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李克強總理督導著力解決“三個1億人”問題(促進約1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改造約1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國務院也印發了《關于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進一步助推新型城鎮化,再次引發了對“三個1億人”問題的熱議。
如何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最近,筆者走訪了西部某縣,從中得到了一些啟示。
改革開放之前,該縣是農業大縣,基礎差,底子薄,人均耕地資源明顯低于周邊縣市,農民常常吃不飽飯。迫于生存壓力,一些膽大的農民開始離開土地,外出謀生存。這些農民外出闖蕩的經歷,使他們積累了資金,學到了技術,掌握了信息,建立了關系網絡,不斷有人回鄉創業,推動了該縣民營經濟迅速發展壯大。
就業機會的增多,農業轉移人口也逐漸增多,為了消除農民進城落戶的后顧之憂,政策明確原有農村戶籍上享受的各項權益保持不變,特別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三項權利”繼續保留,積極探索相關權益的實現形式。比如建設的農村新型社區,房屋建筑質量好,還是國有產權,并以成本價出售給農民,農民如果用宅基地置換,不需要再多掏錢;相比在宅基地上翻建房屋,至少得花20萬元,集體產權不能流通的性質也使得農民的投入成為沉淀資金。
該縣的發展歷程,給人最大的困惑在于,為什么能夠在一窮二白的基礎上,發展起幾大支柱產業,而周邊的縣市卻不能?老百姓的一句話切中要害:因為人均耕地比周邊縣市少,農民吃不飽飯,逼迫他們到外謀生。從望天吃飯,到窮則思變出外闖蕩,再到回鄉辦企業,進而形成產業集群,當地農民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徹底將自己從土地之中解放出來。
當前,農民進城落戶積極性不高,特別是涉及農村土地制度的相關改革進展緩慢,農民的意愿和政策的導向正好相反。這就需要審視當前的政策是否符合農民實際需求,是否真正接地氣。農民落不落戶,是用腳投票的,哪里有就業機會,哪里能賺錢,哪里公共服務好,就往哪里走,很顯然,那些能吸引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必定符合上述條件,這不僅是農民自愿的結果,更是市場導向的結果。
就近城鎮化,不僅要以人為本,更要挖掘人的無限潛能。在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問題上,不搞運動式指揮,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實踐證明,只要設計好土地相關權利的退出路徑,讓農民能夠從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農民的賬比誰都算得清楚。同時,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創造力,在城鎮化進程中能夠主動作為,提升存在感。
務農帶來經營性收入,外出務工帶來工資性收入,附著在農村戶籍上的各項權利,探索合適的價值顯化路徑,會給農民帶來財產性收入,增加農民進城落戶的底氣。另外,通過實施農村土地征收、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分配給集體和農民的各種土地補償款,應該集中起來成立發展基金,實施股份制配置,進行產業投資或股權投資,成為農民進城落戶之后可持續的財產性收入來源。
作者系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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