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已達到56.1%,但獲得城鎮戶籍的人口僅為36%左右,仍有2億多以農民工為主體的外來常住人口沒有城鎮戶籍,導致其在社會保障、教育、住房等方面難以享受市民待遇。同時,農民工平均受教育程度較低、缺乏技能培訓,在城市就業和生活的能力不強,難以在城市扎根發展。針對這些問題,應遵循立足國情、因地制宜的原則,改變重物輕人的傳統城鎮化思維,在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過程中著力提升其能力素質,提高其平等參與、平等發展能力。
健全市場機制,拓寬就業渠道。進一步消除對農民進城務工的限制和歧視性規定,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城鄉一體的勞動力市場。可以將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服務和管理費用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促使進城務工農民和市民享有平等的就業機會。同時,切實加強就業信息服務,及時收集、發布勞動力供求信息,實現城鄉、區域信息共享,推進規范的就業中介組織建設,拓寬農民工就業渠道。
推動產業發展,提高就業質量。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吸納農民工就業的作用,尤其是大力發展服務業,使之成為吸納農民工就業的重要領域。不斷完善支持農民工創業就業的相關政策,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實現農民工就業本地化。在新型城鎮化進程中,注重培育壯大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產業,為農民工創造更多就業崗位。
加強改革創新,完善制度保障。鼓勵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提高農地生產效率的同時,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推進居住證制度覆蓋全部未落戶城鎮常住人口。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將其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
搭建交流平臺,促進融入社區。鼓勵引導農民工參與城市社區管理、社區文體活動等,為他們搭建與城市居民溝通交流的平臺,增加不同社會群體的接觸機會,促進全社會形成不同群體之間平等交往、相互尊重、和睦相處的融洽氛圍,逐步消除認同偏差和歧視。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氛圍,緩解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的心理焦慮,增強進城落戶農民的自信心和歸屬感。
開展教育培訓,提升能力素質。農民工自身技能和素質的提升是其在城市穩定就業的保證,也是農民工市民化的基礎。這有賴于進一步完善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機制。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應更加注重專業化和實用性,更加切合產業轉型升級的需求。同時,適應農民工個體發展差異,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應更加注重因材施教,尊重農民工意愿,激發其創造活力。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科學的培訓管理方法,確保培訓取得實效,努力滿足農民工和用人單位雙方需求。
作者為杭州師范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東方城鄉報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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