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作為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最重要的配套法規,《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開始向社會征求意見;4月9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其中提及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并完善土地管理體制。學界認為,土地配置體制改革的增長潛能最大,是扭轉國民經濟增長持續下行的關鍵。如何理解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法的意義和未來土地制度改革的走向?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將會對未來中國經濟形態造成什么影響?近日搜狐財經就此話題獨家訪談了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劉守英。
劉守英在訪談中談到,宅基地制度在整個土地結構里占了非常大的一部分,而且宅基地對未來我國經濟形態的重塑將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為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鄉村這三個空間都和宅基地制度相關。如果宅基地制度改革與上述提到的未來三個形態不相匹配,那么宅基地制度將成為未來經濟形態和動能轉變的最大障礙。
劉守英認為,宅基地制度改革非常重要的方向是改變目前無償分配的制度。本輪《土地管理法》修改提出,要充分保障我國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宅基地改革從原來的“一戶一宅”到“戶有所居”的提法轉變,意味著未來不一定要確保農民擁有無償分配的宅基地,只是保證農民的居住安全。不是說只要是農民,就能無償分配得到一塊宅基地。“戶有所居”的保障方式和“一戶一宅”的保障方式是不同的,后者的保障方式可以是市場化的方式。
劉守英說,過去只要是農民就有一塊宅基地,這是宅基地制度安排的特殊性,現在不可能了。我們需要保證的是農民獲得宅基地使用的權利,但使用權利不能一直是無償的,也必須得有償使用。現在只有農民才有資格獲得宅基地,而由于無償的性質,農民集體對宅基地的使用原來也只有居住權,不能轉讓、出租和抵押,現在相當于是擴大了農民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權能——農民可以享有宅基地的收益權,宅基地可以轉讓、抵押,也可以和別人合作開發。相當于取消了農民原來的宅基地福利,與此同時與其交換了財產權。有償使用也就意味著有償退出,因此只有宅基地實現有償使用后,才能接下去討論宅基地權利開放的話題。
劉守英表示,如何打破宅基地的內部流轉,這是未來宅基地制度改革還需要進一步去探索的問題。現在宅基地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流轉。我們有一個建議:只要原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可以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宅基地資格權只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開放,但宅基地使用權和經營權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原籍成員開放,這樣就可將宅基地使用的方法擴大。現在很多鄉賢對宅基地的使用需求大,只要把宅基地使用權和經營權開放給類似原籍在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才能搞活宅基地制度,鄉村振興的主體也可以豐富起來。
劉守英最后介紹說,其實宅基地改革的方向就是要改變宅基地制度的“特殊性”,只要在宅基地制度的特殊性上打轉轉,宅基地權利制度改革就很難有進展。只要把“特殊性”打掉,宅基地就活起來了。中國統一的土地權利體系,先是集體建設用地和國有建設用地打通,接著宅基地未來和集體建設用地打通,這三者互相打通以后,中國的土地權利體系和市場體系才能建起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搜狐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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