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東北地區舊志為研究視角
【提要】近代東北地區,鄉紳作為鄉村“地方精英”,活躍于官與私、中央與地方之間,控制了鄉村社會政治、文化、經濟等領域。科舉制度廢除后,鄉紳階層逐漸走向沒落,最終在20世紀30年代之后退出歷史舞臺。
【關鍵詞】鄉紳;近代;東北地區;社會控制
社會控制可分為外在化控制和內在化控制,法治屬于前者,禮治屬于后者。近代東北地區鄉紳地位的獲得主要經由學校、行醫、從軍、從政、經商、婚姻關系等途徑。學者、退體官僚和讀書人雖與鄉紳階層有關聯,但鄉紳的核心是大地主,其次是富商。在東北鄉村社會中,在統治階級上層主要還是由鄉紳來控制政權。當時東北的鄉紳不僅在保甲、團練、警政、議會等充當主要角色,還是活躍在官與私、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地方精英”,成為國家和社會聯系的一個中介。
一、 鄉紳熱心地方公益、福利與救濟事業
東北一些鄉紳的活動多集中在福利、販濟等這些公共領域里。如黑龍江省綏化市陳堂,享年86歲。于前清時蒙獎者老,經、紳、商、學、警各界以匾額賀,門第輝煌,令人稱羨。胡榛,享年90余。少業醫,后家道小康,常年施醫藥,活人無算[1]。再如依蘭賈善人“自清道光年間,家居三姓東南土龍山,墾耕為業,積善傳家,最著者。諱全。家日豐,凡鄰里、親族婚喪無資者,竭力助之,冬季專備房屋食糧,安頓老弱殘疾數十人,率以為常,有老病死者,衣棺而葬之。善人之名,遐邇傳誦。今家族繁盛,名文凌者,前清府經歷銜,克紹箕裘焉。”[2]沈陽縣“邑紳揀選知事舉人董宗舒,世居城西寧官屯。光緒十四年獨捐巨資建置義倉,積谷稱貸。訂立規約,務正業者貸之,力田者同,孤苦者販鐲,鄉人咸知感奮,十六年復設義學二,招本村子弟入學肆業”[3]。“遼陽葛針泡人陳井梅建大石橋三座,修長堤二十余里,遇戚友之急,婚喪不能舉,皆量為資助,不責償”[4]。鄉紳們熱心于修橋補路、販災濟貧等社會公益事業,也有一些鄉紳為構建鄉村社會的和諧穩定,致力于調解鄰里糾紛。在事實上成就了自己鄉村“社會精英”的地位,所以在新的選舉活動中,鄉民們自然把票投給了他們。
二、興辦并控制鄉村教育,掌控鄉村文化、教育話語權
東北很多地方的學校校舍、學校開支等必要的教育花費都是由當地的鄉紳捐助的。如巴彥州“紳民報效之捐款,每歲皆有之,與各屬特異,無他項雜捐”[5]。在青岡縣,許多鄉村學校多是由當地的鄉紳資助興辦[6]。如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海令昌宰治斯邑,奉命創辦學堂,而細于經濟,事將中寢。楊景芳遂立解佩囊,捐銀2000兩,張廣志捐銀1000兩,海令昌贊嘆不已,遂各照章請給同知銜,以資激勵,而青岡之學校實肇基于茲。吳占元,和眾社人,熱心學務,遇有義舉,揮重金略無德色。一日見里中兒童嘻戲,曰:“此皆國家之健兒也,而任于牧豬奴,怪哉!”
近代東北文化教育較內地落后,鄉村更甚,所以鄉村中識文斷字之人受到村民極大的尊敬。當時的鄉村塾師不僅掌握著鄉村教育,還影響到村民生活各個領域,“此輩塾師,類能供給農民對于文字上之一切需要。如占卜、合婚、擇吉日、看風水、寫拘魂碼、畫拘魂符、丈量地畝、寫契約、作媒、說事等,無所不能。”[7]正如中國人民大學的張鳴教授《私塾的衰落與鄉村話語權的消滅》中的結論:在實際生活中,鄉村真正的文化核心是私塾。私塾不僅僅是傳授課業的場所,更承擔著維護與承接鄉村禮俗的功能,這一系列習俗恰恰構成了鄉村文化的核心,是鄉村社會得以良好運轉的重要組織形式。于宣統元年(1909年),遂慨捐房一處,為創辦和眾小學之需。前知事崇桂,以其急公好義,遂請獎以同知銜。該社至今感德焉。邑之東20里佃民朱甸印者,民國4年(1915年),因學校無多,里中兒童坐誤青年,慨捐校基一段,建筑草正房7間,校園操場等地二響,一切器具完備,專資興隆泉學校之需,由是興隆泉小學漸有起色。
三、維護地方治安,掌握鄉村政治權利
一個地方的團練、保甲等多是由一方鄉紳組織和領導的,維護一方治安,有著一定的號召力。如在甲午戰爭期間,遼寧復縣“即將該營(捕盜營)取消,編練鄉勇,就舊有之十二鄉社,分設十二社長,以地方十紳充之,每社度地廣狹,征壯丁五六十名不等,所有社內村屯,凡督催課賦,緝捕盜賊,登記戶日之事,悉歸社長分別管理。”[8]吉林省磐石縣山朋鹼村“清光緒年間,仙人村住民有陳興者,當年六十余歲。性忠厚,平生好武善戰,屯人公選為帶會首領。伊衷懷義勇奉公,誠意為國為民,編練二甲,計附團十余處,每月訓練之。時位政治不能統一之際,每逢春令,到處匪起,擾亂地方,搶掠民間,屢有所聞。該會首竟帶隊爭先抵抗,終將地方肅靜。后各股匪,多數聞名遠飏,是以地方農人等均得耕耘。至伊死后,多受地方人民之吊祭,均稱伊為造福之陳會首也。[9]許多鄉紳因舉辦團練成效草著而名重一方,或得人民愛戴感激,或聞名于朝廷,獲得嘉獎。奉天蓋平人“高鴻印,庚子之變,俄兵蹂踴村屯,據理交涉,得免騷擾。適潰兵悍匪蜂起,肆行擾亂,遂與李聲家倡設鄉團,身先民眾,匪望之膽怯,一方數十村賴以安堵。[10]再如吉林敦化縣維新村劉大海“居縣城西之香水河了。性慷慨,有膽識,尤善治家。自營燒鍋油坊等業,當時富甲一鄉。會日俄戰起,地方被叛軍騷擾,劉氏首創自衛團,練槍械,保衛地方。及俄兵至境,輒擊退之,因是鄉里賴以保全。人皆稱之以‘老總’。享年八十余,始卒。”[11]
晚清東北實行新政,推行自治,通過選舉,一些鄉紳開始掌握自治的權力。在吉林省,“光緒籌備立憲之時,省城先有鄉紳辦之自治會,后改為籌辦處,設自治研究所,各縣學生畢業回籍,分設本縣自治研究所,為城鎮鄉自治之初基。民國之初,通令取銷,令又力籌恢復矣。自治在人,不在名義,果能一村一縣自治,必眾人以為模范,亦非難事也。”[12]“由各區巡警會同各該管者民,認真公舉素無嗜好,并稍有財產者,每區各選正、副收入役各一名,專司催追錢糧、田房稅契、巡學響捐,其余命盜各案,統歸各區巡警經理查報,不與該役相干。[13]到了20世紀20年代,東北地區實行區村制度,村長及村董的資格如下:“村員在二十五歲以上,五十歲以下,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被選為村長副及村董:曾在中等學校畢業,辦理行政職務在一年以上者。曾任地方公職,或行政職務在一年以上者。辦理地方公意,確有成績者。品行端正,家道殷實,素有鄉望者。”[14]我們從前文內容可以看出,在一個鄉村共同體中,鄉紳的教化,禮教的普及,家族、家庭的管理,以及私塾教育等多方面都影響、塑造著村民的人生觀、價值觀。
在中國傳統鄉村社會,鄉紳階層幾乎壟斷了文化資源、政治資源,并且掌握了相當多的經濟資源。中國傳統社會的政治結構(專制政體)、經濟結構(小農經濟)和思想文化結構(儒家文化)是一個互為因果、共生共存的一元化社會結構,這種結構所孕生的倫理型文化構成了中國獨特的傳統文化秩序。而獨占著倫理文化解釋權(即“文化權力”)的鄉紳階層則成為這一文化秩序的堅決維護者。由此可見,即使是在科舉制被廢除后,原有的鄉紳無論是在政治、文化還是經濟資源的占有上仍居優勢地位。東北鄉村在民國之前,盡管興辦新式學校,但仍普遍存在私塾教育。因此為鄉紳參與地方自治、影響政府決策提供了契機。到民國時期,我們可以從《盛京時報》、三省檔案館資料以及民國審判庭案件文犢中發現,在東北二三十年代鄉村社會官場貪污腐化、包攬詞訟的情況下,出現了大批視鄉民為榨取利潤對象的“贏利型經紀”鄉村官員。對此,何清漣認為:“中國科舉時代的鄉紳,很大一部分都受過儒家思想的教育。這種教育一般都培養兩種責任:一是對政府的責任,二是遵循儒家思想的利他主義為地方服務的責任。而這兩種責任基本上是靠科舉制這種人才錄用制度支撐的。科舉制消亡以后,無論是官員隊伍還是廣大鄉紳,這兩種責任感都基本上喪失。與科舉時代相比,他們的行為在很多方面都墮落了。”[15]
當然,鄉紳作為一個階層,其力量的消亡是一個漸變的過程。首先,其成員不斷減少;其次,新體制會產生新一類的精英與之競爭。作為階層的鄉紳在農村社會影響力的明顯下降是在20世紀30年代初中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很多土豪惡霸躍居鄉村社會的中心地位,成為除了宏觀經濟政治原因外,農村衰敗的另一重要原因。
參考文獻:
[1]《綏化縣圖志》,《黑龍江通志采輯資料》,第454頁,黑龍江省檔案館、黑龍江省地方志研究所1983年內臺出版。
[2]楊步握纂修:《依蘭縣志·鄉賢》,民國10年((1921年)鉛印本。
[3]王樹楠等纂:《奉天通志》卷144《民治三·災販》,第3300頁,東北文史叢書編輯委員會1983年。
[4]裴煥星等修,白永貞等纂:《遼陽縣志·義舉》卷13,民國17年((1928年)鉛印本。
[5]柳成棟纂輯:《巴彥州志輯略·學務略》,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88年版。
[6]《青岡縣通志》,《黑龍江通志采輯資料》,第611頁,黑龍江省檔案館、黑龍江省地方志研究所1983年內部出版。
[7]劉爽:《吉林新志》,第280頁,長白叢書本,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
[8]程廷恒修,張素纂:《復縣志略·官制略》,民國9年鉛印本。
[9]《吉林鄉土志》,第202頁,長白叢書本,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
[10]石秀峰、辛廣瑞修,王郁云等纂:《蓋平縣志·人物志·紳青》卷9,民國19年本。
[11]《吉林鄉土志》,第200頁,長白叢書本,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
[12]林傳甲:《大中華吉林省地理志》,第339頁,長白叢書本,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3]李澎思:《公犢輯要·民政》,《賓州府政書》乙編,第30 -31頁,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
[14]東北文化社編印處:《東北年鑒》,第249頁,東北文化社1931年版。
[15]何清漣:《現代化的陷阱》,第310頁,今日中國出版社1998年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地方志》 200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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