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離不開農村生產力的充分發展。加快深化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著力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既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題中之義,也是推動鄉村經濟高質量發展、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
重視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的作用
政府和市場是兩種基本的資源配置手段,二者的作用邊界和實現形式在不同制度條件、不同發展階段有所不同。這些年來,因要素單向凈流出農村而形成的不利于“三農”發展的局面已經得到明顯改善,農民收入隨之實現持續增長。但客觀地看,當前,單純依靠政策邊際調整已經難以對城鄉收入差距格局繼續產生根本性影響。
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有為政府不可或缺,同時還需要發揮好有效市場的重要作用,不斷完善城鄉要素市場化配置,在增進效率和改善收入分配中進一步彌合城鄉差距。
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與農民農村共同富裕的關系機理,大體上可以從促進農民收入增長和改善農村民生福祉兩個方面來理解。
其一,改善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民增收。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對農業全要素生產率增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農業產出能力得到大幅躍升,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因于農業全要素生產率的持續提升,其中,要素配置效率持續改善發揮了非常積極的作用。盡管如此,我國農村要素配置效率改善的程度依然有限,不同要素的配置存在不同程度的扭曲。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城鄉要素順暢流動,有利于實現要素跨界高效配置以及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催生諸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使農民能夠分享更多產業鏈增值收益。同時,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擴大,有利于形成各種要素匯聚的良性循環,并通過規模效應等提升農業生產效率,促進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
其二,促進人力資本積累增強農民創富能力。城鄉人力資本積累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是城鄉收入差距形成的重要原因。當前,勞動力和人才的社會性流動渠道尚不暢通,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人力資本積累和農民收入增長。一般而言,市場化程度高更易于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通過促進農村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建立起平等競爭、規范有序、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以及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機制和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有利于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和福利待遇增長。同時,也有利于促進包括返鄉農民工在內的各類人才向農村流動,由此產生的知識擴散效應、企業家創業示范帶動效應以及產業投資的知識溢出效應,對改善農村人力資源結構、提高農民創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其三,要素資源資本化有利于農民財產增值。要從根本上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就要重視和解決好財產性收入差距擴大的問題。在當前影響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增長的諸多因素中,農村土地資產功能轉換困難和農村金融服務有效供給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通過推動農村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有利于形成更加健全的土地流轉價格形成機制,并通過利益分配機制建設,讓更多農民能夠享受到資產增值收益。實現農村金融的有效供給,也有利于為農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安全的投資渠道。
其四,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改善農村民生福祉。個體富裕與集體富裕相互依賴和關聯,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一環。擴大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有利于促進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通過土地、林地等資源入股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經營主體,可以為農民提供就業機會、拓寬收入渠道。同時,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對保障和改善民生至關重要。發展農村集體經濟,有利于增強村級組織集體行動能力,更好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整體水平。
關鍵要切實提升市場的有效性
要素市場化配置能否實現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取決于市場是否有效,這又涉及三個方面的有效性,即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要素市場體系與市場秩序。當前,農村要素市場建設在上述幾個方面都有改進空間。
一方面,農村要素市場體系尚不完備。健全的市場體系是要素高效配置的基礎。一般而言,市場的有效性往往與其完善程度成正比,而市場作用的有效性又直接影響甚至決定資源配置效率和供需匹配效率。一個比較完備的農村要素市場體系應該包括土地市場、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技術市場和數據市場等。現實地看,我國農村各類要素市場發育普遍滯后,特別是勞動力、金融、土地等市場發育不充分,導致要素價格難以真實靈活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另一方面,要素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滯后。市場秩序和規范的確立有利于降低市場運行成本。要素市場制度建設涉及市場化交易平臺、要素交易規則、要素交易監管等。在我國農村各類要素市場建設中,產權保護、市場準入等基礎制度還存在明顯短板,農村土地、技術、數據市場交易管理制度還不健全或者缺位,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局面尚未完全形成。此外,農村產權關系和產權保護制度尚不健全,這也是制約市場作用更好發揮的重要因素,對要素自主有序流動和優化配置帶來不利影響。
要認識到,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具有基礎性影響,牽涉的問題十分廣泛和復雜。特別是當前,我國城鄉形態深刻調整,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必然牽動城鄉兩個地理空間。從實踐效果看,僅僅局限于農村而不能關照城市的制度改革,或僅限于農村單一領域而忽視其他領域的制度改革,都很難達到改革的預期效果。如果財稅制度、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等關聯性改革不能系統性推進,擴大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范圍的速度和廣度就會受到影響。因此,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必須堅持協同推進。
分類推進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無論是強化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還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深度推進農村市場化建設、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都十分重要且迫切。然而,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情是“大國小農”,不同要素的屬性和市場化程度存在差異,推進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需分類施策。
對農村勞動力要素而言,需要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農民工就業和待遇公平,同時,加快建立健全城市人才入鄉激勵機制,引導更多高素質勞動力向農村流動,改善農村人力資本水平。對農村資本要素而言,增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可得性、便利性和有效性是重點方向,應著力提升金融服務覆蓋的廣度和深度,特別是充分利用現代技術手段,通過發展農村數字普惠金融來解決農民融資難問題。對土地要素而言,關鍵在于建設城鄉統一的市場,探索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途徑,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積極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的實現形式等。對技術要素、數據要素等的市場建設而言,可以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試點探索,總結經驗模式后再逐步推廣。
還要看到,基礎性制度對農村要素市場體系建設至關重要,需要提高制度創新的整體性、協同性。一方面,更加注重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系統性,從而形成改革的交互作用和疊加效果,提高不同要素資源的組合配置效率。另一方面,更加注重農村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與其他關聯性改革的同步性,加強財稅制度、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為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創造條件。總之,只有在系統性、協同性上下功夫,充分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既發揮有為政府作用,又發揮有效市場作用,完善城鄉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快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才能有效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促進農民農村共同富裕。
(作者系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農村經濟研究室主任,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3月30日第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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