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服務“三農”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和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和總綱領。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經濟運行的血脈。據農業農村部估算,要落實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今后五年的重點任務,大約需要投資7萬億元以上。這么大的資金投入需求,沒有金融的全力參與,是不可能完成的。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將不斷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程度越來越高,農村產業不斷升級,除了傳統的種養業外,農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鄉村新興服務業,以及“互聯網+農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的不斷涌現,將對金融服務提出更高的要求;生態宜居的各項工程和項目,包括農村生態環境的改善,村莊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提升,農村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工程需要巨額資金投入;此外,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消費升級,對金融服務也產生新的需求;農村深化改革,特別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新型農村股份制合作經濟的成立和發展,同樣離不開金融的支持。
今年1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召開參事和文史館員座談會,毛偉明省長多次強調:要深入研究金融在發展湖南經濟中的核心作用。為認真貫徹落實毛省長的指示,今年以來,我們先后赴江西省、重慶市和湖南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郴州、懷化和湘西自治州等地市進行廣泛調研。同時還征求了部分基層金融機構負責人和中小企業家的意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近年來湖南省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諸多困難和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湖南省農村金融體系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逐步完善的過程,初步建立起以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為主,以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為輔的多元化、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近年來,全省金融系統聚焦鄉村振興,持續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強化政策保障力度,農村金融供給能力不斷增強,農村金融生態不斷優化,農村金融體系不斷完善。作為特色產業資源豐富的“漁米之鄉”,全省金融系統立足縣域優勢特色產業,打造“一縣一特”金融服務,推動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三農”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為服務湖南省委、省政府“三高四新”發展、實現鄉村振興打下了堅實基礎。截至2021年3月末,全省涉農貸款余額突破1.5萬億元,同比增長17%,增速較上年同期加快4.8個百分點。
但由于三農本身的弱質性,加上“三農”金融服務欠賬較多,我省金融服務鄉村振興還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
(一)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合力還沒有完全形成。一方面,農村金融在支持農業方面缺乏全面、協調和系統地指導,同時信貸投資還存在分散、各自為政,甚至少數混亂的問題。另一方面,雖然建立了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組織體系和工作機制,但存在金融機構“一頭熱”,而有的鄉鎮黨政和相關單位配合不夠,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沒有納入地方“十四五”規劃等問題。
(二)農村金融創新相對不足,與城市相比,農村地區各方面還是相對落后,思想觀念過于保守,文化程度相對偏低,產業發展相對滯后,農村高素質人才流失,導致農村地區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與配合相對滯后。同時各家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調研不夠,導致各種政策、服務、產品不能很好地匹配實際情況,特別在農村金融創新方面還存在很多缺陷和缺失。
(三)金融資源未有效利用。一是特色產業優勢發揮不夠。各市縣的特色農業產業與金融聯系不緊密,導致金融在促進農業產業打品牌、改品種、提品質的過程中發揮作用有限。二是項目缺乏金融包裝。一些鄉村振興項目管理松散,效益不好,項目建設單位沒有建立完善的投融資機制,銀行信貸資金沒有辦法投放,導致項目只能小打小鬧,缺乏整體策劃、創意亮點和營銷推廣。三是農業與金融融合不夠。金融服務鄉村產業振興,常常面臨諸如產業經營主體成熟度較低、產業發展質量不高等困境,一些商業銀行支持的三農項目,出現經營問題甚至中途夭折。
(四)農村金融考核體系不健全。政府部門未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相關指標納入對下轄各級機構的考核體系;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引導有待加強,服務鄉村振興的指標有待進一步量化、考核權重有待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內部針對涉農主體的授信盡職免責機制、差異化考核與激勵機制、優惠定價機制等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貸支持積極性和工作力度。
(五)農村金融信用擔保機制缺失。一是農村擔保體系不健全、擔保成本過高、互保聯保風險敏感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使一些本可以通過擔保形式獲得融資的農業企業、農業專業組織被拒之門外。二是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風險分擔和撬動信貸資金的作用有限。大多數涉農企業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處在成長期,普遍存在融資抵押物不足等問題,特別有的地方財力十分薄弱,融資擔保規模體量很小,無法提供足額的風險緩釋基金和可靠的風險補償能力。比如,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風險緩釋金未到位,風險緩釋和不良貸款處置等配套機制有待進一步落實。
(六)農業保險制度體系不夠健全。一是農業因受自然環境影響大的特殊屬性,其生產過程對風險防控的需求更大,商業保險機制介入積極性不高,風險難以多方分散。二是農業保險產品品種少,覆蓋面不充分,基層服務網絡和制度還有待完善。
(七)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完善。農村信用系統建設遠遠滯后于城市,信息可獲得性、完整性、準確性較低,沒有實現有效系統性整合;農戶誠信意識淡薄,涉農、小微企業財務制度不規范,缺少有效抵押物從而導致信貸可獲得性較弱,造成其融資成本更高、金融風險更大。
二、充分發揮金融對鄉村振興戰略中核心作用的對策建議
(一)加強頂層規劃設計。一是高起點規劃,全區域整合。金融機構要全面對接國家鄉村振興戰略重大計劃、重大項目、重大行動,深入研究制定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中長期規劃和系統工作安排,通過改革與創新消除不利于農業農村發展的政策障礙和制度瓶頸,形成整個社會支持農村農業發展的強大合力。二是統籌規劃全省鄉村振興的專業“智庫”,為全省鄉村社會發展提供智力和智慧支撐。“智庫”成員需要由不同教育背景、知識結構和專業水平的專家組成,應包含社科院系統、高校院所、行業內部等組織中的政治、經濟、文化、營銷、環保、農業、監管、法律、安全、互聯網等方面的專業人才,重視鄉村的經濟、社會、道德、市場、文化多維度發展,充分發揮在鄉村資源開發、農產品打造、農業市場開拓、市場營銷諸方面的指導作用,提升城鄉關系和鄉村治理現代化能力水平,實現鄉村的可持續發展。三是根據資源稟賦實施“一縣一特”、“一鄉一品”戰略,做出各縣市特色品牌。目前全省各縣市均有特色農產品資源,產品基礎已經具備,但是品牌不等于商標,而要通過打造“明星”產品或者品類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避開同質化產品,分析各縣和全省市場的優勢、劣勢、機遇與挑戰,判斷產品、產業、品牌的競爭態勢,在各縣市選取一兩個地理標志產品或原產地保護基地的“明星”產品主推,確定競爭目標、價值目標,形成一個有法律保護、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品牌。同時要推進“互聯網+農業”模式,將品牌向線上推廣,推進與電商企業平臺合作搭建地理標志流通品牌,擴大影響范圍和銷售渠道。金融機構重點支持品牌行業、品牌企業和品牌產品,大力支持“湘品”出湘,并且參與國內和國際競爭。
(二)延伸金融服務網絡。一是建設物理網點,包含人工網點、智慧網點和自助銀行。金融機構要向全省重點鄉鎮、深度貧困地區下沉網點,提高服務覆蓋面,除了向鄉鎮居民提供儲蓄、取款等基本金融服務外,要根據鄉鎮的特色產業向農戶、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加大信貸投放,注重解決農民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并要承擔起普及金融知識、提升農民金融的意識與責任,讓農民“知金融、懂金融、用金融”。在智慧網點,通過“互聯網+科技”手段上線特色農產品,改變傳統的銷售模式,重點解決農產品賣不掉、賣不遠、賣不起價的問題。二是建立遠程銀行,擴展普惠渠道。目前已有銀行開設了遠程銀行和無人銀行,但主要還是針對城市客戶和網點的高頻非現金業務的辦理,銀行機構要在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擴充服務場景和人群,增設“三農”相關的業務場景、業務指導、需求轉介等服務功能,讓鄉鎮居民隨時隨地可在客戶端享受金融服務,突破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做到金融足不出村,家喻戶曉。三是拓展線上服務平臺,增加渠道服務平臺,引導村民通過手機銀行、聚合支付、無感支付、刷臉支付、條碼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方式進行電費、煤氣費、社保、學費等線上繳費和生活中的電商交易,打通金融服務的“最后一公里”。
(三)革除陳舊制度流程。一是適應鄉村振興金融需求,全面梳理現有制度、產品、流程,將客戶授信評級、準入、調查、審查、審批、貸后管理等環節不相適應的條款進行優化、整合、打通。二是進一步健全鄉村振興信貸政策體系,明確支持重點、準入門檻、信用評級、抵押擔保等政策。三是圍繞“三區三園一體”,農產品加工、農村電子商務、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健康養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新型主體,創新完善相關信貸政策。四是圍繞發展“三農”綠色金融要求,將環保、能耗、效率等綠色指標嵌入涉農行業信貸政策。五是推進金融數字化轉型,通過打造生活場景、改善農村生活和支付方式,打造線上+線下的融資平臺、構建“三農”普惠特色場景金融體系,依托互聯網大數據區塊鏈技術、完善信貸金融服務,更多地對鄉村社會關系、社會結構進行重塑。
(四)創新金融產品模式。一是緊扣鄉村振興特色金融需求,圍繞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農地金融、“三農”幸福產業、“三農”綠色金融、農村普惠金融等六大方面創新系列金融產品,確保鄉村振興每個重點領域都有產品對接。二是適應“三農”新主體、新業態、新項目金融需求多元化特點,積極創新引進產業基金、金融租賃、投貸聯動、綠色債券等新型金融工具,加強科技金融在“三農”金融服務中的運用,提升“三農”金融綜合服務能力。三是深入研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特征和規律,以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產業聯合體、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田園綜合體為核心,構建農業全產業鏈金融服務模式和“三園一體”建設金融服務模式。四是針對農村“三變”試點,構建基于農村“三資”管理平臺的農村集體全方位全流程金融服務模式,積極探索創新以農民土地、房屋參股權和收益權為抵押或第三方提供擔保形式的農民“三變”貸款模式。五是圍繞國家深化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規范開展政府購買服務貸款和PPP貸款業務,積極引進投行、租賃、保險、產業基金等新型金融工具,構建投貸聯動、租貸聯動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模式。六是大力創新推廣線上金融。隨著互聯網的飛速發展,鄉村信息網絡基本實現的全覆蓋,智能手機的普及率也越來越高,充分借助互聯網的優勢,將農戶貸款線上化,提高辦貸效率,降低農戶綜合成本,提高農戶的辦貸體驗和獲得感。
(五)突出信貸支持重點。一是加大國家糧食安全信貸支持,以國家確定的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大力支持高標準農田建設、中低產農田改造、骨干和中小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支持納入政府規劃、具有穩定經營現金流、還款和擔保有保障的PPP項目、投貸聯動項目和市場化運作項目,助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檔升級。二是加大農村產業融合信貸支持,圍繞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構建,大力支持市場化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壯大,突出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國家確定的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農民創業創新園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為重點,大力支持園區內核心龍頭企業、批發市場和企業集群,系統支持園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助推農村產業集聚融合發展。三是加大鄉村建設信貸支持,圍繞國家確定的1100個美麗鄉村創建試點和390個美麗休閑鄉村試點,大力支持農村電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村電信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有一定經營現金流的農村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PPP類和投貸聯動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四是加大縣域幸福產業信貸支持,對納入國家養老服務體系項目庫或省級及以上重點項目庫、養老服務產業庫、PPP項目庫的優質項目予以優先支持;積極支持縣域醫院、縣域旅游項目、農家樂等。五是加大“三農”綠色信貸支持,圍繞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建設美麗中國”部署,支持納入國家規劃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農地整治修復項目,農業高效節水灌溉項目等,以及省市現代生態循環農業試點項目和農業綜合開發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
(六)推動多方合作發展。政府、監管部門、銀行、企業及社會各界齊心協力,打造“政+銀”、“銀+企”、“銀+銀”、“銀+擔”等多種合作模式,共同助力鄉村振興。一是打造“政+銀”合作模式,統籌發揮好涉農補貼資金的作用,綜合運用稅收減免、費用補貼、以獎代補、績效考核等激勵辦法,充分發揮財稅政策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激勵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鄉村振興。鼓勵地方政府結合自身財力出臺專項扶持政策,合理彌補農村金融風險成本。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二是打造“銀+企”合作模式,開展金融機構與企業對接活動,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融資體系,最大限度滿足企業發展的融資需求。三是打造“銀+銀”合作模式,進一步完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商行、股份制銀行、村鎮銀行、小貸公司、農村互助金融組織等優勢互補良性競爭的農村金融體系。鼓勵各金融機構充分發揮各自業務專長,努力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其中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副產品加工增值、生態農業方面信貸投放發揮引領作用;農村商業銀行(信用社)繼續以鄉村為重點,進一步深化股權改革,引進現代化經營理念,提高服務三農水平;商業銀行進一步優化網點渠道,下沉服務重心,提高普惠金融效率和質量,有效增加了農村金融供給。四是打造“銀+擔(保)”合作模式,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資擔保和風險分擔機制,發揮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和農業保險作用,彌補農業收益低風險高、信息不對稱的短板,促進金融資源回流農村。五是打造“銀+協”合作模式。不同的行業協會,可以整合行業內的資源,通過銀協合作可以獲得批量的信貸支持。同時,銀協之間的信息共享,更便于銀行及時掌握行業內客戶的經營狀況,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和水平。
(七)建立健全評價機制。一是建立健全政府對銀行的評價機制。出臺對涉農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綜合評價管理辦法,將財政存款與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成效、涉農貸款投放掛鉤。設立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獎勵資金池,對服務鄉村振興貢獻大、效果好、創新多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引導。二是建立健全監管部門對銀行的評價機制。以正向激勵為導向,從業務和機構兩方面采取差異化監管政策。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存款準備金率、支農支小微企業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和信貸政策,加大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支持力度,及時給予有關銀行必要的資金支持,加大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金融資源向“三農”傾斜。適度提高涉農貸款不良容忍度,落實涉農不良貸款容忍度的監管考核要求。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對部門及下級的評價機制。各級政府和部門應將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相關指標納入對下級政府和部門的績效考核中,并適當提高考核權重。四是建立健全銀行內部的評價機制。順應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三農”業務發展需要,在信貸規模、固定資產、業務費用、戰略資源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傾斜力度,優先保障服務鄉村振興戰略需要。進一步提高“三農”業務考核指標在全行考核中的權重,加大與機構績效、領導班子考核掛鉤力度。五是建立健全社會評價監督機制。鼓勵社會媒體、人民大眾對各方服務鄉村振興情況進行監督,對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進行宣傳推廣,對不擔當、不作為的機構給予監督曝光。
(八)加強金融風險防控。一是做好縣域貸款風險防控。加強涉農領域風險特征研究,針對涉農產行業生產經營周期和貸款回款特點,優化信貸產品設計。對不良貸款較高的區域和行業,優化信用管理和風險管理政策,必要時提高信貸審批層級。充分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從嚴把握客戶和業務準入關。對大額授信、多元化經營的涉農集團客戶,多方面交叉審核驗證客戶情況,嚴格做好授用信額度控制。二是借助科技手段有效防控風險。充分利用行內各類業務和風險管理系統,加強科技在縣域涉農貸款風險防控中的應用。開發農戶貸款貸后外呼管理系統、逾期催收管理系統,提高智能化風險管控水平。三是加強農村保險體系建設,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對不同農業經營主體,開發多層次、可選擇、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險產品,拓寬農業保險品種和覆蓋面。建立政策性“三農”保險、融資擔保機構、商業保險機構,形成政策保險+商業保險互為補充的格局。四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由政府牽頭,銀行及監管部門參與,全面開展“信用村、信用戶”建設,以村級為單位,對轄內的農戶建立信息檔案,銀村雙方能夠及時互換信息,共同加強信貸客戶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貸款清償,全面提升農村的信用意識和信用水平。持續加強對農村地區的金融知識宣傳,強化金融風險防范,引導金融消費者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和金融產品風險特征理性投資與消費。加大農村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及時查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打擊非法集資,維護農村金融秩序。五是創建金融安全區,推進信用鄉村、信用社區、誠信企業的評選,深入推廣信用產品運用,維護金融債權,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合理引導民間融資發展,不斷完善征信系統,改善社會信用環境,創新防控金融風險模式,保障金融穩定與安全。并在全省范圍內創建省級、地(市)級、縣(市)級金融安全區。這樣能獲得國家金融機構對湖南的更大支持。
(作者系湖南省政府參事室特約研究員、省文史研究館館員,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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