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人死不能復生”,屬于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憾事,那么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就是“入土為安”。然而具體入土的方式有多種形態,絕非傳統意義上兀自選擇一塊墓地,大修特修別一種“行院”“別墅”或“寓所”。
事實上,基層調研發現,一些農村居民群眾盡管也知道死人不能與活人爭地的樸素道理,但實際殯葬過程中,仍然信守傳統人倫法則,使感性思維占據上風,任著性子意氣用事,出現過度殯葬、豪華祭祀等極端不良行為與風氣。
對此,順應新時代中央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應堅持“生態宜居”與“鄉風文明”的明確要求,大力推進農村殯葬舊有習俗整治、革新與行為慣例改良,猶如箭在弦上,勢所必然。而倡導綠色理念,全覆蓋、多途徑、無死角地推行綠色殯葬,無疑是正確科學的行事之策,代表著新時代深化農村殯葬改革的前行方向。
首先,要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村民群眾深悟傳統殯葬習俗與新時代美好生活的要求格格不入,深明綠色殯葬才是實現人與自然可持續發展的題中之義。精準聚焦,才能見到成效;靶向施策,才能春風化雨。一方面,要有意識地將傳統殯葬過程中出現的種種陋習,尤其給當事家庭帶來的沉重經濟負擔與基于相互攀比所出現的鄉風變異、民風扭曲現象,逐一進行剖析。同時就綠色殯葬所帶來的種種利好,進行大力宣講、深入闡釋。
另一方面,榜樣具有潤物無聲、發人深省、見賢思齊的教化功能和示范效應。要通過培塑“排頭兵”“領頭雁”,讓村民群眾實實在在看到綠色殯葬不僅有利于自身家庭和睦,更有利于鄉風文明,有利于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鄉村生態宜居。
其次,要因地制宜、與時俱進,不斷探索新時代綠色殯葬的多種實現形式。一方面,應按照城鄉全面融合、共同繁榮,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的鄉村振興發展戰略要求,如同城鎮殯葬流程與格局一樣,在廣袤農村普遍實行火葬的同時,加快普及以村為單位,逝者集中安葬、共享公共殯葬用地的集中骨灰安放模式。實踐表明,這種公共墓地的安放模式,不僅能夠實現集中用地、節約用地的綠色殯葬初衷,還能通過統一安葬規范與祭祀禮制標準要求,達到移風易俗、成風化人,實現鄉風文明、民風淳樸,確保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最終目的。
另一方面,要結合不同農村地區傳統殯葬文化、歷史沿革、先進做法與特殊地形、地貌的實情,在綠色理念指導之下,開展或巖葬、洞葬、樹葬、花葬等多種綠色殯葬實現方式,盡可能減少因為殯葬而以犧牲耕地面積、損害自然環境、破壞生態系統為代價的落后、粗放,乃至野蠻生長發展模式。某種程度上,存一個標記,留得住念想,能激發感激、感恩與感懷思緒,而不無端耗費大量人財物力,即為綠色殯葬的本質特征與根本追求。
最后,綠色殯葬能否廣泛而恒久地推行,關鍵取決于鄉鎮黨委、政府,與村“兩委”組織的重視程度與倡導力度。就鄉鎮黨委、政府而言,要切實將推行綠色殯葬的發展理念和行為方式納入鄉村振興進程之中,持之以恒、馳而不息地宣傳下去、推廣開去。必要時,有關部門可將鄉鎮黨委、政府施行綠色殯葬的進度、成效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政績考核的指標之一,以目標導向倒逼綠色殯葬在轄區的漸進式推行。至于村“兩委”班子成員,更需要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以自家親人的離世施行綠色殯葬為標桿,讓更多村民群眾知所趨附、行有所依。
中國美,農村必須美;農村美,綠色殯葬是其一。以綠色殯葬為鄉村振興滿足“生態宜居”與“鄉風文明”要求的又一重要切入點,就能最終實現鄉村讓人“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原始生態功能與終極存在價值。
(作者為湖北省荊門市委黨校教授)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