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1月30日電多年來,曾任職甘肅隴南市文縣農牧局下屬二級局局長的蔡中華,在人情和金錢的誘惑下,不惜以身試法,當起“組織部長”的角色,通過勾結、指使當地人事、教育部門多位相關人員,偽造虛假人事分配文件,使各自的親屬順利進入“體制”內,成為吃“皇糧”的國家干部。蔡中華等人偽造虛假人事分配文件,給“親屬”安排工作屢屢得逞,一方面是被告人相互勾結,明確分工,并利用各自的職務便利和社會關系,抓住了教育人事、財政編制等管理體制上的漏洞。另一方面,與一些干部職工法律意識淡薄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思想不無關系。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五條作出明確規定,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并詳細列出“8種不準”行為。領導干部也是平常人,身邊也有家人、親戚和朋友。但由于領導干部的特殊社會地位,身邊定會有各種請托,這時就會考驗領導干部如何合理利用自身的權力,要做到“幫理不幫親”,決不能觸犯法律法規和道德的底線,否則,任何人也會因此身陷囹圄。
權力是把“雙刃劍”,用權為公,能帶來掌聲與榮譽;以權謀私,則帶來罪惡與鐐銬。蔡中華發現了教育人事、財政編制等管理體制上的漏洞,沒有及時提醒相關部門注意,反而利用漏洞安插親屬進入“體制”內,成為吃“皇糧”的國家干部。作為一名領導干部,他已經喪失了最基本的宗旨意識,至黨紀國法于不顧,謀取私利。黨員領導干部要堅決摒棄“以權謀私”的想法,正確對待手中權力,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做到秉公用權、公私分明、公而忘私、大公無私,堅決防止權力商品化、庸俗化,決不能把權力變成以權謀私、假公濟私的工具,確保權力黨有黨規,國有國法,對于領導干部來說,黨紀國法是從政做人的底線,是不可逾越的紅線,也是觸碰不得的高壓線。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規、行有所止。”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遵紀守法,做到有紀必執、有法必依、有違必查,只有慎獨自律,才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從根本上保持清正廉潔;反之,不畏法紀,最終只能“身不由己”地走進監獄、毀掉前程。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有權必有責,有責就要擔當。權力來源于人民,只能為人民用好權,決不能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做給自己謀利的籌碼,必須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坦坦蕩蕩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反之,摒棄責任,利用權力大勢斂財,只會戰戰兢兢、極端焦慮、不能自拔,最終難逃東窗事發,“身不由己”丟官去職、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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