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長一段時間,在重慶市彭水縣桑柘鎮(zhèn)太平村村民李某看來,辦事時給村委會原主任田井康送錢送物是“必須的”,直到當?shù)丶o檢機關近日揪出這只“蒼蠅”,他心里才舒了一口氣。(5月18日中國新聞網(wǎng))
何謂之“微”?細小、不起眼、不足道哉是也,可現(xiàn)實生活里,干部隊伍中,一種看似無關痛癢的“微腐敗”卻讓群眾發(fā)憷,有的在資金分配、審批審核、事務管理中濫用職權,給群眾使壞作梗,有的變著法兒通過冒領、騙取、克扣等多種形式,不斷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上對這些看似不起眼的腐敗有一個很形象的名字,叫“雁過拔毛”式“微腐敗”。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處不慎、大處必敗”、翻看一眾“嗚呼哀哉”官員的“落馬圖”,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大吃大喝,無不從小吃小喝開始,大奸大盜,無不自小偷小摸發(fā)端。這種“微腐敗”看似金額不大,危害較小,但“聚沙成塔、聚水成淵”,實則是走向墮落腐敗的溫床,好比是破壞“千里之堤”的蟻穴,長此以往,就有可能滋生蔓延,由小貪變大貪,逐步走向“不歸路”,釀成“大危害”。
那么,“微腐敗”產(chǎn)生的根源何在?一方面,部分黨員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識淡薄,存在僥幸心理,認為拿一點很正常,無非是個人小節(jié),出不了大紕漏,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基層,自認為“天高皇帝遠”,更是罔顧法紀、變本加厲;另一方面,“微貪腐”行為極具隱蔽性,上級和紀檢檢察機關很難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加之政策執(zhí)行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有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才給不法分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嶺南三大清官”陳瑸有言,貪不在多,得非分一二錢便如千百萬。相比而言,較之“高高在上”觸不可及的“大老虎”,“近在咫尺”看得見、摸得著的“小貪小腐”讓基層群眾更覺真實和憤慨,稍加分析,從本質(zhì)上講,腐敗沒有大小之分,“微腐敗”表面雖“小”,骨子里仍然是權力“得了病”遭致的不正之風。杜絕“微腐敗”,于干部而言,要及時端正思想偏差、祛除僥幸心理,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念,加強對“小禮小節(jié)”的免疫力,于公權部門而言,要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花大力氣加大對“微腐敗”的懲治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處理負面典型,扎緊制度的籠子,形成強大震懾,織一張“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防護網(wǎng)。
作者單位:綿陽市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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