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在我國曾經是非常重要的生產資料和戰略物資,對促進農產品增產、滿足人口增長所帶來的農產品剛性需求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作用。但是長期以來,由于農藥的高強度使用,已對我國農業生態環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后果,農藥殘留的超標已使農藥由過去的農作物“保量增產的工具”轉變為現階段影響農產品與食品質量、生態環境安全與人們身體健康的“罪魁禍首”之一。進入新世紀以來,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基于農藥的負面效應,我國采取有效措施通過管理、技術等手段改善農藥品質與降低農藥使用強度,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蔬菜等食用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狀況得到有效遏制。2015年農業部在全國31個省(區、市)152個大中城市組織開展了4次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共監測5大類產品117個品種94項指標,抽檢樣品43998個,總體合格率為97.1%。其中,2015年蔬菜的檢測合格率為96.1%,較2005年大幅提高了4.7個百分點。總體來看,蔬菜的檢測合格率自2006年以來持續呈現出良好勢頭,農藥殘留超標情況明顯好轉(圖-1),并且自2008年以來,全國蔬菜產品抽檢合格率連續8年保持在96.0%以上的高位波動。
圖-1 2005-2015年間我國蔬菜檢測合格率
多策并進實施農藥減量控害。農業部統計數據顯示,與1994年相比,2014年的化學農藥使用量增長了80多萬噸,是1994年的1.84倍。為有效遏制農藥使用量,2015年農業部出臺了《到2020年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方案》,多策并進,大力推進農藥減量控害,積極探索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之路。從2015年開始,全國化學農藥施用量有所下降,需求總量得到有效控制,生物農藥的施用量明顯上升,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已基本得到了杜絕,高毒農藥嚴格篩選后持證經營者的比率大幅縮減,多數農藥產品價格繼續保持低位運行,價格穩定。與此同時,市場流通中的農藥產品越來越趨于可追溯性。目前,中國農藥信息網等信息平臺為農藥的使用提供較為全面的信息,可以有效確認標簽上的產品名稱、有效成分種類和含量、防治對象、生產企業等與登記情況,可以快速追溯農藥信息,市場上銷售的低毒農藥基本都可以通過二維碼標識進行信息跟蹤,實現了農藥的全程可追溯。
農業生產者施用農藥趨于規范。農業生產者作為農藥施用的行為主體,其對所施用農藥特性和危害的認知水平是影響農業生產者農藥施用行為的重要因素。江南大學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研究院在全國范圍內連續的跟蹤調查數據顯示,農藥減量控害方案的實施使得農業生產者對農藥施用的認知水平和安全間隔期規范施用農藥的概率均得到大幅提升。具體表現為:農業生產者在農藥施用之前查看農藥配比說明書的比例明顯提高,因盲目配比而造成的農藥浪費及農藥殘留問題明顯減少。而且農藥施用過程逐步規范,農藥施用的頻次與數量得到有效控制,農藥濫用的可能性進一步降低。與此同時,通過農藥減量控害活動宣傳,農業生產者逐步認識到濫用農藥的危害,更愿意在實際生產中選擇生物農藥和接受生物農藥施用技術培訓。并且,基于自身安全的考量,農業生產者對高效農藥所造成的身體傷害認知越來越清晰,選擇生物農藥和參與生物農藥施用技術培訓的意愿較以前明顯強烈。
農產品質量監督體系基本完善。為強化包括農藥殘留在內的農產品監管工作,我國農產品監管體系逐步完善。截至2015年底,我國所有的省、88%的地市、75%的縣市和97%的鄉鎮已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落實監管服務人員11.7萬人,支持建設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項目1710個,對質檢機構負責人及主管局長實行輪訓,部省地縣四級農檢機構達到3332個,落實檢測人員3.5萬人。在執法體系方面,99%的農業縣開展了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落實在崗執法人員2.8萬人。與此同時,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責任逐步強化。2015年農業部公布了《107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創建試點單位名單以及配套的管理辦法》,這批創建試點單位涵蓋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總體思路是以“菜籃子”產品主產縣為重點,“產”“管”并舉,推動各地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模式,以點帶面,整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管理,農業部同步出臺了《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暫行管理辦法(暫行)》,建立了“定期考核、動態管理”工作機制,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這為有效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礎。
當然,農藥減量控害工作具有長期性,諸多工作仍然需要進一步增強。一是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生產主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的教育層次和收入水平,規范農業生產者使用農藥的行為是解決問題的最基本的路徑,但這在短期內難以奏效。目前,農業經營組織化程度不高,農業生產主體仍以分散農戶為主,而且隨著新型城鎮化的不斷發展,農業收入占農村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重仍將繼續下降,農戶關注農藥使用量的驅動力不足,當務之急是繼續多措并舉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生產主體,依托有一定規模的農業生產主體開展專業化統防統治,提高防治效率,解決一家一戶“打藥難”“亂打藥”等問題。二是推行提高農藥使用成本的試點。基于當前農藥價格未包含其使用給人體健康、生態環境帶來的成本,以致農藥價格過低,因此,可以試點通過稅收逐步提高農藥使用成本,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加大對生物農藥的補貼,降低生物農藥的市場價格,擴大生物農藥的市場需求量。與此同時,大力發展有機農業,以提高農業生產者因減少或不使用農藥而增加的生產性收入,從成本與收益兩個方面,激勵農業生產者減少農藥使用量。三是應加大綜合蟲害管理的力度。政府應根據害蟲不同的生物特點和習性,在加強害蟲監測、綜合蟲害管理的基礎上,加大綜合蟲害管理的力度,政府應重點推行專業化統防統治,促進統防統治與綠色防控融合發展,實施綜合治理。在茶葉、蔬菜等經濟作物上推行燈誘、性誘、色誘、食誘“四誘”措施,優先選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四是繼續有效打擊農藥以假亂真現象,規范農藥市場。各級政府應該做好農藥生產的安全監督,控制農藥的質量;規范農藥的零散銷售商,抑制假藥的盛行;及時發布有關農藥施用安全注意事項等信息,全方位控制農藥的流通,保障農業生產者及消費者的健康。
(作者為江南大學食品安全風險治理研究院副院長、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青在線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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