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總量在不斷加大。
垃圾分類回收體系不完整、垃圾處理技術水平低、垃圾處理廠建設不合理……很多城市正面臨生活垃圾“圍城”的困境。
相關數據表明,我國每年的垃圾增長速度明顯,但垃圾處理能力并沒能跟上。
全國垃圾中有四成沒有集中處理,北京的垃圾在未來四五年內將無地可埋,上海有的垃圾場已與居民區為鄰……隨著“垃圾圍城”困境日益凸顯,垃圾處理的“中國式出路”到底在哪里?
焚燒處理費持續走低,降低了分類動力
近年來,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費持續走低,垃圾焚燒被很多人認為是快速解決“垃圾圍城”的曙光。然而,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教授宋國君領銜的課題組用經濟學模型對垃圾焚燒的社會成本進行評估,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宋國君等人通過分析北京正在運營的三座垃圾焚燒廠以及規劃中的八座焚燒廠的排放數據,得出結論:焚燒并不便宜,焚燒處置的各類補貼掩蓋了焚燒的真正成本;低焚燒處理費誤導了公眾,甚至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垃圾分類的動力。
來自《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06年至2015年)的數據顯示:從2005年到2014年,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年清運量從454.6萬噸增長至733.8萬噸,年焚燒量從7.4萬噸增長至156.1萬噸。2014年生活垃圾焚燒率達到21.4%,清運量和焚燒量基本同步上漲。
“現行電價補貼、廢物污染處置補貼等降低了垃圾處理費,誤導了社會對生活垃圾焚燒成本的認識,誤以為生活垃圾焚燒是資源回收利用工程,焚燒的成本低。”宋國君指出。為此,課題組精心算了一筆賬:按照每焚燒1噸生活垃圾,從垃圾運入焚燒廠算起,其社會成本為1088.49元(考慮收運環節后,這一成本為2253元)。其中,324.5元為焚燒的補貼(包括163元支付給焚燒廠的處理費、59.56元的額外支出電價、42.6元的底灰補貼、32元的稅收優惠、20元的建設費用、4.9元的土地費用和0.4元的滲濾液處理補貼等項目補貼)。
“而北京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為每噸40元至80元,遠遠低于這一成本,不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宋國君指出,“通過揭示整個社會承擔的生活垃圾焚燒成本,我們希望在生活垃圾管理方式的選擇上,能夠為理性決策提供參考,促進垃圾分類制度的落實”。
源頭分類,將顯著降低社會管理成本
既然垃圾焚燒會帶來多重浪費,如何才能顯著、全面地降低垃圾管理的社會成本?宋國君等人調研后給出的答案是“源頭分類、資源回收后再焚燒或填埋”。
課題組核算后發現:源頭分類后,由于收運、焚燒成本降低,健康風險降低,資源回收增加,垃圾管理社會成本降低至原來的1/3?!叭绻司钊绽暹\量從0.949公斤降低至0.287公斤,現有三個焚燒廠的處理能力即可實現北京82.4%人口的生活垃圾全焚燒,以及2020年77.76%人口(按總人口2300萬計)的生活垃圾全焚燒?!闭n題組用一組數字進一步說明。
“由于權責分散、投入不足、制度缺失,我國在源頭分類及資源回收體系上尚未探索出有效模式,時至今日,不分類生活垃圾焚燒的高額社會成本和垃圾分類回收的必要性在很多地方依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在宋國君看來,持續、努力地推動垃圾的源頭減量和分類,才是解決垃圾問題的真正出路。
早在2015年5月發布的《中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狀況評估》報告中,宋國君等人就提出,只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信息公開法規,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明確分類對象、分類與投放方法、獎勵與懲罰措施等內容,才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效實施。
對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焚燒廠執行水和空氣的排污許可證制度,是課題組提出的另一個建議,目的是“以許可證為記錄、核查和監管手段,增加填埋場和焚燒廠的違法排放成本,促進其連續達標排放,進而倒逼源頭分類與減量”。
可見,無論是信息公開、排污許可證制度,還是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其目的都是用政策的確定性和法律的權威性保障垃圾源頭分類和減量。“很明顯,將生活垃圾管理關口前移,在家庭和辦公室就進行源頭分類,可以實現減量化和資源化,最終降低無害化處置的成本。”宋國君說。
前端分類一定要與后端出路相匹配
2000年,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8個城市成為我國首批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至今已推行了十幾年,然而效果并不盡如人意。在有的地方,這幾乎成為“一紙空文”;有的地方雖然出臺了各項措施引導垃圾分類,卻收效甚微;還有的地方“宣傳意義”大于“實際效果”……
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理事長肖家保認為,雖然國家層面主導的垃圾分類從2000年就開始了,各地卻沒有很大的進展,其中,事出有因——國內關于垃圾處理的路徑存在認識上的分歧,即技術派和契約派的不同?!凹夹g派認為技術可以解決所有的垃圾問題,垃圾不用分類,全部可以用資源化技術進行處理;契約派則認為契約就是規則,應該用各種嚴格的管理規定來解決城市的垃圾分類問題?!?/p>
對此,肖家保指出,雖然垃圾不用分類將來可能在技術上實現,但現階段還是要人工介入,因此“哪些應該采取強制性措施,哪些應該采取建議性措施,一定要分清”。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市容環境管理處工作人員李?,摽磥?,我國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與國外不同,有自己的特點和復雜性:一是廢品回收和環衛體系并存,大量可回收的部分其實已經進入廢品回收系統;二是我國環衛收集網絡開放、便捷,給居民投放垃圾提供了很大便利。“隨處可見垃圾桶,理論上什么垃圾都可能扔進來,限定哪些垃圾不能進,實際可操作難度大;而在許多國家,垃圾桶并不是隨處可見的,居民如果沒有定時定點、按要求分類投放垃圾,垃圾就可能被拒收,亂扔還要被處罰?!?/p>
針對在我國推行垃圾分類的現實特點,李?,撝赋觯岸朔诸愐欢ㄒc后端出路相匹配——如果后端設施沒有承接,前端分類意義就不大?!氨热?,很多做垃圾分類的小區都會把電池分出來,但是后端卻沒有承接的處理系統。對此,環保部門的意見是:因為產生源過于分散、收集極其困難、處理能力不足,所以對一些來自家庭的有毒有害垃圾采取豁免制度??梢姡挥薪鉀Q了有害垃圾后端處理問題,分出的有害垃圾處理有了去處,問題才能得到解決?!?/p>
根據李?,摰念A計,隨著大宗商品價格不斷下降,會有更多的低值回收物進入垃圾系統,垃圾分類的模式可能也要有相應的調整,因此,光有垃圾分類措施還遠遠不夠。
“垃圾分類不等同于減量,即便分類做得再到位,還是會有需要末端處理的垃圾,所以處理設施建設才是剛性的需求,認識到處理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很重要?!崩詈,搹娬{說。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2017年04月27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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