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完善補貼機制,保障農民利益,不讓種糧農民吃虧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農村改革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
習近平總書記在農村改革座談會上強調,深化農村改革,必須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目前,深化農村改革的一些重大試點已在全國鋪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推進農村改革,要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不讓種糧農民在經濟上吃虧,不讓種糧大縣吃虧。
支持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中央財政補貼力度加大
財政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支持玉米、大豆、棉花等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與2015年相比,2016年中央財政對棉花、大豆目標價格的補貼總量及補貼水平都進一步提高,并提前向試點省份預撥財政補貼資金,切實保障農民利益,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協調發展。”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目標價格政策是在市場形成農產品價格的基礎上,釋放價格信號引導市場預期,通過差價補貼保護生產者利益的一項農業支持政策。財政補貼機制是,當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時,中央財政根據目標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以及國家統計局調查的試點省(區)大豆、棉花產量,來安排補貼資金,由省級政府負責將補貼資金兌付給種植者。目標價格改革試點實施以來,中央財政積極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財政資金投入,足額保障目標價格改革補貼資金,并指導地方不斷完善補貼辦法,簡化操作程序,新疆等地區在兌付補貼資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這位負責人解釋,改革成效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價格合理回歸市場,大豆、棉花的市場供銷活動趨于活躍,特別是增強了棉紡企業競爭力,棉花庫存銷售明顯加快;二是國家財政對種植者的補貼力度進一步增加,農戶的基本收益得到保障,促進了農業平穩發展。
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保障優勢產區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國務院決定,在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這是在推動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收儲制度改革背景下,國家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推動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的一項重要政策措施。
“建立玉米生產者補貼制度,是在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基礎上,國家對各省區畝均補貼水平保持一致,補貼基期也在一定年限內保持不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將有利于充分發揮價格對生產的調節引導作用,體現優質優價,促進種植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補貼制度的一大特點,是實行“市場定價、價補分離。”即玉米價格由市場形成,同時中央財政將對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給予一定補貼,并鼓勵地方將補貼資金向優勢產區集中,保障優勢產區玉米種植收益基本穩定。
按照國務院有關決定,中央財政將一定數額的補貼資金撥付至省級財政,并賦予地方自主權,由各省區制定具體的補貼實施方案,確定本省區的補貼范圍、補貼對象、補貼依據、補貼標準等。補貼操作應當堅持公開透明,地方政府撥付補貼資金等應當充分利用此前糧食直接補貼的工作基礎,自覺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監督,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確保將國家財政補貼資金兌付給玉米生產者。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目前已初步制定了本省區玉米生產者補貼方案。
今年中央財政安排394億元,獎勵種糧大縣促進農民增收
“農業補貼是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提高糧食生產效益,增加農民種糧收入,是政策需要考慮的主要因素。”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經國務院同意,去年財政部、農業部在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5個省,啟動了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試點工作。在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今年這一改革已在全國推開。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耕地地力保護的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用于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的補貼資金,支持對象重點向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農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傾斜,體現誰多種糧食,就優先支持誰,不讓種糧農民吃虧。
為調動產糧大縣農業生產積極性,2016年中央財政安排產糧大縣獎勵資金394億元,比去年增加22億元。獎勵資金進一步向商品糧大省、糧油調出大縣傾斜,并對黃淮海的玉米產區增加了資金安排,鼓勵地方加大對新型經營主體的支持,保護好種糧積極性,并促進玉米等種植結構調整,更好地推動實現農產品收儲制度改革目標。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16年08月22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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