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農業發展是轉型中國的時代命題, 探討現階段農業經營范式及其演進邏輯, 分析其本質特征及發展約束, 具有現實意義。借鑒“范式”概念, 現階段中國存在小農家庭經營范式、規模農業經營范式、特色農業經營范式, 三者范式相互補充、共生共存, 并符合漸次推進的演進邏輯。總體來看, 普遍存在的小農家庭經營范式受到市場沖擊, 難以實現農民收入的躍升;而隨著土地制度完善和農村人口遷移, 通過擴大土地經營規模、降低單位生產成本而實現的規模農業經營范式蓬勃發展;得益于居民消費結構升級, 農業多功能性得以開發, 新產業新業態出現,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方興未艾。本文認為, 現階段農業經營范式呈現多元化特征, 以鄉村振興為戰略引領, 國家的政策導向和制度安排既要“一視同仁”, 也要“對癥下藥”, 準確把握現代農業發展方向, 著力構建符合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要求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
關鍵詞:轉型中國; 經營范式; 家庭經營; 規模農業;
“范式”一詞, 最早出現在托馬斯·庫恩《科學革命的結構》一書, 特指被學術共同體奉為標準的一系列普遍性規則、方法、概念及理論。[1]“不考慮農民的出路在哪里, 是解決不了中國農村問題的”。[2]誠然, 借鑒范式的基本定義, 對農業經營范式進行考量, 即是對農民出路的考慮。中國地域遼闊, 人口眾多, 區域之間資源稟賦差異巨大, 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城鄉發展不平衡, 農村發展不充分, 是當前中國社會面臨的主要矛盾。從農業系統內部看, 結構性矛盾逐漸升級, 主要表現為階段性的供過于求和供給不足并存的雙重矛盾。因此, 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共同推進的背景下, 也出現了不同的農業經營范式。本文就中國農業發展的客觀規律, 分析總結了轉型時期的農業經營范式, 并按照農業資源配置范圍, 將其歸納為小農家庭經營范式、規模農業經營范式和特色農業經營范式, 三者相互補充, 共生共存, 構成了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主要內容。三種發展范式不同程度地分布于中國廣大農村, 既凸顯出了其存在的合理性, 也表現出各自固有的弊端, 并呈現出了以小農家庭經營范式為基礎, 向規模農業經營范式和特色農業經營范式漸次演進的演進邏輯。
一、小農家庭經營范式
在小農家庭經營范式中, 農業資源配置范圍僅限于農戶承包地塊上。它是一種土地規模約束下以生存為目標、以家庭為基本生產經營單位的農業經營范式。此種范式始于南宋, 1與現階段的小農家庭經營范式相比, 二者內生的制度環境存在明顯差異。
1. 小農家庭經營的階段性特征
以家庭經營為基礎, 受制于土地規模狹小, 農業生產效率提升空間有限, 是轉型時期小農家庭經營范式的主要特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施行以來, 農村集體所有制下的均田承包制度無形中為小農經濟發展構筑了兩道保護屏障, 從而構成了現代小農家庭經營范式的獨有特征。一道屏障是集體所有的制度前提, 可以節約集體成員內部交易成本, 并以土地要素分配為載體, 發揮了土地的保障性功能, 使得小農具有分配性努力;另一道屏障是均田承包的制度基礎, 使得集體成員實現基本生存問題自決和土地收益自得, 從而具有生產性努力。農業發展問題始終要置于農業生產之中才能得以解決。改革開放之初, 農地制度改革的目標主要是激活后一屏障, 即實現農戶家庭的生產性努力。22017年底國家統計局公布了全國第三次農業普查數據, 截至2016年底, 中國仍有2.3億承包農戶, 其中農業經營戶大約2.1億。“人均一畝三分地, 戶均不過十畝”的中國國情, 仍然存在人地關系高度緊張, 家庭承包制度對于長期處于極端貧困狀態下的農戶來說, 無疑是一個巨大而有效的激勵。
然而, 這種制度安排解決的是農民的基本生存問題, 對于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 作用仍是有限。小農家庭經營范式所承載的地理條件是地塊細小, 零碎分散。改革開放初期的農業增產奇跡, 嚴格來說, 也并不能簡單歸因于家庭承包制度下農民勞動生產率的提高, 還在于制度激勵下的農業內卷化, [3]使集約效應充分釋放。但這一效應在農村勞動力大量剩余的情況下是不可持續的, 土地細碎化使農業生產效率的增長空間受到限制。無論是提高復種指數, 還是繼續集約投入, 都無法保證其持續增長。另外, 隨著農業邊際收益與工業邊際收益差距的逐漸擴大, 農戶農業生產積極性受到明顯的沖擊, 制約了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的轉型。
2. 小農家庭經營的挑戰和出路
(1) 挑戰:小農生產效率低, 生產經營風險大, 生產保障機制不健全。以種糧為例, 小農戶“勢單力薄”, 現代生產要素使用率較低, 而經營規模狹小, 使勞動力、資金等要素很難實現優化配置, 生產效率低下。為了獲取更多的農業報酬, 具備生產條件的農戶會產生“非糧化”傾向, 選擇種植經濟作物。一般來說, 利潤率相對較高的經濟作物在生產過程中, 既需要現代農業技術和社會化服務的支持來提高附加值, 也需要通過組織或其他銷售渠道與“大市場”對接, 其經營成本和經營風險不言而喻。相應的農業保險機制仍不健全, 保險類型少, 投保門檻高, 推廣難度大, 而小農戶市場風險防御能力較低和其投保意識薄弱, 導致種植經濟作物的農戶面臨巨大挑戰。“普惠式”的補貼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不了小農經營中的根本問題, 項目補貼、規模補貼等特殊的相對高額補貼政策也無法惠及小農戶這一經營主體。可見, 小農戶參與農業生產困難重重。此外, 在勞動力大遷移的背景下, 當非農就業的邊際收益遠遠大于務農的邊際收益時, 有勞動力剩余的農戶家庭更可能選擇舉家遷移, 從而導致農地撂荒、閑置或經營權流轉, 這也將會改變小農家庭生產經營格局。
(2) 出路:發揮現代要素在家庭經營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小農要素配置效率。市場化改革浪潮下, 中國社會正經歷著從“鄉土中國”到“城鄉中國”的轉變。[4]對于小農戶自身而言, 改變其傳統的生產經營方式, 根本方案在于把握城鄉轉型的時代特征, [5]實現城鄉之間要素的合理流動。以農村勞動力外流為起點的新型人地關系格局, 既影響著城市, 也重塑著農村。在小農戶的非農收入不足以覆蓋高額的城市生活成本和農民市民化成本的情況下, 小農家庭經營范式在中國農村將會長久存在。當更多農戶卷入市場經濟和分工經濟中, 小農會圍繞提升家庭生活水平的基本目標, 最大限度地提高家庭總體收入、降低家庭生存風險, 形成農業兼業化的家庭經營基本格局。舒爾茨在《改造傳統農業》中指出, 用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替代傳統農業生產要素, 是改造傳統農業的根本出路。小農戶農業勞動力的減少難免對傳統家庭經營造成影響, 這也需要尋找現代生產要素予以替代。可見, 現在生產要素進入傳統小農家庭經營既具有理論依據, 也具有現實需求。適度擴大土地經營規模、利用先進農業技術、提高家庭人力資本水平、引入現代信息技術等, 是小農家庭經營得以改進的主要手段。
對于村莊而言, 當一部分農戶舉家遷移或家庭成員大部分遷出, 便可能演化出兩種趨勢:一是農地閑置與宅基地閑置導致“空心村”的形成, 二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和土地制度改革背景下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對于前一種情形, “誰來種地”是關鍵, 若不能及時有效解決, 必然導致村莊衰敗, 這也是城鎮化進程中農村傳統三要素過度單向外流的結果;[6]對于后一種情形, 農村土地要素具有不可流動性, 部分勞動力要素的外流恰好緩解了農村人地關系緊張和農業發展中“過密化”的問題。而資本要素除農戶自有資本外, 財政支農惠農的補貼資金以及社會工商資本也正在向農業產業流動。可見, 農業生產要素逐漸從傳統的單向外流向城鄉之間自由流動轉變, 土地、資本、勞動力、農民企業家精神等要素的空間重組與優化配置正在加速農業經營范式的革新。同時, 農業經營主體也正在由單一承包農戶向職業農民、合作組織、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 甚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變遷。
二、規模農業經營范式
具體而言, 在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中,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擴大土地經營規模, 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進而獲取規模經濟報酬的農業經營模式。
1. 規模農業經營的本質性特征
在市場結構上, 小農家庭經營范式所強調的市場結構類似于一個完全競爭市場, 農產品大多單一而同質。而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應對的市場環境則明顯不同, 它處于一種介于完全競爭市場與壟斷競爭市場之間的市場形態, 新型經營主體市場議價能力較強, 農產品市場價格相對較高。規模農業經營過程中, 農產品表現出專業化特點, 隨著現代農業技術的投入和社會化服務的推廣, 以及信息互聯網的介入, 其在經營過程中逐漸了實現商品化和品牌化, 進一步提升了規模農業經營模式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在目標設置上,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所追求的不是生存溫飽型、風險規避式的收入增長, 而是以經濟收益為主要目標, 將農業經營視作一個可以盈利的產業。在“農地農用”的政策規制下, 如果沒有政府補貼或政府限價收購, 糧食種植盈利空間極其有限。糧食種植的規模效益來源于現代農業技術的創新與應用所帶來的技術替代勞動的成本節約, 以及在規模集約條件下的固定成本稀釋和可變成本降低。當然, 規模經營戶的產業選擇還取決于前期土地要素集中整治成本和資源稟賦條件等因素, 從而做出“趨糧化”和“非糧化”的產業選擇, 或通過延伸產業鏈向“種養加一體化”的復合型“大農業”轉型。這也說明,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本身并不必然構成盈利的充要條件, 其盈利空間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產業選擇及其所面臨的市場結構。就范式而言, 其本質在于能否實現生產成本的節約和產品價格的提升。
在要素規模上, 服務規模化也是規模農業經營范式的重要表現形式。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不僅是要素的規模化或產品的規模化, 如果得不到服務規模化的匹配, 其技術上和規模上的成本節約空間將進一步縮小。[7]從實踐來看,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體現為“土地規模+服務規模”兩種路徑的相互支撐, 相互促進。[8]“土地規模化”催生了新型農業服務主體, 擴大了農業服務半徑, 形成了服務上的規模效益。“服務規模化”是“土地規模化”的補充, 二者相互促進, 并實現最優規模下的要素匹配和配置均衡。經營半徑和服務半徑的重疊、交互、擴充, 有助于規模農業經營范式的穩定和可持續發展。規模農業經營中的適度規模也將隨著農業生產條件、經營主體生產經營能力、農業服務供給水平和農業服務供給能力等因素進行動態性的、適時性的調整。
2. 規模農業經營的發展約束
從農業經營本身來看,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不可避免地面臨三大問題:一是內生的交易成本節約問題, 二是外在的風險規避問題, 三是內外互動的利潤空間壓縮問題。就交易成本而言, 市場總是不完善的, 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交易成本, 且隨著土地轉入規模的增加, 交易成本顯著提高。而在勞動力、技術、服務等要素交易市場中, 交易成本依然不可避免。但伴隨交易頻率的提高, 交易成本也將呈現遞減的趨勢, 再加上社會資本、基礎設施的完善、政策紅利等因素的影響, 其內生的交易成本實際上具有可觀察性和可控性。就風險規避而言, 無論是自然風險、經營風險, 亦或市場風險, 其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來源于“規模”本身, 一旦觸及, 損失也是不可估量的。但風險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是離散而隨機的, 隨著自然災害的預警和防控機制不斷完善, 農業保險制度日趨健全, 相對于小農戶來說, 新型經營主體風險識別和風險承受能力更強, 其會通過規避風險來實現經濟效益。
相對而言, 利潤空間壓縮通常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最關切但最不可控的主要問題。特別是在“天花板” (產品價格) 和“地板” (要素價格) 同時被擠壓的情況下, 其利潤空間被大大壓縮。一方面, 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背景下以及中國加入WTO的既定事實中, 中國農業在獲得國際國內兩種資源的同時, 也飽受國際國內兩方面價格變動帶來的沖擊。另一方面, 隨著城鄉要素市場一體化和規模農業發展的推進, 勞動力和土地等生產要素的市場價格也逐漸剛性上漲。一個現實情況是,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下實現的成本優勢, 依然無法與以大農場為主的歐美等發達國家農業的成本優勢相比, 仍缺乏國際競爭力。此外, 中國工業領域產能過剩, 大量的工商資本涌入農村和農業, 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 使得農業領域也出現了產能過剩, [9]導致農產品價格低迷、農產品大面積滯銷等情況時有發生。農業作為弱勢產業, 不僅表現為經營主體主要為弱勢群體, 還表現為生產經營過程的不確定性。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不僅關于農產品供給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經濟收益, 還關乎小農戶土地租金收入的實現, 甚至是農村社會的穩定。因此, 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等手段, 充分識別農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的供求關系, 及時調整農產品供給結構和要素配置結構, 積極發揮政府的調控作用, 確保農產品安全性的同時, 提振規模農業的發展勢頭, 進而保障規模經濟效益的實現。
三、特色農業經營范式
1. 特色農業經營的探索性實踐
發展特色農業是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農業發展方式轉型的高效路徑, 一些地區已經做出了有益的實踐探索, 以經濟不發達的西南地區為例:重慶以山區特色區位優勢為基礎, 傾力培育了柑橘、榨菜、生態漁業、草食牲畜、中藥材、茶葉、調味品等7大百億級特色農業產業鏈、5個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107個市級現代農業園區、5個產業技術體系, 并以五大功能區區域布局為契機, 結合各區縣資源稟賦特點選擇特色優勢產業, 從而構建了“371+X”現代特色效益農業體系。
縱觀特色農業經營取得的顯著成效, 可以發現,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符合農業發展方式轉型的根本要求, 符合“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 更符合“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的戰略規劃。從農業提供農產品的基本生產功能來看, 一方面, 傳統初級農產品的消費比重逐漸降低, 人們更加傾向于消費品質較高的初級產品或經過加工的農副產品;另一方面, 人們更加重視農產品的質量與安全, 格外青睞有品牌、有特色的產品。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的出現, 是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具體體現, 也是鄉村振興戰略的主要內容。從農業的非生產功能看, 除對農產品本身的需求結構發生變化外, 農業休閑、旅游、觀光、生態等非生產功能和農村傳統特色文化也備受關注, 這些元素正在以不同的形式融合在一起形成新產業新業態, 農業多功能性得以體現, 農業產業的內涵和外延得以擴展。特色小鎮、3“田園綜合體”、4一二三產融合、新產業新業態等一系列概念地不斷提出, 也是基于實現農業多功能性的考量。因此, 對特色農業經營范式而言, 農業突破了傳統生產方式, 經營范圍進一步拓寬, 并打造了一條涵蓋了產前、產中、產后的包括銷售和服務等環節的農業全產業鏈, 從而實現了農業生產要素和農村自然資源的優化配置和高效組合。特色農業在中國農村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圍繞地區資源稟賦特點和比較優勢, 著眼于產業形態創新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調整農業生產力布局, 是特色農業經營范式持續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由之路。
2. 特色農業經營的現實困境
總的來說, 當前特色農業經營范式方興未艾, 但依然存在一些現實困境。首先, 區域規劃問題。區域化和整體化是特色農業經營范式與上述其他兩種經營范式的本質區別所在, 因此特色農業的發展基礎在于農業區域規劃。農業區域規劃的主體是各級政府及其農業部門, 關鍵在于在農業的區域性分工基礎上, 精準識別特色農業資源、特色農業技術、特色農業產業和農產品, 統籌開發、建設和推廣。而對于相對貧困、資源匱乏地區, 一方面, 可能缺乏優勢資源和特色產品, 基礎設施落后, 嚴重制約了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的形成;另一方面, 可能具備稀少的特色資源, 而規劃部門對其擁有的“特色”定位不準, 拿捏不當, 導致區域規劃缺失,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難以起步。可見, 受稟賦條件限制, 特色農業并不具有普遍推廣性。
其次, 融資問題。相較規模農業經營, 特色農業產業邊界寬、產品加工程度深、對設施和技術要求高, 需要更大規模的資本投入。具體而言, 除產前的基礎設施投資和產中的生產經營成本投入外, 還可能會增加資源整合、產品品質升級、品牌打造、綠色認證、市場營銷和推廣等方面的費用, 甚至經營環節的增加也帶來了高額的交易費用。而完全依靠農戶自有資金、農村集體資本存量和外來投資, 很大程度上是不能滿足特色農業經營過程中持續的資金需求的。農業投資回報周期長, 通過盈利彌補成本和費用的作用更加有限。現階段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仍不完善, 對于農業經營主體來說, 融資更是難上加難。
再次, 生產經營問題。特色農業經營范式在經營內容上主要有兩個取向:一是以產品為核心, 發揮地理優勢, 重點打造特色產品、品牌農產品, 突出“生態、有機、綠色”的理念, 提高產品附加值;二是以農業非生產功能開發為抓手, 突出資源優勢, 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 培育新產業新業態, 打造農業全產業鏈, 從而增加農戶參與和創收環節。毋庸置疑, 特色農業既需要現代農業生物技術、現代農業機械技術以及現代農業信息技術等要素的支持, 也需要財務管理、運營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等現代管理理念的支撐。而農村現代生產要素和人力資本相對薄弱, 需要加強農業科技指導和供給, 進一步擴大人力資本投資, 培育現代職業農民和農民企業家, 從而破解特色農業推進中的人才瓶頸。
最后, 收益分配問題。一方面, 盡管特色農業的開發具有區域整體特征, 但其內部仍是由農產品規模化和精細化生產為基礎, 自然會涉及規模經營主體和農戶利益聯結問題。另一方面, 當農戶以資本或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參與到特色農業的其他經營性環節, 成立新的組織后, 也會存在收益分配問題。無論是農戶以產品形式或土地經營權形式參與精細化和規模化生產, 還是以經營者的身份參與全產業鏈的其他環節, 農戶作為特色農業的主體, 始終屬于相對弱勢群體, 因此要嚴格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始終將實現和維護好農戶權益作為特色農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謹防其他主體和外來資本侵犯農戶權益的問題出現。
四、研究結論與政策含義
1. 對三種農業經營范式的簡要評述
在中國經濟轉型時期, 農業經營體系中呈現了“小農家庭經營范式-規模農業經營范式-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的漸次演進路線。這種演進邏輯反映了中國自然資源稟賦條件下農業發展過程中的特有的規律, 也反映了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和不同農業經營主體的利益訴求。三種發展范式并不固定、并不絕對、并不矛盾, 反而建立了一種相互補充、相互促進、共生共存的良性關系, 是中國農業生產經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1) 小農家庭經營范式。小農家庭經營范式是人多地少的國情和家庭承包制度下的直接結果, 在很長一段時期內, 都將是中國農業經營體系中最主要的組成部分。在中國社會從“鄉土中國”向“城鄉中國”轉型、“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渡階段, 城鄉要素的自由流動使農村勞動力得到充分釋放, 日趨完善的人口流動的制度安排使以種養結合為主要特征的兼營化農業經營模式和以非農收入為主的兼業化農業經營模式都表現出一定的生命力。但也應注意到, 對于小農戶而言, 在現有的家庭經營條件下, 這種經營范式下的經濟收益是相對較低的。從外部看, 在中國產業結構優化和工業去產能的大背景下, 非農部門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正在逐漸衰減, 對其職業技能的要求逐漸提高, 這勢必會造成外出務工勞動力的回流, 再次參與農業生產活動中。小農戶必須在傳統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基礎上, 進一步尋找與現代農業接軌的發展形式, 從而實現農業產出率和農戶家庭收入的持續提升, 而破解城鄉二元結構, 加快人口城鎮化進程, 是提高農業生產要素配置效率的重要制度支撐。
(2)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中國農村土地“三權分置”的制度性變革, 將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推向一個新的高潮。實際上,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是工業化、城鎮化背景下, 小農經濟發展過程中追求規模效益的自然結果。從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的兩權分離到承包經營權的再度分離, 導致農村承包農戶和農業經營主體也出現了角色上的分離, 而規模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更加符合制度邏輯。此時, 工商資本的農村市場準入, 再次刺激了規模農業經營范式迅速發展。它遵循新古典經濟學倡導的收益最大化原則, 規模經濟效應和補貼效應使其保持著較強的生命力和持久性。需要注意的是, 規模農業經營范式需要一直面對的是如何有效規避市場風險的問題, 以此保證產有所銷, 實現商品到貨幣的“驚險的跳躍”。此外, 在規模農業發展過程中, 既要注重加強規模經營主體的土地用途管制, 還要確保土地經營權轉出主體———農戶的土地租金實現。
(3)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區別于規模農業的經濟效益目標, 特色農業更加關注生態、綠色發展理念下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突破。規模農業經營范式主要滿足人們對農產品數量和質量的一般性需求, 而特色農業范式是在農產品及其多元化衍生產品和服務的特殊性需求中應運而生的, 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費結構升級的必然產物。這一農業經營范式的出現,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 當人們對初級或一般農產品的需求逐漸呈現邊際遞減的態勢, 而對于農產品衍生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日益擴大時, 便為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的形成提供了市場條件。但需要注意的是,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的形成不能靠農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單打獨斗”, 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和機構對其區域特色資源進行精準識別和整體布局, 在現有特色資源、特色產業和特色農產品的基礎上, 提出具體的規劃方案。然而特色農業的經營范圍大就意味著, 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可能會帶來巨大的區域性沖擊, 不僅可能波及到農戶, 也可能會給農村集體經濟和區域經濟帶來經濟損失。這要求在特色農業規劃、經營和發展過程中, 要始終加強風險認知和管控。
2. 農業經營范式研究的政策含義
對于不同的農業經營主體, 根據其不同的資源稟賦條件改進現有的經營范式, 其政策含義也是極明顯的:
第一, 加大小農家庭經營的財政扶持力度, 用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武裝小農、改造小農、服務小農、裝備小農, 提高其組織化程度, 夯實其在現代農業經濟中的基礎性地位。小農家庭經營范式的可持續和深化, 既能夠有效遏制農村衰落, 也可厚植農業發展原動力, 還能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在城鎮化率依然較低的中國, 小農家庭經營范式是大多數小農戶維持生計的基本途徑, 具有長期存在的必然性。政府應著重改善小農戶生產條件, 鼓勵小農戶創新經營形式, 積極與其他組織或主體聯產聯合。另外, 通過土地制度的進一步完善, 強化小農戶在農地流轉中的主體地位, 保障其土地承包權益, 同時鼓勵小農戶間的土地經營權流轉, 適度擴大經營規模, 進而緩解土地無法大規模連片集中的現實問題。
第二, 繼續加大規模化經營的支農政策供給, 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供給水平和規模, 滿足新型經營主體服務需求, 保障規模農業強勁的發展勢頭。規模農業經營范式是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是集中農業生產要素后規模化生產、集約化經營的必然結果, 擔負著農產品供給和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使命。在政策設計上, 不僅要完善農地流轉市場, 提高土地流轉效率, 降低土地經營權交易成本, 還要加強對新型農民、職業農民、職業經理人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培育力度和現代農業技術供給, 通過服務規模化進一步節約生產成本, 緩解人力資本短缺問題, 破除技術壁壘。同時, 針對規模農業的經營風險, 除建立自然災害預警機制外, 應急管理、災后重建、農業保險等制度安排, 也是降低規模農業經營風險的有效舉措。
第三, 進一步強化“特色農業”理念和認知, 發掘農業特色資源的市場價值, 充分發揮現代科技要素在推動特色農業發展中的關鍵作用, 并保證農業區域規劃設計的可行性、科學性、持續性和合理性。特色農業經營范式剛剛起步, 要充分農業多功能性開發, 增強城鄉要素互動, 將生態、綠色、文化等發展理念和現代科技手段與現有的產品、要素、資源重新整合, 進而實現多元素融合帶來的經濟乘數效益。以日益改善的居民消費結構為契機, 根據區域資源稟賦特點進行新產業、新業態開發。在此過程中, 要進一步識別經營主體的發展約束, 通過制度優化、政策引導、財政支持和市場激勵等方式, 破除其發展壁壘, 從而進一步提升特色農業的發展空間。應該意識到, 特色農業經營范式具有帶動農戶、創造收益、振興鄉村、服務社會等優勢, 是中國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然而, 它也具有區域上的、地理上的特殊性和制約性。因此, 對于不具備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的農村地區, 不能一味追求跨越式發展, 仍要尊重小農家庭經營和規模經營的演進邏輯, 發揮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作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經濟》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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