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并發出通知,要求對各省區市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機制,以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綜合考核評價、干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一部《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的出臺,通過細化對地方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評價和考核,精準對焦到了民生福祉和領導責任,從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補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短板”。
增強人民群眾幸福獲得感,精準對焦民生福祉。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沒有良好的生態文明,民生福祉也無從談起。在《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中,將公眾滿意程度納入了年度評價指標中,目標考核內容突出公眾的獲得感。《考核辦法》通過精準聚焦民生福祉,站到了維護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將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為地方各級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的風向標,滿足了民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和向往。
提升建設生態文明自覺性,精準對焦主體責任。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中的重要一環,但宏偉的目標還需要地方領導在底層去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地方領導者是第一責任人。如果說以往的考核方法難以促進領導干部對環境維護的自覺性,那么《考核辦法》的出臺,則為領導干部戴上了建設生態文明的“緊箍咒”。全方面多層次的評價指標,重在科學合理;細化分解的考核目標,意在嚴格把關;緊密關聯干部任免升遷,突出綠色政績。通過對于考評制度的設計和完善,讓地方領導干部清醒地認識到身上的重擔和責任,自覺打造本地區的良好環境。
“建設生態文明,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生態文明不僅與民眾健康、民生福祉息息相關,更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完成。利用“放大鏡”一面對焦民生,將民眾利益作為戰略出發點,一面對焦責任,讓領導干部成為環境的堅實守護者,才能夯實社會進步的基礎,建設人民幸福美好的生活家園。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文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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