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蘭州財經大學學生小鵬(化名)告訴澎湃新聞,其因拍攝警察粗暴執法被強行帶回派出所,遭到民警持警棍毆打,“屁股開花”。17日晚,蘭州市榆中縣公安局表示,該局已安排紀檢、督察部門專人開展調查,相關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鳳凰資訊 5月19日)
警察,是和平的守護者,是老百姓的依靠。當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們每個人都會想到找警察,當遇到危險時我們每個人都會想到撥打110,可是如果有一天我們的依靠者將拳頭和槍指向我們的時候,我們該怎么辦?當面對這樣的一起又一起置于輿論漩渦之中的“警察打人”事件,我們又該用什么樣的態度去看待?
警察打大學生,打得大學生“屁股開花”,失去的是公眾的民心和安全感。警察本是保護公民的,本是給公民安全感的,而警察一旦將拳頭掄向守法的公民,那我們都可能是受害者。沒有例外。是的,警察打人是少數事件,但往往就因為隊伍中的這些少數的“害群之馬”,而影響了整個民警隊伍的形象。因為公眾的持續關注,打人民警和相關的負責人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這起民警打人事件也再度告訴我們,警察“任性”的背后,除了大學生和警察發生沖突的偶然因素以外,還有必然因素需要我們來反思。
警察打人,其底氣何在?一方面是缺乏對法律的敬畏之心,覺得自己是執法者,想怎么打都行,打了人之后會有辦法擺平,另一方面是缺乏接受公眾監督的勇氣和意識。警察執法,本應該是光明正大的,如此,警察才是正義的化身,才能懾住罪犯。如果警察依恃的是暴力執法,最終只會使自己陷入執法困境。
對于警察打大學生,令人欣慰的是,當地職能部門并沒有包庇,而是很快展開調查,并很快作出處理,這樣的態度有利于維護法律的尊嚴,更有利于管好警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打學生,已經違了法,必然要受到法律懲罰。這實質上是對警察的最好保護。現在互聯網時代,想要包庇打人警察,幾乎是不可能的。可惜的是打人的警察始終不明白這一點,以為打了拍攝的學生就可以包住一切,紙包不住火,最終還是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警察打的是學生的屁股,實質上打的是法律的尊嚴。對于警察暴力執法要“零容忍”,唯有嚴懲,且以制度的形式接受公眾監督,才能提高公民的安全感。
作者地址:陜北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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