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城鄉改革,既是對城鄉關系、工農關系及相關利益主體間關系的重整、協調和優化,也是改革本身的理念、思路和路徑的不斷探索和實踐。在這個過程中,順應城鄉關系演進趨勢,把握城鄉二元結構的主要矛盾和關鍵問題,構建城鄉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這本身也是對統籌城鄉規律的探索。
城鄉聯動律
在我國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諸如生產要素非農化、勞動力老齡化、社會經濟空心化等“鄉村病”。但“鄉村病”的產生并不是由于鄉村自身的問題,而是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割裂了城鄉,實施城市發展主導的結果。解決鄉村的問題,僅依靠農業農村發展“頭痛醫頭”是不夠的,還要通過城市的發展、帶動和互動,通過“頭痛醫腳”來解決問題。統籌城鄉改革,不僅僅是農村改革,還包括城市的改革,特別是城市和鄉村改革的聯動。因此,在設計統籌城鄉改革政策時,無論是政策框架、重點領域,還是具體舉措,都要站在城市和農村聯動的角度來思考。
從區域角度看,新農村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發展需要聯動,從產業視角看,農業和二三產業需要融合,從生產要素看,人、地、錢等要素需要在城鄉間自由流動,從市場發展看,城鄉間需要統一的市場體系。所以在推進統籌城鄉的制度設計時,不能夠僅僅從“三農”的角度去思考問題,應立足于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轉型視角,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為出發點,實現農村和城市改革的聯動。
區域合作律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區域間和城鄉間發展的不平衡成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問題。城鄉間的不均衡不僅是從區域內部來比較,還要從區域間來比較。如果割裂開區域間發展的均衡性,那么造成的結果是城鄉之間的均衡可能走上高水平的均衡和低水平的均衡兩種路徑,且發展的差距會越來越大。統籌城鄉強調城市和鄉村之間通過統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這里所指的“城”和“鄉”卻并不局限區域內部。對于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的區域而言,如果僅僅依靠區域內部的“城”來帶動“鄉”的發展,不僅帶動能力較弱,而且還可能影響區域整體發展水平。
因此,在統籌城鄉發展中,要跨越城鄉,跨越區域,在更大空間范圍去配置資源,實現生產要素的跨區域流動,在更大空間范圍去探索市場,實現產業鏈和供應鏈的跨區域整合。在現實實踐中,無論是區域間城鄉建設用地指標的“漂移”,合作共建飛地經濟園區,還是在脫貧攻堅中的東西部協作等,都體現出通過跨區域間的開放合作來實現更大范圍統籌城鄉發展的思路。
危機轉化律
對于一個區域而言,在推進統籌城鄉改革過程中,都存在著一些“危”和“機”。如果勇于搶抓機遇,善于化危為機,就能夠有效降低統籌城鄉改革的阻力,快速推進城鄉融合的進程。
一方面,統籌城鄉改革推進,有著明顯的政策利好,從整個國家層面到區域層面都在推進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各個部門也分別出臺了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相關政策。用好這些政策,可以更好推進統籌城鄉工作。另一方面,在發展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事先意想不到的危機和挑戰。比如地震、泥石流等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災害,比如區域經濟和產業經濟層面發生的一些重大危機事件,如公共衛生、糧食安全、環境污染等。而應對這些重大危機事件,也可能成為鄉村發展的機遇。其原因在于:在遭遇重大危機事件時,國家和區域層面會發揮體制優勢,集中各方面力量加大投入力度;同時,為激發內生發展動力,一般也會對發生危機區域給予一些特殊的政策空間。宏觀層面的資源投入加上微觀層面的政策空間,如果能夠把握好,就可以化危為機,更好地推進改革。
示范短板律
通過統籌城鄉,實現城鄉融合發展,不可能在每一個區域均衡推進。從城鄉融合的規律看,城鄉結合部、交通通道和樞紐地區、特殊資源稟賦地區必然存在著城鄉加速融合的先天優勢。在統籌城鄉政策的推動下,一些發展基礎較好的村莊,在吸引人口、產業集聚上擁有更大的空間。對于這些區域,通過多重的政策疊加,促使其率先發展,實現標桿和示范效應,有利于探索改革的路徑,總結改革經驗。這也是在統籌城鄉過程中,往往采用試點的方式先行探索示范的原因。
但與此同時,也不能忽視一些發展相對滯后的區域,否則會造成鄉村發展的兩極分化。要有補短板的思維,改革試驗不僅要探索先行區域城鄉融合的示范路徑,也要探索落后區域補齊短板的路徑;要針對貧困地區和相對落后地區設計統籌城鄉的改革方案,將落后區域的統籌城鄉發展作為重要的改革任務,補齊發展短板,促進這些區域城鄉經濟社會的發展。
產村融合律
城鎮化發展的經驗告訴我們,實現產城融合發展是生產、生活和生態保持平衡的重要途徑。在統籌城鄉過程中,同樣要注重產村融合發展,無論是在推進新村建設還是產業園區建設中,都不能夠割裂生產和生活的空間范圍,要實現產業發展和居住生活的平衡。對新村建設來說,如果沒有產業支撐,勞動力沒有就業的空間,新村將缺乏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對于農業產業園區來說,如果沒有人口居住的聚集,產業園區發展也將失去勞動力的保障,發展帶動能力較弱。
要實現產村融合,就必須對鄉村發展進行科學規劃,空間功能設計時要優先考慮產業發展定位,構建適宜發展的特色優勢產業,并將合理的產業鏈布局有機地嵌入到鄉村空間布局中。
系統集成律
統籌城鄉改革,國家及區域層面都會統籌出臺整體的改革方案,涉及到城鄉規劃、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公共服務、要素流動、市場建設等方方面面。要善于運用系統性思維,通過系統集成來實現政策的疊加使用,發揮“1+1>2”的政策效果。同時,我們在推進改革中,往往分別在不同的區域探索不同類型的改革措施,對于取得的改革成果,我們要善于集成運用,使得前期改革探索的成果能夠得到復制和深化。系統集成推進統籌城鄉改革,要求我們對改革從頂層設計的角度加以考量,充分分析各項改革之間的關系,科學瞄準改革的重心和關鍵,發揮改革合力,降低改革成本,更加有效地體現改革成效。
綜上所述,統籌城鄉改革是不斷動態演進的,我們要善于把握改革的規律,運用這些規律去設計和推進改革,并不斷總結改革經驗,反過來完善改革的規律。只有這樣,才能從理論上更好地總結改革,推進改革。
作者系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西部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四川農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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