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情況調查
近年來,安徽省各類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蓬勃興起,成為推動現代農業建設的重要力量。為了深入了解安徽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問題及政策訴求,2017年6月至9月,安徽省農經學會組織開展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2份,回收有效問卷302份。調查樣本中,家庭農場共177份,占58.60%;農民專業合作社96份,占31.79%;服務組織19份,占6.29%;專業大戶共10份,占3.31%。
發展難在哪
銷售難。一方面農產品“賣難”普遍。調查中,83.44%的經營主體反映存在農產品銷售方面的困難。54.97%的調查對象認為他們的銷售價格太低,利潤太少,生產積極性受挫;35.10%的調查對象反映沒有銷售渠道;33.77%的調查對象認為自己生產的農產品沒有知名度;17.22%的調查對象認為自己生產經營的農產品附加值太低。另一方面銷售渠道單一。從調查可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己到市場上銷售(34.77%)和商販上門收購(32.45%)的傳統銷售渠道依然占據主導地位,企業訂單和合作社統一銷售占比僅分別為16.23%和12.25%,開展網絡銷售渠道的僅有2.32%。但是,我們在問卷中發現,39.07%的調查對象對網絡銷售方式最感興趣;51.66%的調查對象對預售訂購銷售方式最感興趣。可見農產品銷售渠道單一且沒有與時俱進進行創新,是制約當前農產品營銷的“瓶頸”。
融資難。調查結果顯示,有近95.03%的農戶存在融資方面的困難,49%認為融資困難很大。59.60%的農戶借款用于生產經營,33.11%的農戶借款用于擴大規模,而借款用來建房和其他消費的僅占3.31%和0.99%。可見,新型經營主體貸款用于發展現代農業的需求強勁。然而,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主要資金來源渠道中,自有資金比例最高,為75.17%,其他方式均不超過35%。可以看出,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融資渠道非常狹窄,除了內部融資外,很少考慮其他方式。
保險難。從參加農業保險情況來看,302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中,沒有參加農業保險的竟達到37.42%;而參加了農業保險的,大多數人購買的保險品種比較單一,且主要以政策性保險(52.65%)為主。究其原因,在于農業保險公司少、選擇余地小,同時43.38%的調查對象認為存在“賠償金額偏低”“政府對農業保險補貼不到位”和“保險理賠困難”等問題。
除以上問題外,調查對象還反映,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還包括:缺少技術,尤其是在病蟲害綠色防治方面,一些高新技術的推廣需要加大力度;生產成本太高,化肥、農藥、柴油、農機、灌溉等農資價格上漲較快,大大減少了經營主體的生產效益;缺乏勞動力,在家務農的多是婦女和老人,難以進一步擴大經營;農機少、病蟲害多、種子質量差等,也是困擾經營主體發展的問題。
為什么難
一是農產品銷售價格反差較大。市場價格的波動主要來自于供需不平衡,農業生產普遍過剩。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打通流通領域是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的重要一環。調查可見,絕大部分農產品還是依靠經營主體到傳統市場上進行銷售,網絡銷售等銷售模式僅占5%左右;單體規模普遍偏小,區域布局不夠合理,集散輻射功能不強,市場信息服務功能弱,單位訂購、批發市場、農超對接等多元銷售渠道尚未建立。其次,經營主體不知道如何建立農產品品牌,調查中,33.77%的經營主體認為自己的產品沒有知名度,54.64%的經營主體急切需要提高農產品的知名度。在農產品沒有形成品牌、缺少知名度的情況下,消費者對農產品的品質和特色不了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很難擴大銷售市場份額。
二是融資難問題普遍存在。數據顯示,只有24.17%的經營主體采取過銀行借款的方式,信用貸款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得貸款的主要方式。出現這種問題,一方面,無論是政策性銀行,還是商業性銀行,為了規避風險、降低成本,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設置了高門檻,突出表現為對貸款的抵押擔保物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大型農機具、畜禽活體、土地、房屋等沒有納入抵押范圍,且申請手續繁雜、審批時間長、隱性費用高,很多借款者望而卻步。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服務體系滯后,無法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需求。
三是保險滯后于需求。農業保險體系不完善,風險分散補償機制不健全。農業生產經營非常脆弱,面臨市場、自然、技術等多種風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由于專業化程度高、投資周期長、規模大,面臨的風險更大。然而,農業保險作為分散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目前的發展卻很不完善,農業保險發展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需求不配套,尤其是政策性保險、巨災保險和再保險遠不能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需要。因而,一旦出現嚴重自然災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然遭受重大損失。
四是政策扶持體系待完善。一些支農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脫節現象,各項政策之間缺乏整合性、銜接性、配套性,宣傳和落實力度都有待加強。在現有的政策體系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感受最多的扶持是技術及人才培訓,對于市場拓展、融資、信息等與發展息息相關的扶持較少。由此可見,政策扶持體系建設的滯后,已經成為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一大瓶頸。
如何解決
十九大提出,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如何瞄準經營主體需求,有針對性地培育鄉村振興的主力軍?通過對302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問卷調查分析,我們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瞄準農產品“賣難”,強化市場引導服務。要下力氣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市場上“笑”起來。為此,要把解決農產品“賣難”問題擺上突出位置。一要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市場為導向,引導農民“種對、養對、賣好、賺多”。尤其要謹慎推進生產周期長、成本大的產業落地,避免“田里長得好,圈里養得好,市場賣不掉”。二要適應人民群眾對安全、營養、健康農產品的追求,大力發展包括功能農業在內的健康農業,大力實施農產品品牌戰略,構建“綠色皖農”省級區域品牌涵蓋下的“區域+企業(行業)”母子品牌體系,打造“一村(社)一品”農產品品牌。三要積極引導經營主體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引導他們抱團闖市場。大力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扶持銷售型農民合作社發展,完善訂單帶動、利潤返還、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機制。四要搭建權威高效的信息平臺,建立農業預警監測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深入實施農產品電子商務示范行動,發展“原產地直供”農產品電商,加強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引導、扶持經營主體通過展會、新媒體、社群平臺等渠道開展推介、營銷。
盯住貸款難,創新金融信貸服務。突出解決經營主體所面臨的貸款額度小、期限短、手續復雜等問題,改善金融信貸服務。擴大“勸耕貸”實施規模。推廣扶貧小額信貸“戶貸企用、分貸統還”模式,讓帶動貧困村、貧困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受損、多受益。調查顯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抵押貸款的僅25.50%,通過幾戶聯保貸款的僅23.84%,通過質押貸款的僅有8.61%。改變這種狀況,應加快完善確權登記頒證、產權交易平臺建設、抵押物處置和風險分擔等試點配套措施。創設以農民各類產權(含自有產權)為抵押物的“農權貸”融資新產品,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加快培育具有法人資格的產權抵押融資評估機構,建立快速便捷的抵押登記通道,擴大貸款抵(質)押物范圍。提高財政風險補償比例,優化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實行差別化考核評價辦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緩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回應主體期盼,強化政策落實。從調查中可知,有很大一部分經營主體認為政府扶持力度不夠,有22.27%的農戶反映沒有得到政府的任何補助,45%的表示所在地政府扶持力度不大。因此,應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加工流通、直供直銷、休閑農業等,實現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擴大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增加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直接補貼,對特定的農業扶持措施和政策,盡可能直接下達或落實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政策的實施效率。
研究整頓現有補貼結構,加大對薄弱環節的補貼。經營主體認為政府的扶持資金應重點放在技術支持、提供信息、提供先進的生產設備等。下一步,應加大對經營主體技術、生產和銷售的支持力度,把政策落到新型主體的需求上和心坎上。
擴大保險支持范圍,提高保險覆蓋面和理賠標準,落實農業保險保額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創新“基本險+附加險”產品,研究出臺對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的中央財政以獎代補政策。
調查中,經營主體還普遍反映生產性設施用地“政策看得到,用地難解決”,猶如“紙上的月亮”。建議省級抓緊出臺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的實施細則,切實解決經營主體設施用地難問題。
加強農村人才培訓,壯大鄉村振興主力軍。調查中,經營主體對參與培訓、提升素質十分迫切。要順應這種期盼,大力開展農村人才培訓。依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整合各渠道培訓資金資源,實施現代青年農場主培養計劃、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擴大農業職業經理人培育試點。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依托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農(林)業綜合實驗站、農技推廣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等建立創業培訓基地,鼓勵學會、行業協會建立農業科普培訓基地,參與農村人才培育。鼓勵科研人員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任職兼職,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科技服務,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
(作者:胡桂芳,安徽省農經學會會長;王華斌,安徽農大繼續教育學院講師;王艷榮,安徽農大經管學院副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工作通訊》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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