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指導“三農”工作的第15份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出爐,圍繞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分析“三農”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研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政策并進行部署。
“2018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元年。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是鄉村振興的啟動文件。”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洪遠告訴《經濟》記者,鄉村如何振興是方法論問題,即如何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以及精準脫貧的總要求。與2005年新農村建設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相比,二者是變與不變、繼承和發展,持續性和創新性的問題。
三令五申 重視“三農”初心不改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
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原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向《經濟》記者表示,鄉村振興戰略是在對中國國情和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做了深入分析后做出的重大判斷,也是今后的重大發展戰略。“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這種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最突出的體現就在農村。因此,在實現現代化強國的目標過程中,始終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是非常必要的,這正是中央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背景。”
陳錫文表示,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也是一個農民大國,黨中央在建國之初就提出要實現中國從農業國向工業國的轉變。隨著這一過程的持續推進,中國“三農”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產生了很多意義深遠的影響。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貫徹新發展理念,勇于推動“三農”工作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革,為黨和國家事業全面開創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撐。
當前,中國發展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歷史交匯點:到2020年,要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當前,仍可以非常明顯地感受到,農業在四化同步發展中還是一條短腿,農村在全面小康建設中還是一塊短板。”陳錫文表示,現代化進程不能忽視“三農”,中央屢次提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際上是在提醒我們:由于中國的特殊國情,由于中國在未來二三十年發展中的階段性特征,在我國的現代化進程中絕不能忽視農業、忽視農村、忽視農民。
陳錫文認為,中國農業的現代化,注定必須走一條中國特色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十九大報告里面,尤其是鄉村振興方面,總書記在講話當中用了一個‘小農戶’,雖然沒有展開講,我相信背后有非常深刻的內涵。”第一,說明中國迄今為止仍然是一個小農戶為主的基本框架;第二,在中國未來的工業化城鎮化、現代化進程中,小農戶將長期存在,這是中國的一個基本現實。
最大亮點 黨領導“三農”工作更具體
在中央一號文件中,“堅持和完善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為鄉村振興提供制度保障。宋洪遠認為,這部分的闡述既具體又有較強的操作性,是中央一號文件最大的亮點。譬如,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以及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等。
“以往中央一號文件,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只有一兩段表述。今年則具體到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研究制定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強化鄉村振興規劃引領、強化鄉村振興法治保障、營造鄉村振興良好氛圍等六項事宜。這也體現了十九大精神: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確保黨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宋洪遠如是說。
與過去的新農村建設相比,鄉村振興戰略的治理體系有三大不同之處:一是,新農村建設主要講民主管理,集中在自治方面。鄉村振興是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二是,在治理的內容和方面比過去要豐富、全面,不光要治理還要治理有效。三是,后者提出“依法治村”和“平安鄉村”的理念。“依法治村”是針對農村干部缺乏以法治思維管理農村事務,居民存在法律意識淡薄,以及違法現象需要專項治理等現象。此外,“平安鄉村”是針對鏟除村霸、黑惡勢力等目前農村存在的突出問題。“鄉村振興是一個長期的戰略任務,但是也要立足當下的重點、熱點問題,循序漸進地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可以說,在治理有效上,體現了當前和長遠、近期和遠期相結合的問題。”
落到實處 7路活水開源引資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里來的問題。文件第十一條“開拓投融資渠道,強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明確指出,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從確保財政投入持續增長、拓寬資金籌集渠道、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三方面詳細闡述。
文件強調,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并提出要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切實發揮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作用,通過財政擔保費率補助和以獎代補等,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力度。加快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強化擔保融資增信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鄉村振興。但文件也強調,應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
對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韓俊表示:“文件要求確保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要加快建立涉農資金整合的長效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此外,農村金融要回歸本源,要堅持農村金融改革的正確方向,健全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村金融機構要為鄉村振興提供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要把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在拓展資金籌資渠道方面,文件特別提出要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集中力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特別提出要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抓緊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對某些銀行提出具體要求:加大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對鄉村振興支持力度。明確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村振興中的職責定位,強化金融服務方式創新,加大對鄉村振興中長期信貸支持。此外,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服務好鄉村振興。
文件指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上市、新三板掛牌和融資、并購重組,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期權市場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唐仁健表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很多撬動的機制和辦法,大體包括七類。“一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也就是大家很熟悉的PPP。二是實行以獎代補。你干了,我以獎的形式代補貼。三是貼息,對貸款進行貼息。四是建立擔保機制。去年中央已經建立了擔保體系,各省份基本都建立了,現在向市縣一級延伸。還有其他渠道、其他行業,也可以建立涉農的擔保體制。五是建立風險補償基金,主要是考慮貸款銀行出現風險時怎么給他們一定的補償。六是設立各類農業農村發展的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現在很多行業很熱,但是農業領域相對比較少。七是加大政府債券,特別是專項債券,加大對地方農業農村基礎建設項目的支持。”
“根據部署,下一步還要出臺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起草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考核評估辦法。要通過這些政策性文件把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落到實處。要創新政策機制,把土地增值收益這塊‘蛋糕’切出更大的一塊用于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韓俊表示。
匯聚力量 打破人才瓶頸制約
“美國有不少大學建在小鎮上,比如哈佛大學,就位于波士頓的一個小鎮。”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高等教育資源存在城鄉不均衡的現象。從鄉村振興的角度來看,并不意味著把所有的大學都搬到鄉村。宋洪遠認為,在鄉村振興戰略與新型城鎮化戰略協調推進的過程中,要重點關注鄉村振興,也就是“補短板”“強弱項”。同時,發揮工業化對農業現代化的支撐作用,城鎮化對農村現代化的帶動作用。所以,要把城市的公共資源向鄉村覆蓋,把城鎮的基礎設施向鄉村延伸,把工業化成果、城鎮化的成果運用起來,支持鄉村振興。習近平總書記所言的“重塑城鄉關系,走城鄉融合發展之路”,也是鄉村振興的重要路徑。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破解人才瓶頸制約。因此,要匯聚全社會力量,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宋洪遠認為,一方面要培育鄉土人才,比如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專業人才隊伍,這依賴于農村基礎教育的普及和農村居民文化素質的提高;另一方面是吸引、鼓勵、引導城市人才下鄉,如企業家、咨詢服務師(律師、會計師)等。他們不一定要在農村辦相應的機構,但這些行業的服務應向農村延伸。“其中,還有一個大政策值得關注,就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公職人員到農村任職。”
然而,如何加強本土人才培育?如何留住外部人才?也是“強化鄉村振興人才支撐”的難點。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劉合光告訴《經濟》記者,在培養本土鄉土人才方面,可以采取如下三項對策。第一,通過外來人才“傳幫帶”,培育好后備隊伍,這批后備人才主要培育模式,就是“干中學”;在外來人才退出后,由這一批鄉土人才頂上,繼續從事鄉村振興事業,成為推進鄉村振興的第一批本土主力軍。第二,通過定向培養、職業教育等手段,促進鄉土人才脫產到專門大學和學院接受專業教育,提升其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術能力,這種培養模式,就是“脫產學”;他們學成后回歸鄉村,以所學專業指導和從事鄉村振興事業,成為推進鄉村振興的第二批本土主力軍。第三,篩選和提拔鄉土從事鄉村產業的各類優秀才俊,集中展開鄉村振興相關理論和技能的短期培訓,這種培養模式,就是“選拔學”;他們經過短期速成后回歸鄉村引領鄉村振興事業,成為推進鄉村振興的第三批本土主力軍。
在一段時期內留住外部人才,讓他們在鄉村振興中發揮作用。劉合光建議采取三項對策:一是各級政府建立有效激勵機制,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加強對下鄉組織和人員的管理服務,使之成為鄉村振興的建設性力量;二是具體鄉村要為主動支持并參與鄉村振興的各界人才以及鄉村自主引進的各類人才,做好生活工作服務,給予合適待遇,以鄉情鄉愁為紐帶,促進雙方建立穩固的合作情誼,以鄉村振興事業為紐帶,增強外來人才的獲得感和成就感;三是針對以協議方式引進的外部人才,要強調合作理念,更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調契約意識,讓人才憑借資金、科技、創意、技術等生產要素依法按照契約約定獲取應得的合作效益。
“當農村的生態環境變好了,良好的宜居環境本身就是吸引人才的有利條件。”宋洪遠認為,只要有氛圍、平臺就會吸引人才去到鄉村,就像當年建設海南島一樣。鄉村振興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不能靜止、孤立地看待它。也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言:“鄉村振興要科學規劃,注重質量,從容建設,不搞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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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難點?
中央一號文件提出,除了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還要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劉合光告訴《經濟》記者,這是一種“還權賦能”的策略,破解城鄉發展不同步在資產和產權上的秘密,縮小城鄉居民在土地和房屋權能方面的巨大差異;終極目標是通過搞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市場,增加農民資產性收入,促進農民富裕,推進鄉村振興。
未來,突破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難點,可采取三大措施:
第一,加快立法,制定規則,依法依規,化解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中存在的利益糾紛。
第二,合理設置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的邊界。要嚴格設置底線邊界,必須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
第三,為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配置強勁動力。在黨的領導下,要通過宣傳、教育、動員和組織,讓農民理解、接受并積極行動起來主動推動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此外,讓市場參與者積極成為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交易主體,主觀上追求自身利益,客觀上促進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最終與集體、農戶一起享受這項改革的成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網 2018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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