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地區‘貸款難’‘貸款貴’問題長期存在,統計顯示目前我國農村信貸缺口超過3萬億元。”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副院長黃益平近日在主題為“中國農村金融新方向”研討活動上表示,解決好農村金融難題,核心是解決好商業可持續,用好線上線下兩支隊伍,關鍵在風控。并指出,市場化、產業化與數字化為破解這一難題帶來新契機 。
困惑:融資難與資金長期外流長期存在
“農村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長期得不到根本性的緩解,根源在于金融改革的不到位。”黃益平指出,中國經濟改革最初是在農村獲得成功的。而與此形成對比的是,盡管農村金融組織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政府也采取許多政策措施,“但農村金融改革的目標一直沒有能夠真正達到。”如農村金融組織架構中,省聯社既不持有下屬縣聯社的股權,也不是監管部門,卻擁有縣聯社和農村商業銀行的人事任命權。這樣的制度安排,為農村金融的市場化改革制造了許多障礙。
除金融改革滯后,黃益平指出,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農村資金通過財政和信貸兩個渠道向農外行業流出:1978-2012年,財政渠道農村凈流出資金達5.2萬億元,年均凈流出0.1萬億元;通過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從農村凈流出的資金規模達7.3萬億元。相比較而言,1991年-2000年10年的全國財政收入才7.32萬億元。
“農村資金外流,并不是現在才出現的。”黃益平指出,問題是農村確實存在資金缺口。一方面農村向城市輸出資金,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服務供給不足,這確實有點令人困惑。并強調,理解這個現象,可能需要回到發展普惠金融的初衷。金融業存在一個“二八法則”,即通常高端20%的客戶提供80%的市場份額。剩下的80%的客戶,包括小微企業、低收入群體和農民,往往因為規模小、數據不全和抵押資產缺乏而無法達到傳統金融機構的信用評估標準。這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這也是聯合國在2005年推動小額信貸年的時候提出發展普惠金融的主要原因。
滯步:行政命令治標“易”治本“難”
“應該說,近年來政府還是做了許多努力,盡力改善小微和涉農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黃益平指出,比如在2010年2月銀監會首先推出“兩個不低于”的政策,2015年3月又將上述政策擴充為“三個不低于”的要求,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和銀監會多次聯合整治各種銀行收費,一些監管部門甚至明確提出小微貸款利率上浮不能超過30%。央行也一度多次執行定向寬松政策,降低農村商業銀行和信用社的存款準備金率。
“可惜這些政策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歸根到底,小微與涉農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它們風險大同時很難達到傳統金融機構信用評估的標準。”黃益平指出,要讓金融機構給這些企業提供貸款,要么貸款利率必須高到能夠覆蓋風險,要么金融機構創新信用評估的方法,沒有第三條路可走。
“需要放棄的是行政策略,即靠行政命令讓金融機構增加對小微和涉農企業的貸款,同時還不許提高利率。”黃益平指出,這樣的政策在短期內也許會見到一定的成效,但很難長期持續,而且因為違背市場規律,很可能在利潤率和不良率方面產生負面的后果。
出路:普惠金融與政策金融有機結合
黃益平認為,農村金融治理困境的根源在于混淆了普惠金融與政策金融的概念。并強調,當前,應抓住金融利率市場化、農業產業化以及數字經濟發展新契機,創新包括市場、社團與技術等有效策略,破解農村金融難題。
為此,黃益平提出政策建議。第一,農村金融要遵循市場的原則,盡快真正實現利率市場化,任何金融交易都要讓利率能夠覆蓋風險。
第二,金融機構也應該創新信用評估辦法,讓更多的涉農企業滿足信用評估的基本要求。如果央行或其它官方、民間機構能夠加大建立覆蓋面廣、有效性強的征信體系,對農村金融服務也可以提供十分關鍵的支持。
第三,積極利用數字技術特別是移動終端和大數據分析支持農村金融發展。
第四,完成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取消“省聯社”這一級非行政、非經濟的機構,減少不必要的扭曲。對于一些十分重要但又無法承受市場化融資成本的涉農企業和農戶,政府可以通過直接提供財政專項撥款、補貼利差、財政擔保以及政策性金融手段予以支持,但不應作為行政任務強加給商業性金融機構。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村振興大政要論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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