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年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繼續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等各項改革舉措。自2013年10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布“農地入市”決議后,部分試點已經實現了“宅基地抵押貸款”的突破。
多年來,入市改革的法理障礙在于,方案設計的初衷,是提供基本的居住保障,作為福利性制度的產物,宅基地以無償的形式分配給農戶,自然也就不能拿到市場上進行交易。但是,在運行到現在,無論東部沿海發達地區,還是后發的西部內陸,“無償分配”的制度安排都難以為繼。
“又不允許交易,又不無償分。”劉守英說,既然宅基地不再是無償獲取,那么,禁止市場交易的法理基礎,也應隨之消失。他認為,改革的動因,是宅基地“福利分配權”的不斷弱化,以及“財產權”的逐步增強,入市的本質,是農民用宅基地的“福利分配權”交換“財產權”。
目前,宅基地制度運行的現狀如何,面臨著哪些現實問題?有哪些切實可行的改革路徑?就此,南方周末記者專訪了著名土地問題專家、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守英。
宅基地不再無償獲取
南方周末:宅基地制度運行的現狀是怎樣的,面臨著什么現實困境?
劉守英:原來講,外地人不能進村,實際上,沿海地區外地人已經進村了。進到什么程度?一個就是居住,租農民的房子住,把宅基地上蓋的房子出租;第二,用在宅基地上蓋的房子,從事經營活動,比如,義烏有很多四層半的房子,很多市場就建立在這上邊。第三,以各種變相的方式去長租,像北京郊區,不允許買,就長租。
這些東西反映出,外來人早就進來了,宅基地被交易、使用、出租,形成一個事實上的產權,和法律上認定的產權產生了矛盾。
而且,農民現在變化了。農二代和農一代不一樣,農一代在外面掙點錢,還回來蓋房,農二代出去,掙了錢,就在縣城買房,縣城買不起房就到鎮上,農民開始脫離農村,導致農房閑置和村莊破敗,所以鄉村衰敗,不完全是因為窮。
很多房子破破爛爛堆在那,也不修,因為宅基地沒有退出機制,也沒有財產權,比如說,去縣城買房住,宅基地是不是可以退回到集體,或者賣掉?現在不能退,退了以后就沒了,覺得又不得一分錢,反正去縣城住了,也不管了,就堆在那,那是我的資格權。這就導致農房閑置、農房破敗、鄉村衰敗。
無論是沿海地區,還是傳統農區,這套宅基地制度都失效了。這兩類地區都有改革的需要。第三種,城中村、城鄉接合部,這個制度就更無效了。
南方周末:雖然很有改革的必要,社會上仍不乏反對聲音,認為宅基地作為一種福利無償分配給農民,不能把福利制度給市場化了。當下,你認為改革的法理障礙消除了沒有?
劉守英:發達地區已經城市化了,需求在那里,土地價值很高,宅基地是一種不斷顯化的資產。這些地方的宅基地,打破了按成員身份無償分配的模式。沿海地區基本沒有地可分,地那么值錢,怎么可能無償分給你。城市化、工業化,占用大量建設用地,哪有那么多地給你分。所以,宅基地無償分配的制度,在沿海地區沒法實施。
這個制度名存實亡。不允許交易,又不無償給農民分,很多地方,農民還會繼續找集體要地,農民和集體間的矛盾很大。
再來看西部內陸。因為理論上講是無償分配,所以在早期,農民就多占、超占,這種現象沿海地區也有,傳統農區更嚴重。進到農村,很多房子把路占掉了,兩家中間原本有路,你往這邊移點,我往那邊移點,胡同后來就變成一道縫。多占導致村莊無序,老房子被丟棄,整個村子往公路邊移,原來農村很漂亮,現在亂得很,腳都伸不進去。
再后來,無償分配即便在傳統農區,也很難,耕地保護以后,空地有限,而且建設用地指標管控,指標不給你,也不能蓋。所以,即便在內地,宅基地也不是無償的。
如果不兌現財產權,那這個制度最后的結果是農民不領情了。
宅基地要變為財產權
南方周末:宅基地改革的試點,已經實現了宅基地抵押貸款,這種改革方向,有沒有其法理上的支持?
劉守英: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是往“財產權”的方向走,實際上,是用“福利分配權”交換“財產權”。原來是無償的,現在不給無償了,不給無償以后,再給你財產權,既然有了財產權,那就不要福利分配權了。這改革就對了,一定要破那個“無償分配”。
原來是保證每一家有一塊地,現在保證每一個農民有一個保障房,“戶有所居”替代“一戶一宅”。原來的宅基地只有居住權,沒有了就找村集體要,現在允許入市,那就變成財產權。
南方周末: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宅基地價值高,財產權易顯化,可以通過破除“無償分配”的方式解決問題,那西部內陸怎么辦,同樣的方法在那里也適用嗎?
劉守英:傳統農村,也要破一戶一宅,無償分配。比如,把按戶分配改成按面積,一個人多少面積,按戶的話,每一戶就要搞一塊地。未來保證農民宅基地的權利,以人為單位,不是戶。整個宅基地的設計,財產權交易的設計,基本單位就改了。
剛才說,傳統農村宅基地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得白不得。按人計算以后,確定一個時間點,一個時間點之前獲取的宅基地,還遵循無償分配原則,之后得到的地塊,就要有償,破除現在一戶一宅的無償分配。
有超占的,有多余的,有違建的,交錢的話,很多農民就不干了。可以這樣考慮:超占要交錢,少占給補償,激勵性大于懲罰性。更重要的是退出有償,有農民進城買房了,老家宅基地就閑著,空在那里,就讓他退出,退出就給補償。
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傳統地區,基本的原則是,一定要破無償分配制度,這個無償分配不破,這個制度就永遠不會有效,就是會多占,村莊就會亂七八糟,就會不公平,就會效率低下。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南方周末》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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