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興市地處湖南省東南部,2015年,按照農業部、中央農辦、國家林業局批復方案要求,資興市強力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取得了顯著成效。2015年,資興市啟動4個鄉鎮街道35個村(社區)的改革試點工作,現已全部完成成員界定、清產核資及股權量化等工作,組建了25家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5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016年改革工作在全市266個村(社區)全面展開。
主要做法
一是依法開展成員資格界定。資興市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定了《資興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指導意見》,試點鄉鎮(街道)、村根據《意見》要求和各地實際分別制定了界定細則,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逐一分類,形成“可認定”、“不能認定”和“待認定”三種類型26種情形,對“待認定”人員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逐步建立“戶主申報—調查核實—審核甄別—公開公示—大會審議—群眾確認”的成員界定工作流程。目前,35個試點村共確認成員35861名,有305名有爭議人員提交了代表大會討論,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審議,有98名“待認定”人員被認定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207名“待認定”人員未認定為成員。七里鎮針對外出務工人員多等問題,采取“一信三書”開展成員界定工作,全鎮發放了5000余份《致全鎮農民朋友的公開信》,在掌握各戶主及家庭成員的基本情況上,將摸底情況對照鎮派出所提供的戶籍信息進行審核并公開公示,無異議后交戶主簽字確認。對全家外出的家庭,則通過電話聯系戶主辦理“戶主委托書”,委托他人辦理相關手續。對難以界定的人員,召開村代表、組級戶主會議進行審議,并張榜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由戶主或被委托人在“公示無異議聲明書”上簽字確認,確保了成員資格界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
二是認真開展清產核資。根據《資興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方案》,資興市采取了兩種方法開展清產核資工作,一種方法是聘請專業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另一種方法是組織鄉鎮、村干部、村民代表、老黨員、老干部組建資產評估工作組進行資產評估。試點村對農村集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進行了全面清查核實,對農村集體所有的無原始憑證的資產以及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相差較大的資產,采取重置成本法和現行市價法等方法進行資產估價和價值重估,清產核資結果交市、鄉、村三級審核,公示7天后交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審議、簽字認可。目前,35個試點村集體(社區)除唐洞街道新民社區聘請了專業公司進行資產評估外,其余34個村(社區)都由集體資產評估工作組進行資產評估。35個試點村資產總額15821.6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1884.01萬元,非經營性資產12246.99萬元,資源性資產中山林765畝、1690.6萬元。另有山林21.36萬畝,因未經營,暫未估價。
三是依章進行股權量化。資興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制定章程、設置股種,開展股權量化及管理工作,合作社章程及股權量化、管理、變更等方案均通過合作社社員醞釀協商,由社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目前,有5個試點村按集體資產總額進行股權量化,有15個試點村按集體經濟組織資源性資產與經營性資產總額進行股權量化,有10個村按經營性資產總額進行股權量化,個別資產總額較少且無經營性資產的集體經濟組織未進行股權量化。有16個村設立了集體股和個人股,有14個村只設立了個人股。個人股全部按“人口股”人均1份進行量化,股權管理均實行一年或三年動態管理。
四是因村制宜開展登記注冊。對于資產較多、經營項目多的村,則支持組建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量化成員資產股份,到工商部門注冊,賦予法人地位;對于經營性資產不多、不夠量化條件、但有一定資源的村,支持成立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但暫不到工商注冊,由市農經局和改革辦以組織證明方式,頒發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組織證明書,依《章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對于“三無”村,則引導利用農民承包土地,組建土地(林地)股份合作社,開展土地集體經營。同時,建立好資產、資源、股權臺賬和社員登記(變更)臺賬,建立健全管理辦法,并以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義向成員(以戶為單位)出具股權證書,作為其占有權和收入權、參與管理和決策的有效憑證。
五是積極探索經營模式。唐洞等4個鄉鎮(街道)35個村(社區)改革試點,根據各村(社區)實際及資產、資源狀況,致力探索城郊經營型、資源經營型、土地合作經營型、綜合資產經營型等4種集體資產經營模式,在唐洞、黃草等鄉鎮(街道)5個村探索開展了股份占有、收益等改革試點工作。目前,全市已組建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36家,新建設了雙溪洞、流華灣現代農業園,發展農業產業項目30余個。
存在的問題
關于在成員界定中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相矛盾的問題。有些村的村規民約與法律、法規有相矛盾的地方,如外嫁女問題,有些村不論戶籍是否遷出都取消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這種做法與現行的法律相抵觸。隨著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股份分紅的增加,這種矛盾將更加凸顯。
關于規范集體資產合作社管理的問題。改革后,很多村成立了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制定了章程和有關規章制度,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仍然沿用過去老一套的管理辦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經營活力未得到明顯提高。
關于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會計制度問題。村級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雖然經工商登記,但與其他類型的合作社有很大區別,因此現有的合作社會計制度并不適合村級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的發展,迫切需要制定適合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的會計制度,以促進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規范、有序發展。
幾點建議
關于集體資產作價問題。資興市35個試點村在資產評估中,堅持從實際出發,除1個村聘請專業公司評估外,其余村都是由鄉村組織農民代表組成的評估小組進行評估,對經營性資產按原值予以登記、量化股權。對難以準確估價的山林、耕地、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總體上都采取按實有面積登記,并作為折股依據,這樣簡便、易行,大家都容易接受。從一般企業股改的角度,其資產必須準確估價。但這次試點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內部股權改革,資產總量主要作為內部股(操作中按1人1股即“人頭股”)量化的依據,無論資產是用價值還是面積表示(體現),都不影響折股量化。因此,在實施改革中應肯定用面積表示資源性資產的評估方法。同時,為減輕負擔,不必要請專業公司評估資產,建議作為一種制度或做法予以完善、推廣。
關于股權設置和管理問題。試點村中一般都設立集體股和個人股,集體股比重由成員大會或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各村不一致,多數村占30%,試點村總體都對個人股實行動態管理,即“增人增股、減人減股”,不繼承不轉讓,只作分紅依據。調整的期限有的村為1年,有的村為3-5年,這種股權(人頭股)定期調整的做法,有利于延續原來的傳統習慣,讓村民感覺“公平合理”好接受。以后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再引導逐步延長調整年限,達到股權“固化”的最終目標,這類事項都寫入了各村合作社《章程》。在實踐中,我們覺得只要是真正由成員大會、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都應充分尊重各村的不同做法,不必對應由村組織民主議定的事項做統一規定。
關于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社)法人問題。工商部門將改革后建立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歸類為“農民專業合作社”,這雖然解決了其法律地位問題,但這類社區型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組織畢竟與農民之間完全自愿入股組建的專業合作組織有很大差別,從長遠看,不能完全適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這類特殊合作社的管理和經營要求。建議上級制定相關規章、辦法或條例予以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地位,以規范內部管理,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范管理、發展壯大。
(本文由湖南省資興市人民政府供稿)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