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人民日報發文稱:臨近或已退休的高級干部如何到廣袤鄉村發光發熱?“老同志下鄉”目前雖屬自發特例,但這種熱情有普遍意義。細思極恐,這些老同志可能是“二次下鄉”了:年輕時,知青到農村去,大有作為;老了,又到農村去,發揮余熱。難怪有人會說,這是“還鄉團”進村的即視感。
釋放“老同志下鄉”是社會的“正能量”?單這種正能量的釋放會不會將權力的毒素進一步毒化農村的政治生態。正如人民日報所說,離退休干部有一定特殊性,中國農村更有著復雜的特殊性,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等人口資源問題,鄉村的衰敗:基礎設施落后、法治狀況堪憂、高毒農藥泛濫、三無產品盛行、教育事業衰落。這兩方面的對接,并不如紙面上說起來那么容易,既可能兩相契合帶來積極可喜的變化,也可能出現各種各樣的新問題。
同時,如果這些“老同志下鄉”如同披上“黃馬褂”一般,擔心來的是爺,侍候不周該怎么辦?帶來衙門作風怎么辦?
越是這樣,越需要我們從一開始就要嚴謹、細致,邊探索、邊總結、邊規范、邊完善。對于新生事物,我們不能簡單盲目地叫好,而應該鼓勵嘗試、完善機制、因勢利導,用制度的束縛與規范,讓更多有能力、有能量、有意愿的離退休干部,到農村大地“釋放激情”。
從根本上說,鄉賢(士紳)治理的方式,應該是“社會契約式”的現代文明,而不是“身份依附式”的封建傳統,強調的是法治、民主的化身,從某種意義上說,提倡“新鄉賢文化”就是傳導中國的法治化、民主化,重塑“田園挽歌”式的王道樂土。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鹽亭縣林農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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