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內在目標是推動供需匹配,形成中國經濟發展的新動能。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把增加綠色優質農產品供給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品牌創建和質量監管。綠色優質農產品生產成為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綠色化是農業發展的現實需求
綠色農產品的生產和消費融入了保護環境、崇尚自然、促進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我國,綠色農產品及其發展戰略是由農業部于1989年首次提出并于1990年正式實施的。現階段,我國大多數涉農企業生產規模小,專業化、集約化程度不高,科技含量低;有機蔬菜種植面積為90余萬畝,占蔬菜總種植面積0.3%左右,遠遠低于國際1.7%~13%的水平;有機蔬菜產量205萬噸,占全國蔬菜總產量0.27%。伴隨我國從溫飽型社會向小康型社會過渡進程的加快,中產階層群體規模的擴大,生存型消費轉為發展型消費,農產品需求結構發生深刻變化,高品質農產品供不應求,中低檔農產品供大于求。綠色農產品供給難以滿足新常態下農產品消費結構升級、供需結構失衡對農業綠色發展的迫切要求。結構性產能過剩造成的供需失衡成為經濟新常態下農產品供求關系的典型特征。
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綠色路徑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夯實綠色農產品供給側基礎。近年來,農民老齡化、兼業化及低學歷化現象仍然存在,但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及龍頭企業為代表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逐步發展起來,正成為農業生產的中堅力量。目前,專業大戶超過68萬戶,家庭農場達到87.7萬個,專業合作社超過153萬家,龍頭企業約12萬家;同時,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及農技人員等返鄉下鄉創業人數累計達到570余萬,職業農民隊伍不斷壯大。上述農業經營主體擁有一定知識水平和業務水平,是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進行綠色生產的主力軍。2014年以來,國務院出臺若干政策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2016公布的《關于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支持方式和具體政策。在此基礎上,政府部門還應加快環境教育立法,加強宣傳,提高農業生產經營者的綠色思想意識,轉變其面對經濟利益和食品安全雙重選擇時偏好于經濟利益的狹隘思想,使之正確處理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提高參與綠色生產自覺性;積極發展農業科技應用教育,加強綠色農業生產知識和技術培訓,提高生產者科技素質及運用綠色科技致富的能力。
加強技術創新,以綠色產能的增長接替邊際產能的退出,提升綠色農產品供給側質量。農業綠色轉型的實質是用農業生物科技、信息科技等現代技術改造傳統農業,使技術創新嵌入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等各環節并提升全產業鏈的綠色安全度。因此,要加強生物防治病、蟲、草害技術及新型肥料和農藥的研發,力求化肥和農藥低毒、低殘留、高效能,以保護生物多樣性,實現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要加強農業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再利用技術的研發,實現循環型、清潔化的農業生產,提高農業綜合效益;通過測土配方實施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全面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以綠色產能的增長接替邊際產能的退出;同時,要積極利用農業物聯網技術,發展“智慧型”綠色農業。充分利用農業物聯網技術以實現農產品全生命周期和全生產流程的數據共享及智能決策,從而促進生產要素配置合理化、大幅提升綠色農產品供給側質量。
優化供應鏈模式,提高綠色農產品供給側效率。我國生鮮農產品產量居世界第一,但尚未形成區域性及全國性的產供銷一體化綠色農產品物流體系,供應鏈技術水平遠低于發達國家,在供應鏈環節中的產品損耗高達12%~30%。物聯網時代背景下,我國亟需加強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的構建與管理。政府部門在鼓勵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綠色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生產、提高市場需求信息透明度、建立產銷對接的同時,還要加強綠色智能農產品供應鏈核心技術的研發,零化各環節的庫存積壓,降低物流運作的有形耗損。當前的迫切需要是構建基于物流中心的效率型綠色農產品供應鏈。此模式通過第三方物流企業整合供應鏈系統,把企業的農產品集中到配送中心,然后統一配送到供應鏈的各節點企業,從而有效節約農產品從“田間到餐桌”的時間及運作成本。
創建品牌,建設可追溯體系,增加和保障綠色農產品供給側的價值與安全。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三品一標”名優產品認證,培育具有區域特色的農產品知名品牌,以提高農產品附加值及品牌資產,進而提升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信息不對稱所導致的市場失靈是引發農產品供給側安全的深層次原因,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是有效的解決路徑。綠色農業應全面實行標準化生產及安全追溯,但目前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尚不健全,這是導致農產品供給側安全問題的癥結所在。為此,未來應重點做好如下工作:按照 《種子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等規定,加強農業生產資料的市場準入管理;制定農產品產地環境標準,全面開展農產品重點生產基地環境監測,對化肥、農藥、獸藥的使用量進行管控,凈化農業生態環境;制定農產品流通標準,尤其加快國家強制性冷鏈標準的制定,完善農產品物流體系;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系統,拓寬條形碼、二維碼等可追溯標簽的使用范圍,提高農產品安全溯源與召回能力;完善法律法規,加強政府監管,加大對農戶不規范生產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采用循環方式生產、限額使用農藥和化肥的農戶給予財政補貼。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江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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