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官網今年以來通報全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各類違反規定飲酒案例超過30起。中央八項規定出臺4年間,全國多地出臺規定: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對公職人員各類違規飲酒現象的監督查處力度。不過,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基層干部仍然通過種種方式搞變通違規喝酒。(來源于:11月30日,中國新聞網)
古人云:“將進酒,杯莫停”、“酒逢知己千杯少”。誠然,適當飲酒,交朋結友,聯絡感情,正常的人情往來中“推杯換盞”、“觥籌交錯”,本也無可厚非。然而,倘若公款大吃大喝、公務員中午豪飲,則敗壞了黨風政風。加之,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許多地方、許多單位都發布了“禁酒令”,更不能把禁令寫在文件上、掛在墻上、停留在口頭。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曾是多少性情中人的感慨,古往今來,更有許多文人騷客酒后留下千古佳作名句。可是現在而今眼目下,某些官員嗜酒如命,他們對“紅頭文件”更是熟視無睹,照樣公款吃喝,照樣開懷暢飲,不得不感慨這些領導干部在酒桌上也是顯得十分“蠻拼”的。
曾有報道,湖北恩施州來鳳縣地稅局干部肖某,在縣局食堂陪餐后,因酒后嘔吐窒息死亡。一個美好的家庭在瞬間破碎的同時,相關責任人也得到了嚴肅的處理,包括縣地稅局就餐的人員給予停職處理。而事情尚未平息,廣東韶關市樂昌市沙坪鎮的“酒后猝死”事件又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鎮政府花75萬元“擺平訴求”讓人難以理解。如此種種,無疑只會笑翻眾人。
“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鋼刀”,古人曾如是云。顯然,在酒文化日益盛行的時下,領導干部沉湎于酒桌之上喝得臉像關公、行像濟公已屢屢皆是,有的甚至丑態百出、庸俗不堪,群眾頗有微詞。同時,中午喝得酩酊大醉,下午酣然入睡或醉意朦朧,影響的必是辦事效率。迎來送往更是潛存于領導干部中的一種“頑疾”,而其“病根”就在于酒的“凝聚”作用。這些著實影響著黨的優良作風。
大家試想,禁止領導干部中午喝酒,有利于大家在八小時工作圈內保持健康的精神風貌,從而塑造作風嚴謹、務實、認真的良好形象。因此,“禁酒令”就應當來得猛烈些,來的徹底一點,就要拿出“刮骨療傷”的氣勢,必須要上行下效、從源頭治理起走,才能讓“禁酒令”令行禁止。
“敬酒雖好,不必貪杯”。而今,各地的最嚴“禁酒令”,不管是從落實中央規定和制度來看,還是從作風建設、提升地方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來看,亦或是從保護干部、減少公款消費等角度來看,都應該被點個贊。作為“禁酒”這塊的工作,其實中央早已有明確規定,其他各地也紛紛出臺了相關規定和制度,但是,細細品讀一下,很多地方的“禁酒”并不嚴格。比如“禁止工作日中午飲酒”限定了時間,只有工作日中午不能飲酒,那其他時間呢?比如晚上,是不是還是可以瀟灑依舊?是否還是可以接待依然?再比如接待的層級,很多地方是管住了基層,沒管住高層,也就是說,許多針對基層干部的嚴禁落實了,上層的領導干部卻沒有受到影響等等。
筆者呼吁,官員切莫“蠻拼”酒桌而失掉了黨性官德,更不能因頂風“貪杯”寒了民心。毋庸置疑,“作風無小事,官德無小節”。“禁酒令”為官員健康履職立下了“黃牌”,但還必須要有相應的懲處體系的配套完善,避免制度流于形式,真正讓“禁酒”這場清風刮來官場良好“微生態”。
作者單位:四川省鹽亭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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