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審計局原副局長黃大健利用自身從事審計工作的經驗,在騙取扶貧資金時都是采用先借支經費,后虛開發票報賬的形式。因此,單從賬目上看,黃大健做得可謂“天衣無縫”,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6月,法院以貪污罪判處黃大健有期徒刑四年。(來源:光明網 6月14日)
當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實現這個宏偉目標,重點在農村,難點在貧困地區。加快推進讓貧困群眾住上好房子、過上好日子、養成好習慣、形成好風氣的“四好”全過程,是各級官員職責所在。然而,伴隨著越來越多的扶貧項目和資金下撥到鄉村,扶、脫貧攻堅一線的腐敗風險也在逐漸上升,一些扶、脫貧一線“實權”官員、村社干部頻頻將“黑手”伸向扶貧領域,使脫貧對象的“資金”“實物”成了這些人的“搖錢樹”,正悄然阻礙著國家宏偉目標實現。
不難發現,扶貧項目資金之所以被“賊”惦記,與其監管難已全天候跟進、一些貧困戶心存“得一個總比沒得好”糊涂認識等因素有著密切關系。除了截留挪用、虛報冒領涉腐“賊”們慣用的違法手段外,一些“回扣式”腐敗,也在成為蠶食貧困戶利益的新變種,即“幫你爭取項目資金,你得給我一點辛苦費”。于是乎,上門摘取、瓜分“搖錢樹”就自然而正常了,明“拿”、或以發票報賬形式暗“領”。
不容置疑,現實中個別官員、村社干部為了個人私利,不惜以身試紀,利用手中的權力,套取國家的扶貧項目資金,雖金額不大,卻傷害貧困戶利益,損壞黨和政府的形象,給脫貧攻堅工作“抹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添亂”,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令人痛心。
痛定思痛,防范和整治扶、脫貧攻堅工作領域腐敗現象也應同步跟進、實現各項工作重心前移。
首先是教育管理工作前移。重點教育引導扶貧一線的各級官員和村社干部樹理想、真為民,和宣傳警示使之明法紀、知敬畏,腳踏實地干事創業、矢志不渝脫貧攻堅。進一步落實好各級扶貧項目、資金管理責任,實行規范運作、專業管理、定期審計、全程監控,宣傳貫徹好扶貧資金專項管理的系列規章制度,嚴格落實“對到村、到戶扶持項目、資金要實行公示制,接受村民監督”的硬性要求,確保把扶貧資金切實用到刀刃上、把扶貧項目建在關鍵處,讓群眾滿意,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其次,問題線索搜集工作前移。要相信群眾的力量大如天,積極鼓勵群眾參與、實名舉報。實行舉報獎勵、凡報必查、凡案必究等制度,各級黨政機關要保持來信、來訪、來電等信訪舉報渠道暢通,全面拓寬微信、微博、門戶網站舉報平臺,搭建起全覆蓋、無死角的線索搜集瞭望塔,從而實現陽光覆蓋,讓貪腐官員無處藏身。
最后,執紀問責工作“利劍”前移。加大懲治力度,強力推動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問題,全天候護航精準扶貧,用剛性制度、鐵的手腕鏟除扶貧腐敗。各級紀檢部門要主動走出去,重心前移到扶、脫貧一線,主動收集、掌握問題線索第一手資料,并快速梳理,快速固化,優先查處、絕不姑息,對敢向扶貧項目資金伸手的“賊”決不放過,精準出擊、精準發力,讓腐敗官員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云溪鎮縣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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