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巴東縣廣播電視臺在其微信公眾號推送了《陳行甲:精準扶貧中自強感恩教育要跟上》一文。在這篇署名文章中,作者陳行甲表示,在扶貧過程中,有些貧困戶不懂感恩,反而出現了無理取鬧的心態:“我是窮人我怕誰”“我是小老百姓我怕誰”“我掐著你玩”。對此,陳行甲要求加強對群眾的自強感恩教育。
其中有諸如:《貧困戶“不感恩”,不妨多找自身原因》、《貧困戶不懂感恩”言論不妥》、《扶貧不是施舍何必糾結于貧困戶“不感恩”?》等文章的批判、糾正;也有諸如:《“網紅”縣委書記批貧困戶不懂感恩網民急了》、《不要幻想貧困戶感恩,但要權利義務對等》、《縣委書記教育貧困戶學會感恩有什么錯?》等觀點的支持、思考,真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暫且不論陳行甲發文批評貧困群眾的方式是否妥當,作為一個政府官員能在公眾媒體上說出自己扶貧工作中的看法與觀點后,引發社會對扶貧工作的普遍關注,這樣的行為是值得鼓勵的;不論是對正確看法的拋磚引玉,還是對錯誤觀點的撥亂反正,從現在網絡媒體上不同觀點之間的爭論來看,對正在推進的扶貧工作也是有利的,因為這間接引起了全社會對扶貧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的思考。
不可否認部分地區的一些貧困戶心安理得領取政府各種補貼、救濟,是一切為理所當然,稍有不如意還有意見的現象并不罕見。發生這樣的情況有兩個原因,一是:沒有有效界定政府部門的責任,造成“全能型政府”的出現;二是群眾的權利意識覺醒,義務意識缺失。
扶貧工作本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旨在讓群眾在改革中有更多的“獲得感”,能共享社會發展“成果”。但是在基層政策執行過程中,一些“不勞而獲”的“獲得感”沒有引起足夠的主義,義務就會“退避三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貧困戶享有政府提供社會保障的權利,但另一方面,讓他們也負有一定的義務。扶貧援助的同時通過鼓勵群眾自主脫貧產生更多的“參與感”,通過履行義務的要求激發群眾對“勞有所獲”的“期待感”,期待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更穩定更長久的獲得。
過去國家發展階段,在物質層面沒有條件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但那時后的人們的精神狀態是很飽滿的,群眾對國家、社會的義務感是很強的;現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提高了,但在精神層面,包括權利與義務一致的公民素養缺失。如果不解決好,將打破通過扶貧工作在物質分配上取得的基本平衡。巴東縣委書記陳行甲要求加強對群眾的自強感恩教育,不如看成是對公民權責意識的補全。
作者單位:四川省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