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一種文化轉型觀念的再思考
摘要:鄉村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是理解中國社會的一個切入口。然而,自城鄉二元結構誕生以來,鄉村文化一直被認為是帶有負面色彩的、與現代科技文化相背離的一種文化類型。本文通過回顧傳統鄉村文化的內在特征及本質,認為鄉村文化是鄉村秩序的潛在基石,構造出一種社會生活秩序與理想世界的版圖,在從傳統向現代的演變中,鄉村文化的傳承變成了一個動態的過程,像萬花筒一樣呈現出不同的姿態,但其文化的本質會持續存在,因為它的核心深植于經年累月的社會發展之中,以特定的社會功用烙刻著無法言說的文化認同。這就要求我們注意觀察鄉村文化在社會轉型中的諸多表現與流變形式,了解鄉村文化自身在流變過程中滋生出的新的智慧。
關鍵詞:鄉村文化;文化自覺;鄉村文化的再生產
基金項目:本文寫作受到如下基金項目支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文化轉型背景下鄉土社會秩序的變遷與重建研究”(15ASH012)
在當下的社會轉型期,中國的既有文化正在經歷諸多的挑選與被挑選的過程,包括城市文化、鄉村文化、傳統文化、地區文化等等。城鄉二元論的誕生,似乎將所有與鄉村有關的事物扔進了時代的垃圾桶,鄉村文化在社會轉型的大熔爐中,逐漸地喪失了原有地位,并且變成落后、土氣、保守等諸多帶有負面色彩的代名詞。然而,在中國人類學成立的初期,社區研究是中國社會的研究單位,村落是“中國學派”的關注對象,用以呈現鄉村社會的整體文化面貌,從而對以鄉村文化為根基的中國社會進行思考與反思。那么,面對鄉村文化發展的當前困境,人類學如何能夠在新的社會轉型期推進鄉村文化的再生產,如何通過特定時空區域的田野調研對中國社會的未來發展提供一定的思考,這是當今人類學必須面對的問題,也是亟需解決的問題。
本文從鄉村文化入手,通過界定鄉村文化的定義,回顧鄉村文化的發展軌跡,探尋鄉村文化在當前社會文化轉型期中的發展出路。在以下論述中,我們將看到:傳統社會底蘊中的鄉村文化,具有相對獨立的宇宙觀,它以農耕文明為物質基礎,以倫理本位為社會基礎,以士紳階層為鄉村文化傳遞與傳播的中堅力量,是中國文化生長的沃土與搖籃。鄉村補給城市,城市回饋鄉村,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置于天平的兩端,在動態中維持著一種相對的平衡。這種平衡模式隨后被種種現代變革所打破,隨著鄉村在城鄉二元結構中的弱勢角色的確定,鄉村文化被描述成與城市文化和現代文化格格不入的一種存在,在此過程中,國家權力、土地改革、市場經濟等諸多力量觸及到村落社區的各個角落,對于鄉村文化進行著各自的評價與改造,引發鄉村文化于內于外的雙重變革。那么,鄉村文化果真如部分學者所說的那樣扮演著現代中國文明中的拖油瓶角色么?通過鄉村文化在村落社區中的諸多功用的考察,我們發現,鄉村文化在流變的過程中像萬花筒一樣呈現出新的姿態,它借助內在的適應機制,在新的條件下不斷轉換外在的表現形式。為此,我們提出“鄉村文化自覺”的概念,強調從村落社區的真實環境與鄉村居民的日常語境中,探索鄉村文化再生產的實踐路徑。
一、鄉村文化的人類學定義
“文化”一詞最先出現于《周易》,“關乎天文,以察時變,關乎人文,已化成天下”,簡而言之是以“人文”“化成天下”,即以禮儀、風俗、典籍等教化天下蒼生,雖然此處“文”“化”二字并未結合,但已有當今文化之意,容納了社會成員的整體性的生活,包括物質存在、觀念形態和行為方式等諸多方面。相比之下,“鄉村”則是一個富有歷史性的動態概念。在以農為本的時代,農業是獲得合法性財富的唯一源泉,以農業為底色的鄉村作為中國社會的根基,被賦予正向的價值判斷。然而,當以現代理性和進化論為標榜的“西學東漸”思想不斷涌進,鄉村在現代社會中的發展空間受到強烈的沖擊,轉而成為一個帶有負面色彩的概念。尤其是在民國時期,晏陽初、梁漱溟、盧作孚等社會學者對鄉村社會的判斷,雖然以鄉村發展為目標,卻無意識地使“鄉村成為問題”,將鄉村文化價值向著被邊緣化的趨向推進向前,并造成對整個鄉村社會的誤讀。應當如何界定鄉村文化,它與農村文化、城市文化又有哪些差異,這需要我們進一步的探討。
鄉村與農村常被人們等同使用,但“鄉村文化”與“農村文化”的所指存在差異,這源自“鄉村”與“農村”所承載的不同文化意涵。農村,泛指有別于城市地域諸多特征的、并處于城市社區以外的所有地區。從地理學意義上來看,鄉村與農村的范疇大體等同,而這種劃分太過于淺顯直白,因為“鄉村”相較“農村”這一概念,在外延上比“農村”更寬廣、綜合與完整。[5] “農”這個字,古時指與士農工商等階層并立的一個階級群體,在當代“農村”更多了一層政治意味;“鄉”則帶有家鄉、鄉愁之意,因而多了一分文化與情感的因素。此外,從學界的角度,鄉村比農村具有的價值更為中立,撇開了國家權力對文化的附著,更能體現中國悠久的農耕文明和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鄉土性”特征,如梁漱溟就把“鄉村”看作一個價值的共同體或生活世界;費孝通以“鄉土”來強調和突顯傳統的中國文化強調農耕文明的特點。鄉村文化又被表述為“小傳統文化”和“農民文化”,強調的是農村社會在整體社會政治經濟結構中特有的文化內涵,反映了農民學中關于鄉村文化概念的特點和特征。考慮到“鄉村”一詞本身所具有的文化味底蘊及其在學界的受認可程度,我們選用“鄉村文化”這一表述,而不是“農村文化”。
相對于城市文化而言,鄉村文化側重于那些展現鄉村意境的因素,如村貌農舍、紅白喜事、廟會祭祀、地方戲曲、傳統藝術、傳說諺語、民間禁忌等等,這些扎根于鄉村土地的文化類型隨著歷史的變遷和地域差異而變化,展示出多種多樣的具有農家韻味的鄉村意境。鄉村文化既有抽象無形的一面,比如村落社區中的集體訴求、交往原則、處世態度、行為習慣;也表現為有形的物質層面,如民風民俗、典章制度及特定器物。從生活主體的角度看,它是農民生活世界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人們的觀念心態、日常行為與思維模式,與之相對的是,鄉民在農業生產與鄉村生活的過程中,也在逐步形塑并發展起來的一套思想觀念、心理意識和行為方式,以及種種作為物質存在的文化產品。
概而言之,鄉村文化是指在鄉村社會中,以農民為主體,以鄉村社會的知識結構、價值觀念、鄉風民俗、社會心理、行為方式為主要內容,以農民的群眾性文化娛樂活動為主要形式的文化類型。一定程度上,鄉村文化是村落鄉民獨特生命樣式的背景知識,在呈現農民特有的人際交往模式的同時,也為鄉民現實生活中的思維邏輯與行為選擇提供了在內基礎。
二、傳統社會底蘊中的鄉村文化
對于一個社會單位所獨有的文化系統的把握不僅是人類學的關注點,也是了解一個社會如何形成并得以運轉的切入口。具體到中國的村落社區,它的文化底色是鄉土的。美國傳教士明恩浦早在1899年就明確提出,“中國鄉村是這個帝國的縮影,考察鄉村是認識中國的最佳切入點和關鍵”。費孝通對中國社會曾有一個經典判斷,即中國社會的本質是鄉土性的,土地是民眾生活的核心,世世代代在土地上生存繁衍,造就了一個“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其常態即是“終老是鄉”。梁漱溟同樣認為,中國原為鄉土社會,以鄉村為根基,以鄉村為主體,發育成高度的鄉村文明。之所以如此看中鄉村,是因為在以農為本的時期,土地是經濟來源的基礎,在土地的利用過程中醞釀出一套自給自足的意義系統和價值體系,形成了一個超穩定的社會結構,諸如“世代繼替”、“差序格局”以及“禮俗秩序”等便是基于土地而產生的一整套的文化邏輯。從文化學意義上來理解,“鄉村”的實質是構造一種生活秩序、一種社會生活與理想世界。
作為一種與土地的生命力緊密相關的文化模式,傳統的鄉村文化主要立足于以下基礎:生計層面以農耕文明為物質基礎;文化層面以倫理本位為社會基礎;組織層面以士紳階層為領導核心。
首先,土地與農業,為鄉村文化的生長提供了充足的養分。農業生產始終在中國社會生產體系中居于基礎地位,這種靠“天”吃飯的生計模式,衍生出人與土地相依相存、相互作用的親密關系。不僅土地是虔誠敬奉的對象,自然亦是有情的實體,所謂“江山如有待,天地若有情”,國人所憧憬的宇宙似乎是一種“圓合地美藝的生生之流”,與自然相親相和的特性塑造出與外無爭的求和心性以及直觀靜醒的慎獨生活。一方面是人對自然的依從和順應,另一方面是人對自然的調節與利用,共同衍生出知足常樂、循例重俗的生活情趣,以及中庸務實、中規中矩的為人之道。從某種意義上,鄉村文化是一種與自然為善的文明,以土地為依托,人們可以豐衣足食,不需要掌握以競爭和掠奪為目的的戰斗技藝,亦無需培養爾虞我詐的商戰技巧,天人合一、順天應命即是鄉土贈與鄉民的一種心態。在這種心態的引導下,逐漸發展出一整套適應農業生產的禮俗制度、價值觀念、風俗習慣等內聚為一體的文化集合。
文化層面上而言,倫理本位是傳統鄉村文化的社會基礎,血緣關系作為村落凝聚的紐帶,同樣也是社會關系網絡搭建的核心。對此,黑格爾曾對中國傳統社會的倫理特征進行了剖析,指出中國社會基本上是建立在“道德的結合上”,因為家庭是社會團結的基本單位,在鄉民首先屬于他們所在家庭,再往外推衍才是國家的兒女。血緣的重要性使得家長制成為鄉民自我組織、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基本運行機制,因而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幾乎沒有割裂了血緣和家庭紐帶而能真正獨來獨往的個人;即便有,也被視為特例甚至被人另眼相看。一切幾乎都與自己的家族臍帶相連。”梁漱溟和費孝通對此達成共識。梁漱溟將中國界定為一個“倫理本位“的社會,全體社會成員通過種種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互相關聯起來,在相處之中既不是重點考慮個人,也不是考慮社會,而是將倫理關系作為重點,以倫理為重的觀念塑造出鄉民在日常生活中的交往邏輯。費孝通認為,自古以來的農耕文明孕育了“差序格局”的社會結構,鄉土社會是由“波紋宗親網”構成的呈現為“差序格局”的禮俗社會。在鄉村社會中,農民生產和生活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家庭、家族及村落等初級群體,來自血緣的親情與來自地緣的鄉情編織出一個熟人社會的人際關系網絡,處于“熟人社會”中鄉民有著各自固定的倫理位置與道德角色,并在此基礎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念和倫理規范,構建出一種自下而上、自然形成的村落生活秩序。
若有人逾越了自己的社會角色所規定的行為邊界,就會承受家庭、家族、社區的共同懲罰,雖然缺乏法律效力,但它的輿論聲勢與日常氛圍足以發揮懲戒的作用。一般來說,這種來自于民間的道德秩序具有凝固性、傳承性、穩定性等特征。以家庭為基礎發展而來的倫理文化是一種始于家庭,卻又不廣于家庭的倫理文化。儒家倫理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修身齊家的目的是為了治國、平天下,故此,孝親與忠君便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家族倫理自然而然地推衍為社會倫理。《孝經》中曾提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順可移于長;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宮。”在傳統中國,“家庭生活中灌輸的孝道和服從,是培養一個人以后忠于統治者,并順從國家現政權的訓練基地”。可以說,倫理本位的村落社會網絡易將鄉民培養成具有政治人格的“順民”,從家庭的單元中提升出他們的國家意識。
在傳統的鄉村社會中,鄉村精英是延續鄉村文化的重要組織力量。現代變革之前的鄉土社會呈現出“皇權不下縣”的狀態,正如詩句所說“鑿井而炊,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皇權止于縣政,民眾與皇權之間維持著一種相對松弛的關系。受此影響,歷朝歷代都在縣以下實行類似于地方自治的鄉村組織,以建立穩定的鄉村秩序。而處于村落社區中的地方精英——士紳群體,便充當起上級政府與下層鄉民相互溝通的橋梁。他們既是鄉民熟知的同鄉,又是視野開闊、深諳處事之道的精英分子,在村莊內對村莊事務的組織協調能力,在村外擁有一定的社會資源,發揮著協調上級權威與下層鄉民的作用。在傳統社會,家族地位與榮譽被賦予至高無上的地位,成功不僅是個人的事情,更是家族的榮耀,所以,那些讀書步入官場的士人,或者商海取勝的商人,無論取得何種高位,最終都要告老還鄉,將家族的興旺當作自己責無旁貸的職責。而鄉土的習俗是讓積德行善有貢獻的人被后代永遠銘記,使禮義廉恥之類的價值觀成為激發族眾的精神支柱。可以說,鄉村精英在村落社會中發揮著積極的能動作用,為國家權力的上通下達、村落百姓的訴求表達做出良好的溝通,并為地方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做出一定的貢獻。
村落社區的自然生態、倫理本位的社會模式、士紳階層的協調模式構成傳統鄉村文化的基礎,在此因素影響下的傳統鄉村文化,具備天人合一的自然心態、家國同構的社會觀念、以和為貴的處世之道三個特點。隨著社會的發展與朝代的更迭,鄉村文化在歷史浪潮中逐漸褪去原有的色彩,呈現出新的樣貌。
三、現代社會變局中的鄉村文化
村落社區特有的生態環境,造就出鄉民世代傳襲下來的生存倫理。祖祖輩輩與土地打交道的生活積淀,以及長期與自然災害及基層政權周旋的親身經驗,是鄉村文化價值體系中的主要成分。在現代社會的變局中,鄉村文化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在改革的浪潮中得到解構與浸染。中國傳統社會中,與農耕文明緊密相關的鄉村文化占據主流地位。新中國的建立,使得“皇權不下縣”的傳統被打破,國家政權直接進人鄉村,鄉村不再是強調血緣與地緣存在的生活共同體,而是地方文化與國家權力共同影響下的政治共同體,農村社會的文化和政治緊密聯系在一起,鄉村文化建設具有明顯的政治化傾向。然而,在與城市文化的較量中,鄉村文化逐漸敗下陣來,失去了它的合法性基礎。1958 年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的建立,建構出一個以城市人口利益為重的城鄉體系。鄉村與城市的差別被制度性地加以固化,同時肯定的還有鄉村文化的劣勢。
生計方式上,土地曾是鄉村社會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是農民主要的的生計來源。隨后的工業化時期,原有的土地制度成為實現工業化道路上的絆腳石,土地制度被重新規劃,以土地為中心的鄉土社會也因此連帶性地被裹挾到現代化建設之中。改革開放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解放了大批農村勞動力,促使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轉型。土地不再是維持生計最主要的手段,其生產要素職能淡化。農民“離土”的發生打破了長久以來固著在土地上的鄉村生活,社會流動的加快使村民逐漸失去了與土地的固有聯系。與此同時,以土地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被否定,原有的與土地相關的農業生產、生活節奏相配套的節慶儀式趨于式微,鄉村文化、風俗習慣被賦予負面的價值判斷,村民的生活方式與土地的互動已經斷裂。尤其是青年群體對農村的蔑視與對城市的追求,削弱了農業生產的中堅力量,也影響了地方農民文化的未來發展根基。在一定程度上,“離土”不僅改變了農耕民族賴以生存的資本,將農民的生存根基壓榨到“有土無地”的狀態,并且在工業化的沖擊下難以維持農村家庭的基本開銷,使得農村勞動力向城市大批的流入、村落社區變得缺乏活力,這無疑給鄉村生活增添了幾分悲涼。
在組織層面,為配合控制農村社會經濟資源的目的,國家試圖建立一種具有統合性質的意識形態,而這一目標實現的前提就是摧毀原有的以家族為主線的社會關系,用星火取代香火,把家庭之中的人解放成原子化的人。循著這一思路,村民委員會成為村落社會中的組織機構,國家直接管理鄉村,鄉村直面國家權力。在這一輪的鄉村改造中,村落社區迅速地被同質化,鄉村傳統意義上的多樣性被迅速消解,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經濟結構單一、運作機制呆板,文化活動空洞的村落社區,原本發揮自治功能的鄉村在國家權力的輪番轟炸中敗下陣來,留待著一個支離破碎的軀殼。
從鄉村文化的歷史發展脈絡來看,國家力量、土地改革、市場經濟是影響鄉村文化發展的多方力量中最不容忽視的三股力量,它們的介入不僅決定了鄉村文化的發展態勢,也決定了鄉村文化的發展路徑。這些看似來自不同領域的力量,以各自的邏輯與需要,觸及到村落社區,對于鄉村文化的各個因素進行著各自的評價與挑選。不論是否還能保持著文化的原真性與本土性,鄉村文化已經被裹挾進現代社會中,在時代造成的大熔爐中不斷得到漂白與染色。
在諸多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博弈下,鄉村文化的發展呈現出復雜的走勢:一方面,在它自我生長的過程中,受到某些異質性力量的沖擊而支離破碎;另一方面,鄉村文化的包容性與多樣性使其能夠吸取外來文化的因素,通過豐富自身而以另一種風貌呈現。諸多抱有懷舊情結的學者斥責現代化、城鎮化等建設運動對于鄉村文化的摧毀;也有一些趨新避舊的激進派懷著改造鄉村的心態,號召對鄉村文化的變革與銷毀。不論這兩派對鄉村文化持有何種態度,鄉村文化都以它自己的姿態應對著社會的變遷,以自身的力量吸納、排斥、調適新的社會環境。正如布迪厄(Bourdieu)在《文化再生產理論》中所提到,自我創造性是文化最根本的特性,即文化特有的超越自我、生產自我、更新自我、創造自我的特征。在鄉村原生穩態的環境被摧毀以后,鄉村文化的傳承就變成了一個動態的過程。也就是說,鄉村文化不可能以“復制”的方式來發展,而是以“再生產”的模式來重建和更新。
說到底,文化本來就是流變的過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必然會有一些文化事象被激活、被消解或被重構,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在各方力量的復雜博弈中,鄉村文化的生長過程并不會因異己力量的介入而截然斷裂,它會像萬花筒一樣呈現出不同的姿態,但其文化的本質會持續存在,因為它的核心深植于經年累月的社會文化發展之中,沉淀著特定的風韻與風格、烙刻著無法言說的文化認同。所以說,鄉土社會變局中的鄉村文化不會被消滅,也不會輕易地被外來文化替代,面對諸多社會潮流,它在新的條件下會借助內在的適應機制,不斷轉換并生產出新的表現形式。
四、鄉村文化促生的社會內聚
在西方學者的論述中,農村文化多半被訴說成與城市文化相對的另一個文化類型,比如,雷德菲爾德關于文化精英創造的“大傳統”和農民群體創造的“小傳統”之說;海根有關“雙元社會”(dual society)的觀點,將其劃分為村落與城市兩大元素。 西方學者的觀點,往往受到笛卡爾二元論的影響,從對立的層面劃歸整個世界,而在中國人的觀念中,辯證論是更為決定性的概念,城市與鄉村相互依賴、互相生成、流動貫通的關系更為明顯。那么,鄉村文化在中國文化中占據何種地位,這一問題最好莫過于錢賓四先生的回答了,他曾說“中國文化始終在自由農村的園地上滋長”,鄉村是中國文化生長的沃土,也是中國文化誕生的搖籃。鄉村文化的基底是什么,如何能夠實現時間上的世代傳承與空間上的傳布,它的內在運作機制是什么,這是此節將要探討的內容。
一種文化類型的形成離不開一定的地域空間中生存的群體,文化作為民眾集體選擇和創造的結晶,同時也對群體的共處模式及共同生活造成影響。本尼迪厄特在《文化模式》中曾經指出文化與群體生活的影響,在她看來,所有的個體的總合構成了一種文化,這種文化超越并且凌駕于這些個體所一直追求并創造著的東西之上,而群體就是由傳統所供養、由時間凝固起來的有機整體。[16]鄉村文化作為一定區域范圍內的鄉民共享的精神產品,在現代社會轉型中,在精神上促進村落社會內聚,并且能夠與旅游經濟相勾連,創造出鄉村社會中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鄉村文化具有社會內聚的功用,每個人雖然可能在社會中感受不到文化的實際存在,但文化因子就像空氣一般,彌漫在實際的社會生活中,無時無刻不在發揮著它潛在的效力。布朗曾說:“文化的整體功能就是把個人團結到穩定的社會結構中,即團結到群體的穩定體系中,這種體系決定和規制著個人相互之間的關系,建立對物質環境的外部適應和個人與群體之間的內部適應,從而使有秩序的社會生活成為可能。”這就是說,文化為人們提供了一套保障人們生活意義和精神價值的社會秩序。長期生活在特定環境中個人會形成特定的生活方式,并衍生出一定的文化觀念及表達方式。當原有文化受到來自他域文化及異質文化的沖擊和挑戰以致不能應對時,人們便會重新進行生存選擇,并對自己所屬的文化體系進行自覺反省,改造和更新原有社會秩序,從而建立新的社會秩序。在村落社區中,世代沿襲的歷史文化積淀,以及在同樣環境中反復錘煉的精神特質,使得村民易于產生對村落文化的普遍認同。在共同的生產生活、抵御外部力量以及日常的行為評判的過程中,人們逐漸形成了共享的思想信念、道德倫理、精神風尚、風俗習慣和行為規范,它們呈現出鄉民的共同所需與精神追最,而且塑造出個人對集體的歸屬感和依賴感,從而促進社會群體內部的凝聚力。
鄉村文化的內聚性使得鄉村社會成員所擁有精神觀念與行為選擇具有較大的同質性,它的實現離不開文化所特有的傳遞性,可以說,鄉村文化的傳遞確保了特定文化因子能夠在世代傳承中接續不斷,能夠在不同成員中塑造出同樣的精神基礎。這種傳遞包括橫向的空間場域中的人際傳遞,以及縱向的歷史脈絡中的代際傳遞,它們使得村落社區中的不同成員可以共享某種價值觀念,并對當地文化產生強烈的認同。
鄉村文化的橫向傳遞機制,源自“表征傳遞”的文化機制,不僅包括集體性的公共表征(public representation),還涉及個體性的心理表征(mental representation),而文化就是由公共表征到心理表征再到公共表征所構成的首尾開放的因果鏈條。我們獲得文化的過程就是我們將公共表征轉化成為心理表征的過程,在這種心理表征形成的過程中,個體如何將公共意涵內化為自我觀念,并再次轉述的過程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心理表征到公共表征的這一提升,離不開個體之間所共有的文化因素、生存環境與認知模式,它們使得某些文化因素能夠從個人轉入社會,實現在空間場域中的人際傳遞。從縱向的代際傳遞來看,文化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得到傳遞——晚輩向長輩學習、同輩之間的學習、長輩向晩輩學習。在傳統的村落社區中,族長與老人是家族勢力與知識經驗的終極擁有者,長輩向晚輩的口傳身教是鄉村文化傳遞的主要路徑;而在當前的轉型期,新技術、新媒體、新物質的出現提升了作為青年人的后輩的知識領域,他們在知識技能的掌握方面比長輩擁有更多的優勢,長輩反過來需要向晚輩學習,因而在當下的村落生活中,以上三種文化傳遞方式并存,鄉村文化傳遞的途徑也得到極大地豐富。
轉型期的鄉村文化,在傳播路徑、傳承廣度、傳遞機制方面顯現出與傳統時期所不同的諸多特點,能夠在更為廣闊的時空領域中實現傳布。它的內在運作機制使得鄉村文化不會因外界的沖擊而發生質的轉變,也不會因內生環境的變遷而自毀其身,人們對生存方式、生計模式的重新選擇,以及對自己所屬的文化體系的反省,不斷地改造和更新著既有的鄉村文化,鄉村文化也在動態的村落社會生活得到重新形塑,造就出更加緊密的共同體生活。
五、鄉村文化創生出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面對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為上的社會浪潮,鄉村文化也被裹挾到經濟開發之中。在鄉村文化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中,鄉村文化旅游似乎成為彌合二者的有效路徑,甚至有學者提出農業文化遺產地旅游開發的模式,[18]寄希望于實現經濟與文化的協同并進。可以說,鄉村文化與旅游經濟的結合,使文化本身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成為利益創收的地方資源。在城鎮化程度日益提高的過程中,鄉村旅游以其獨有的魅力如鄉土性、休閑性、傳統性吸引了越來越多懷著故鄉情懷的游客。為此,基層政府開始著手挖掘鄉村傳統文化,以經濟的眼光給予它繁復的包裝,在閃光燈的光亮中試圖給它以全新的外殼。
不得不承認,以鄉村旅游為代表的新的經濟增長途徑正在深刻地影響著鄉村文化,造成積極與消極兩面影響。從積極層面看,鄉村旅游的開展可以使地方居民了解到自身文化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有利于增強鄉民的文化自豪感和身份認同感,為鄉村文化的傳承提供動力支持,尤其是在少數民族聚居的村落社區,鄉村旅游的開展能夠扭轉當地居民的生存條件,恢復民族記憶以及與民族身份相適應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和生活習慣。其次,鄉村旅游能夠推動傳統鄉村文化的恢復,通過商品化和舞臺化等呈現方式,鄉村文化獲得新的關注點,不僅能夠得到旅游部分的資金支持,還能贏得當地居民復興鄉村文化的信心。再次,鄉村旅游能夠促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使之在一個更為開放的領域得到展現,帶動鄉村文化自身的重新界定。鄉村旅游的開展使具有內閉性的鄉村文化在更廣闊的社會空間中得到展示,在動態的文化交流與活態的文化保護中得以傳承,而它在轉型期呈現出的諸多改觀,不僅是地方文化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正常規律,同時也是文化在諸多場域中碰撞與融合的一種結果。
從消極層面看,鄉村旅游對鄉村文化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扭曲鄉村文化的原有意涵、干擾鄉村文化正常的傳承機制、鄉村文化的本真性與舞臺性的斷裂等方面。旅游業的發展必然促生鄉村文化的商品化,為了滿足旅游開發的需要,鄉村文化勢必走向一種商品化的道路,成為游客獵奇的對象,這種商品化的選擇取向貶損了文化原有的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造成文化商品與文化原初品相互脫離的尷尬局面。鄉村文化的內核似乎從民眾的生活場域中剝離出來,作為一種符號表征,在主流經濟中不停地運作。地方傳統文化的地位,雖然在市場的炒作中被包裝地光鮮亮麗,但也不過是曇花一現,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的鄉村文化,在市場的裹挾中要不得到華麗的包裝,要不就被甩進歷史的角落。其次,文化的傳承并不是簡單的文化元素的傳承,而是指整體的有機循環與發展,鄉村旅游造成的儀式商業化、文化內涵變異、都會直接導致文化傳承機制的紊亂,影響年輕一代的價值判斷與行為選擇,使傳承機制出現斷層或缺失。再次,在原有文化被搬上舞臺的過程中,原生文化必然喪失其真實性,在前臺表演與后臺存在的二律背反中發生意義流變。在經濟浪潮中被裹挾的鄉村文化,在旅游業的號召與發展中有些變得面目全非,文化與經濟孰輕孰重的問題,在當下變得更為凸顯。
雖然利弊共存,但鄉村旅游對于很多邊緣文化及民族文化來說是一劑救命良藥,在此過程中,我們要關注的或許不是應不應該發展旅游業的問題,而是如何使旅游業對鄉村文化的積極影響得到最大,并將其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當下的任務就是去觀察從老百姓生活里生長出來的那些智慧,它們如何產生并有意無意地促進了鄉村文化的轉型與呈現,而不是單單看它原有的文化是如何保護起來的,亦或者是它如何成為死氣沉沉的標本的。因為無論是現代性的到來,還是城鎮化的建設,鄉村文化都以自身的姿態面對它們,“文化在我們探尋如何理解它時隨之消失,接著又會以我們從未想象過的方式重新出來了”。人類學的任務就是觀察鄉村文化在社會轉型中的諸多表現與流變形式,從流動的角度看鄉村文化在村落社區中扮演的經濟角色,對于了解鄉村文化自身的生命力提供一定的思考角度。
六、文化自覺與鄉村文化的再生產
談到中國鄉土社會的研究,費孝通先生是繞不開的。在他后期的學術生涯中,面對社會轉型造成的種種問題,他提出“文化自覺”這一核心概念,如他所說,“我們需要一種新的自覺。考慮到世界上不同文化、不同歷史、不同心態的人今后必須和平共處在這個地球上, 我們不能不為已不能再關門自掃門前雪的人們, 找出一條共同生活下去的出路”。“文化自覺”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歷史圈子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并對其發展歷程和未來有充分的認識,[21]換言之,是文化的自我覺醒、自我反省、自我創建,是對身處文化之中的人給予關懷。趙旭東曾對費孝通的文化自覺觀念做了一些闡釋,在他看來,“文化自覺”的重要性在于把人當作文化的中心,而不是像以往學者認為的那樣是抽象的文化在主宰著人。這一思路將我們的關注點從鄉村文化本身轉移到鄉村文化的繼承者與享用者——村落鄉民。作為一種充滿現實關懷的精神焦慮和出路探索,“文化自覺”涉及到如何在新的價值坐標中繼續保持較高程度的文化認同,如何將各種相互沖突的因素納入一種新的秩序,進而為新的社會秩序的功能性與合法性做出評判。
對于身處社會變局中的鄉土文化來說,或許增強鄉民的文化自信是實現鄉村文化再生產的一條有效路徑,為此,我們暫且提出“鄉村文化自覺”的概念,具體而言,它包涵相互關聯的兩個方面:鄉村文化的傳承與鄉村文化的再生。鄉村文化的傳承是基于對民族和鄉土文化的自信與認同而實現的,不僅是對鄉村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繼承,更是對鄉村文化中仁愛民本、自然和諧思想的繼承,以及對民間宗教信仰等的傳承。在這一思路下,不僅要關注村落社區中具有物質屬性的鄉村地標、村落景觀、日常器物,使得它們能夠維系出故土與鄉愁的情愫,而且要注重鄉村文化中處于精神層面的鄉土意識、宗族觀念等等,設身處地的深入到鄉民之中,了解鄉民的精神需求與文化觀念。
鄉村文化的再生,并不是指死亡后的重生,而是在新的社會土壤中培育出來的新的觀念。要實現文化的再生,需要在繼承的同時培養民眾對鄉村文化的自信,將鄉村文化從城鄉二元對立的框架中解放出來,使其能夠按照自身的發展方式,在社會轉型的時代背景下與其它文化碰撞、融合、衍生出新的文化類型。如果說鄉村文化的傳承是對既有文化因素的批判性吸收,那么,鄉村文化的再生則是面向空間領域中的文化碰撞,強調鄉村文化在面對諸多文化類型中衍生出的具有自主性和開放性的一種成長方式。為此,需要培養農民的文化自覺意識,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到鄉村文化的自身價值、獨特優勢和發展前景,讓鄉村發出“自己的聲音”。
鄉村社會既是人們的生存空間,也是人們的生產和生活空間。在這個共同體內,基于人與人、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長期互動和相互統一形成了獨特的鄉村文化。人們自覺認同并接受其價值理念,從而規范著人、自然與社會的基本關系結構,維系著人們正常的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實現鄉村文化的再生產,需要塑造鄉民的文化認同意識和文化自覺意識,通過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傳播鄉村文化中的精髓,讓農民認識到自己所屬文化的獨特性與重要性,在現實實踐中對村落社區產生認同,以實現鄉村文化的再生產。
結論
鄉村文化曾被認為是中國文化生長的沃土,具有天人合一的自然心態、家國同構的社會觀念以及以和為貴的處世之道三個主要特點。然而近代以來,國家力量的逼近、土地制度的轉變、經濟力量的裹挾共同推動著鄉村文化的變遷,這些看似來自不同領域的力量,以各自的邏輯與需要改變并評價著鄉村文化中的各個因素。進入社會轉型期的鄉村文化,正在經歷著劇烈的轉變,它在文化大熔爐中是怎樣呈現自身的,鄉村文化的未來發展將會何去何從。由此,我們從鄉民日常的生活世界入手,從中觀察鄉村文化在社會集體、農民個體和鄉村經濟等方面的社會功用,借鑒“文化自覺”的邏輯思維,提出鄉村文化自覺與再生產的的美好愿景。
理想狀態中的鄉村文化絕不是從屬的、弱勢的、被壓制的一方,也不會扮演主導的、決定性的角色。我們需要拋棄西方二元論的概念色彩,放棄有關“大傳統”“小傳統”、“雙元社會”的相關論述,從中國既有的辯證觀中汲取營養,在圓融共通的邏輯版圖中考察鄉村文化與城市文化之間互相支撐、相互補給的親密關系。循著這一脈絡,我們可以發現,鄉村文化在眾多力量的影響下呈現出新的發展態勢,一方面受到某些異質性力量的沖擊而支離破碎;另一方面吸取外來因素為我所用,并煥發出新的生命力。
無論是現代性的到來,還是城鎮化的建設,鄉村文化都以自身的姿態面對它們,它在被探尋如何理解時早已變換花樣,以我們從未想象過的方式重新呈現出來。在此影響下,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深入了解村落社區中的社會意識與社會心態,從鄉民的角度出發,理解鄉村文化在現代變局中的轉型與生長。為此,我們認為增強鄉民的文化自信、實現社會群體對鄉村文化的認同,是實現鄉村文化再生產的一條有效路徑,“鄉村文化自覺”作為“文化自覺”在鄉村社區中衍生的一個概念,能夠更好地推動鄉村文化的傳承與創造性再生。
作者簡介:趙旭東,中國人民大學人類學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孫笑非,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人類學專業博士研究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京農業大學學報》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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