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人民網轉載了錢江晚報評論文章《商家宰客,職能部門為何總是被打臉》。文章對桂林執法部門出爾反爾處理天價娃娃魚事件進行了批駁。
執法,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的過程。執法部門被賦予執法的權力,手握“尚方寶劍”這個“硬火藥”,是“強勢”的代言人,應該挺起胸膛,理直氣壯執法,堅決不能當“墻頭草”。
俗話說:“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天價魚事件再次“刷新”紀錄。年初哈爾濱398元一斤的天價鰉魚炒得沸沸揚揚,此次桂林“不甘示弱”出現1500元一斤的天價娃娃魚。在處理這類宰客事件時,兩地手法如出一撤:先是依法,為宰客餐館找到“可以這么干”的依據;然后依法,為輿論倒逼下的官方出手找到“不可以這么干”的依據。執法部門的這種行為是典型的“墻頭草、兩邊倒”,就像娃娃耍“鬧劇”,把嚴肅的法律玩成“奇葩”。
執法部門之所以成為“墻頭草”,究其原因可能有四種:一是部門間職責不明確,“田坎”沒劃清,相互“打架”“扯皮”,遇到事情后你推給我、我推給你;二是思想不純,服務意識差,私心重,對外地游客“欺生”,“彈性”執法、“選擇”執法;三是權力尋租,與老板勾結,底氣不足,“腰桿不硬”,維護老板利益企圖“撈好處”、“賺紅包”;四是法律政策不熟,能力不濟,“忽悠”被宰客人,以期僥幸過關、平息事態。“墻頭草”現象造成的危害不僅讓自己“節操碎一地”,更是對法律的褻瀆,有損法制尊嚴,有損社會公平正義,有損黨和政府的公信力。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強化教育管理監督,各級干部的作風明顯改善。廣大執法部門奮戰一線,激濁揚清,懲惡揚善,當好群眾利益的“保護神”,樹立了“包青天”良好形象。諸如處置天價魚宰客現象,只是執法體系中的個案。但個案的影響不可小看,暴露出作風問題“樹倒根在”、“野火燒不盡”。
“墻頭草”這種反復出現的“痼疾”、“頑癥”,要看本質,從規律上找原因,從制度上堵漏洞。要完善責任清單,劃清部門“責任田”邊界,做到守土有責。“官有所畏,業有所成”。要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權力監控,為執法人員“補鈣提神”,使其敬畏法律、敬畏權力、敬畏人民,認真履職,做到守土負責。要敢于“亮劍”,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嚴格問責,通過組織處理、紀律處分、司法處置、結果曝光,以形成強大震懾,倒逼執法部門擔當,做到守土盡責。
“道私者亂,道法者治”。正氣直行,眾邪自息。執法部門要保持定力,“硬起腰桿”,不畏邪惡,當好法律的執行者、正義的守護者、經濟社會發展的護航者,才能順利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確保國家安定、人民安康、社會和諧,個人幸福。
作者單位:四川中江縣直機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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