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玉米的農民被判刑說明長期以來糧食專營問題是到了該脫敏的階段了。在大農業時代,糧食已連續多年過剩,庫存已滿,我國也已近四十年沒有出現饑荒的背景下,還有沒有必要專門設置一個龐大的糧食專門機構?還是如美國一樣,成立一個大的從田頭到餐桌都管的農業部門,把糧食相關業務都并入農業部門?
一位收購玉米的農民被判刑,后來高法介入,內蒙古農民王力軍因收購玉米被判非法經營罪一案終得洗冤。內蒙農民王力軍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間,從周邊農戶手中收購玉米。2015年底,經群眾舉報王力軍因無證收購玉米被工商局等相關部門查獲。2016年4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力軍沒有辦理糧食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而進行糧食收購活動,違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為由,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王力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2016年12月16日,最高法就此案做出再審決定書,指令由巴彥淖爾中院對此案進行再審。最高法認為,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且不具有與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罪前三項行為相當的社會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后經基層法院審理,重回正本。
農民收購玉米被改判,讓外人驚奇。尤其是在目前舉國大力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在國家玉米臨儲政策取消后,農民賣糧難是個大問題。一位農民收購玉米,賣到別處去賺一個差價行為,既解決了自己的就業,也幫助的種糧戶,應該大力鼓勵才對。所以此案的判斷一爆出就曾引起國人的極大關注。從這些事件中又可以記取什么?那就是糧食該不該回歸一般農產品的身份,要不要去脫敏。
糧食是一個獨特的中國概念,在國際學術界找不到相應的詞匯,比較接近的是谷物,但不完全一樣。長期一來,我國糧食一直都是一個敏感的詞匯,這其實是得益于兩個美國人:一個是布朗,提出誰來養活中國,另外一個是基辛格,提出糧食的武器論。但時光過去三十多年之后,尤其是中國近年來一直出現的糧食過剩問題,使糧食脫敏應該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糧食是非常重要,但在大農業的格局下,大力地發展水果蔬菜、肉蛋奶,會使糧食的消費愈來愈少。而這些我國有廣闊的國土。真正用來種植糧食的土地數量有限。
中介收購是中國農業的一大特色。
無證無照經營在城市可能少點,但在中國的農村,應該是很常見的。原因是中國屬典型的小生產大市場,農民家庭經營規模十分有限,糧食產量也不太大,如果農民自己拉到市場去賣,很不合算。中介通過上門收購,省去農民自己親自拉到市場上去賣的麻煩,大大減低了農民的負擔。從學術語言來講,這應該叫農業社會化服務。目前主管部門正在大力提倡的農業社會化服務不就是這樣的服務嗎?給農民提供產前、產中與前后的服務,其中的產后服務就是應該讓農民享受到更多的上門農產品收購服務,減去不必要的麻煩。
沒有取得營業許可的中介,應該非常多。對于我國地廣人稀的農村,一般的正式部門難以覆蓋到,讓這樣的非正式部門存在,可以大大減輕農民的不便程度,提高農民獲得服務的水平。就如城市過去黑車屢屢難禁,就是因為在城鄉結合部,難以打到車。這樣雖然看似不合法的黑車,因為解決了居住在附近居民出行難的問題,雖然屢屢被打擊,但卻一直堅韌成長。
糧食專營的前世今生
如果這位仁兄收購的是一般的水果蔬菜或者是肉蛋奶,可能也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卻不小心跟糧食干上了,麻煩也就來了。為什么當初訂立了這樣的規定?糧食真的有那么特殊嗎?這應該是在特殊的歷史背景之下產生的。過去在糧食緊缺時代,為了防止倒買倒賣,炒作糧食價格,讓消費者受損,所以制定了糧食專營等規定。但在目前這樣的背景下,這樣規定的理由早已不存在,這樣的規定的確已變得沒有必要,也是該考慮取消這樣規定的時候了。早2004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明確規定,“從2004年開始,國家將全面放開糧食收購和銷售市場,實行購銷多渠道經營”。因為是中央文件,所以從性質上看,糧食不應該專營了。
糧食專營制度早該廢除了。
其一是為了解決糧食的國家安全問題,國家已經建立從國儲到地儲的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如果不是人為地去囤積倒賣,就不應該限制糧食的收購,尤其是對作為飼料糧食的玉米。目前除了國家儲備,還應該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等其他主體來收購,以解決國家高庫存帶來的高成本問題。其實一個良好的儲備體系應該是國家儲備、企業儲備與農民儲糧相結合。這樣既可以減輕國家的庫存負擔,避免國家什么都大包大攬,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也能夠讓市場發揮主導作用,提高糧食市場的運營效率。
其二是近年來我國糧食早已顯過剩,農民賣糧難的問題反復出現。如果還保持這樣的審批制度,會加大農民賣糧難的難度,影響農民的種糧積極性。
其三多方主體的參與可以更好地發揮市場的主導力量。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農產品的整體改革方向是讓市場的力量扮演核心作用。多主體參與也是市場健康成長的需要。
龐大的糧食局系統是否應該進行行業改制,并入農業部門?
不同的農業行業農民收入差距太大。糧食雖然很重要,但在我國有一個奇特的現象,越重要的農產品,反倒是收入越低。這與常規的想象剛才相反。種糧的農民與其他農民獲利的地位差別太大。大鵬種菜,一畝大棚年收入2萬以上很正常;一畝果園,收入5千以上也很正常,唯有種糧食,收入數百元才正常,而種植玉米收入還是負數。這個帳農民會算。通過專營,讓從事最重要的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反而賺最少的錢,這是一個的尷尬局面,需要反思。
美國農業經濟學家蓋爾?約翰遜說,中國不存在糧食生產問題,反倒是有一系列與糧食收購、貯藏和購銷有關的政策問題。
從國家糧食局到省的糧食廳再到縣的糧食局到鄉的糧管所,這些機構設置都突顯出糧食非常重要。但在大農業時代,糧食已連續多年過剩,庫存已滿,我國也已近四十年沒有出現饑荒的背景下,還有沒有必要保持這個龐大的專門機構?還是如美國一樣,成立一個大的從田頭到餐桌都管的農業部,把糧食部門并入農業部門?
目前我國農業的管理是分段管,農業部門主要集中在管理生產,在奶粉事件中已顯現這種管理的弊端。一時出事,段與段之間的縫隙就是死角,容易出事。真正的安全食品都需要全產業鏈,需要從田頭到餐桌在一個部門內監管。這幾年中央一號文件也一直號召要一二三產業融合,而在農業產業管理上,是否也應該打破目前的分段管理模式,進行從田頭到餐桌一體化管理,需要反思。長期來看,還有沒有必要再單獨保持一個糧食部門?這種體系究竟還有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呢?我以為其實真的沒有必要。糧食局系統也應該列入改革之列,雖然我國有糧食安全的壓力,但已有一個農業部門,糧食局系統主要協調糧庫,其實完合可以交給市場來解決,沒有必要還保留這個特殊機構,轉為行業協會來管理,可能更有效率。至少糧食部門是沒有必要單獨分開,可以一并合入農業部門,成立大的一體化的農業管理部門,實行產業鏈的全模式管理。這對食品質量要求很好,加工流通消費者要求愈來愈高的背景下,分割的產前、產中與產后管理,弊端實在是太多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作者的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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