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搬遷這一模式要實現精準扶貧的成效,不僅要維持移民的生存條件,還要改善社會服務,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產業轉型,使他們融入當地社會,這需要各級政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社會治理經驗。
異地搬遷在中國反貧困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僅在“十二五”期間,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支持下,就有1171萬人通過異地搬遷改善了生活條件。在“十三五”期間,計劃有近1000萬的農村貧困人口通過異地搬遷實現脫貧。異地搬遷對于實現精準扶貧的目標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中國在反貧困中的制度優勢。
異地搬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到“十三五”期間,每個遷移人口計劃投入6萬元以上,這需要政府具有廣泛動員扶貧資源的能力;異地搬遷涉及遷出地和遷入地的統一行動,特別是許多遷入地都是條件相對較好的地區,扶貧任務不重,但是為了搬遷后的貧困戶可以脫貧,遷入地各級政府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承擔了許多搬遷成本;異地搬遷不僅要維持移民的生存條件,而且要改善他們的社會服務,增加就業機會,促進產業轉型,融入當地社會,這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級政府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社會治理經驗。
異地搬遷面臨的新變化
在30多年的扶貧實踐中,中國異地搬遷的模式也越來越多元化,與國家的發展和移民的需求相適應,異地搬遷的方式也在不斷創新。“十三五”期間是中國實現全面消除農村絕對貧困的關鍵時期,異地搬遷扶貧承擔了近20%的脫貧攻堅任務,因此要認識當前異地搬遷扶貧所面臨的新形勢,不斷完善異地搬遷的安置方式,從而更好地完成精準扶貧的任務。
遷出地的變化。遷出地包括兩種,一種是完全不能進行任何生產生活的地區,如水庫淹沒區、地質災害嚴重地區等,需要將人口完全搬遷出去,這些地方需要采取整體搬遷的措施。另一種是經過多年生態保護和生態修復的地區,這類地區并非是完全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只是或者因為人口壓力過大,導致資源緊張,生態環境退化,因此需要遷移部分人口以減輕人口壓力;或者因為政策原因,比如是生態保護的重點地區;或者因為交通不便,提供公共服務成本過高。在這類地區,并不一定需要將全部人口搬遷出去,更不需要在同一時間將所有人搬遷出去,如果采取整體搬遷方式,不僅會造成搬遷資金的浪費,還可能導致部分搬遷居民在新環境中因缺少就業機會而再次陷入貧困。
移入地的變化。在西部許多省份,移民村的建設仍然是搬遷的主要方式,在早期這種方式比較可行,因為有一些過去沒有被利用的荒地通過基礎設施的完善可以被用于安置搬遷人口。但發展到現在,可供安置移民搬遷的未開墾土地越來越少,大量安置異地搬遷居民也越來越困難,土地面積、房基地的面積都比較小,農業比較效益低,再加上移民的農業生產條件相對較差,通過有土安置,也就是提供住房和耕地的方式在新地方復制一個農業村莊來幫助移民脫貧,其難度越來越大。在調研中發現,有的安置移民的地區也是生態較為脆弱的地區,大量人口定居從事農業生產以后,有可能會導致移民區的生態退化。
吸引移民搬遷的因素也在發生變化。在過去的30多年中,我國經歷了迅速的城市化過程,大量農民以外出打工的形式離開了農村,外出打工成為貧困地區農民脫貧的主要手段。隨著勞動力外流,有些勞動力仍然在城鄉之間流動,另外一些則成為城市居民。與此相伴隨的是,一些村莊已經逐步空心化。非農就業對生態脆弱的貧困地區的貧困人群有更強的吸引力。許多農民將異地搬遷與外出打工結合起來,他們希望搬遷到距離城市更近、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務更加便捷且便于非農就業的地方。
移民的流動性越來越高。在調研中,移民的流動性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很多移民并不是被安置以后就會穩定地定居下來,一些人會選擇新的地方再次搬遷,也有一些人可能回到原籍。被統一安置的移民離開以后,他們的房屋和土地或者出售給沒有規劃的自發移民,或者空置。我們在許多移民村發現,移民村中有的房屋是空置的,有些空置是因為一些規劃的移民搬走了,也有一些根本就沒有來。移民村還有一些住戶是沒有戶籍的,因為他們并不是規劃的移民,而是購買了移民的房屋來這里居住的自發移民。
創新異地搬遷扶貧模式
異地搬遷的規劃需要適應移民的流動性,在城鄉統籌的基礎上,建立流動的異地搬遷扶貧機制。
增加移民的生態資產補償。在異地搬遷的政策框架下,移民得到了政府在土地、房屋、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和就業等多方面的財政支持,這些支持的提供是基于扶貧,而非生態補償。而移民原有的土地、宅基地和山林,這些資源大部分被轉為生態用途,提供生態服務,但是其價值并沒有被計算。對移民發展的支持應從扶貧轉向生態補償,在計算生態服務價值的基礎上提供生態補償。生態補償可以增加移民的經濟資產,從而幫助他們在移民后更好地融入城鎮的生產和生活。生態補償可以覆蓋所有移民,而扶貧只應針對移民中的貧困戶。通過生態補償盤活移民原有的資產,這對于他們移民以后的穩定發展具有積極促進作用。
減少移民新村的建設。大量移民新村建設不僅遇到土地的瓶頸,而且耗資巨大,增收作用有限,且在一些生態脆弱地區容易造成生態的退化。應盡可能發揮現有村莊和城鎮的作用,特別是鼓勵移民進入城鎮。在移民的城市化過程中,需要以社會政策為引領,積極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現在對于移民的扶貧和社會保障是以移民村為基礎的,那些離開移民村或在移民村沒有戶籍的移民很難得到扶貧和社會保障。要解決現有移民政策不適應移民流動性的問題就要統籌考慮移民的社會保障和產業發展支持,建立城鄉統籌和異地整合的社會保障體系。特別是考慮移民的就業穩定性差、更換工作比較頻繁的特點,更需要相應的覆蓋流動性較強的移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采取更加靈活的搬遷政策。對于那些難以通過外出就業增加收入的貧困人群,要通過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的項目實施,或者通過土地流轉增加農業就業機會,來幫助他們增加收入。比如,很多50歲以上的貧困人群在搬遷以后很難在非農領域就業,但是他們在家鄉可以參與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或者從事農業生產。靈活的搬遷政策可以給不同的農戶提供多種選擇,總的來說,采取異地搬遷的扶貧措施不能僅僅精準到村,更需要精準到戶,基于不同的家庭狀況采取不同的措施。
在“十三五”期間,需要積極探索新的異地扶貧搬遷模式,從而使異地搬遷模式更好地服務于國家扶貧工作大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習時報 2017年01月20日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