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集體經濟。”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充分認清集體經濟的重要性,努力增強自身的‘造血功能’。”省委十屆六次全會要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把產業發展好,把鄉村建設好,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新形勢下,積極探索集體統一經營的有效實現形式,加快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必須要多措并舉,多管齊下,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找準適宜發展模式,打造一支頭雁隊伍,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合力推動集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進一步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深化產權改革,激活內生發展動力。明晰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是調動農村集體和農民群眾發展集體經濟的基礎,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厘清集體資產權屬的重要手段。當前的首要任務是,全面查清農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準確掌握集體資產的存量、結構、分布和使用情況;要明確界定集體產權歸屬,把集體資產的所有權確權到不同層級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要在科學認定集體成員身份的基礎上,積極開展股份合作經營,把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本集體組織成員,改變集體資產由原來的集體所有,為今后的集體成員按份共有,構建一套農村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發展的新模式和集體資產收益分配的新機制,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真正把農民組織起來、把資源整合起來、把產業發展起來,讓農民享受到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帶來的收益,增強發展集體經濟的內生動力。
科學謀劃產業,找準適宜發展路子。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選準、選好主導產業是關鍵。要立足當地自然資源稟賦、交通區位條件,科學統籌謀劃,找準發展路子。對特色農業資源較為豐富的村,要探索“集體經濟+股份合作社”的發展模式,由村集體統一組織,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發展健康、綠色、有機等現代農業產業,提高規模經營效益,增加集體經營收入;對自然風光優美的村,要探索“集體經濟+旅游公司”的發展模式,以村集體為主導、聯合專業旅游機構,共同發展鄉村旅游等第三產業,讓青山變金山、水源變財源、荒地變寶地;對交通位置比較偏遠的貧困村,要探索“集體經濟+異地物業”的發展模式,政府統一協調置換若干個貧困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指標,在中心城鎮、工業園區等地理位置較好的地方,單獨劃出建設用地,統籌建設標準廠房、倉儲設施等物業項目,實現產權獨立、集中管理、異地租賃、收益歸村,讓貧困村同樣能夠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
選優配強人才,打造一支頭雁隊伍。村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集體強不強,關鍵看“領頭羊”。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關鍵要有一個好班子,尤其是要選優配強帶頭人。要采取“選、派、請、調”等多種方式,培養造就一批發展集體經濟的領軍人物。要從本村致富能手、農民合作社理事長等新型職業農民隊伍中,選拔一批懂經營、善管理的能人進入村兩委班子;要從機關、企事業單位派出一批駐村“第一書記”,發揮派出單位對口幫扶優勢,協助村集體理清思路、選好項目、搞好經營;要把有發展眼光、有經營頭腦、有市場理念的優秀外出務工人員請回家鄉,通過返鄉下鄉人員的創業創新,來帶領群眾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對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無思路、無舉措、無成效的村干部,要及時進行撤換調整,確保帶頭人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要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把發展集體經濟的成效與村干部年度考核、評先選優、提拔任用掛鉤,激勵村干部凝心聚力抓發展,帶領群眾奔小康。
完善扶持政策,夯實持續發展基礎。精準完善的配套支持政策是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重要保障。要發揮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管理集體資產、開發集體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服務集體成員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登記,妥善解決集體經濟組織市場法人主體缺位問題。要逐步擴大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試點范圍,引導財政支農項目向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傾斜。要研究解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中涉及的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最大限度地減少村級負擔,增加集體收入和成員分紅;要盤活用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統籌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產業所需的用地指標;要加大農村宅基地復墾劵公開交易力度,激活農村閑置宅基地;要探索建立銀行、保險、政府“三位一體”的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集體經濟發展的貸款支持力度;要探索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規模土地的經營權、集體所有的農業設施設備抵押貸款試點,有效解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貸款抵押物不足問題。
作者系河南省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站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河南日報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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