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兩會”正在北京召開,想必脫貧攻堅、精準扶貧等話題,仍會成為會上會下的熱點。在此,筆者也來湊個熱鬧,談談對精準扶貧的看法。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中央的戰略部署,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因而,讓生活尚處于貧困之中的人民擺脫貧困,便成為全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為此,各地方黨委、政府用精準扶貧的方式積極開展脫貧攻堅,除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為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建設扶貧項目,采用單位、黨員干部與貧困戶一對一幫扶外;還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采用特殊政策,對其收入與脫貧標準的差額部分由政府兜底補齊。
按說,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脫貧由政府兜底,本是非常好的一項政策,是兌現黨和政府在建立小康社會中不讓一戶一人掉隊承諾的具體舉措。可是,從各地反映出來的情況看,這樣的好政策、好舉措,卻被個別扶貧干部鉆了空子,成了他們應付“差事”的捷徑;不是想著如何幫助貧困戶尋找脫貧致富的正確方法和路徑,而是想方設法讓其沾上政府兜底名額的邊。這既是對精準扶貧要義的錯誤認識,更是懶惰扶貧方式的體現。
扶貧與幫困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各有其特定的含義。按筆者的理解,扶貧是根據貧困家庭致貧的具體原因,幫助其找到最適合自身、可持續發展,從而擺脫貧困走上脫貧致富的正確路徑;而幫困則是對個別因自然災害、家庭成員疾病等造成短時期貧困,以及喪失勞動能力而無法通過自身努力就能解決的困難家庭,給予臨時或長期性補助。所以,精準扶貧必須走出認識誤區,將扶貧與幫困區別開來對待。
有鑒于此,筆者建議:一是對于那些因自然災害或家庭成員疾病而暫時處于貧困的家庭,動員社會力量進行專項幫扶;二是對喪失勞動能力,無法靠自身努力擺脫貧困的孤寡老人、殘障人員,由政府出資兜底,從幫扶對象名單中剔出,統一由民政部門負責;三是對那些目前雖然處于貧困之中,但卻可以在幫扶力量的支持下,通過自身努力擺脫貧困的家庭,實行單位或黨員干部結對幫扶的形式完成精準扶貧。
人們常說:“辦法總比困難多”。只要擔負結對幫扶的單位或黨員干部,能夠想黨中央之所想、急困難群眾之所急,把困難群眾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辦,就一定能夠找到最適合被幫扶對象擺脫貧困、走上可持續致富的方法和路徑。
(作者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中壩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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