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是黨中央賦予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界重大而光榮的戰略任務,是新時代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戰略目標。2024年10月12日至13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城鄉發展一體化智庫主辦的“中國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與自主知識體系學術研討會”在京召開,來自全國20多個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眾多農村發展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就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發展學學科體系與自主知識體系展開深入研討和廣泛交流。為引導學術界加強和深化相關研究,本刊特邀部分與會權威專家基于在此次研討會上的發言撰寫文章形成一組筆談,以饗讀者。
2016年5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第一次提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2022年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人民大學考察時指出,“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歸根結底是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進一步強調了“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
從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到建構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再到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面對這樣一項必須扛在肩上、落在實處的重大歷史任務,該從何處著手?從什么地方抓起?歷經持續8年之久的不懈探索,可以認為,在當下的中國,將學科建設落實在自主知識體系構建上、以自主知識體系構建來支撐和支持學科建設是一條必由之路。
具體到中國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和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構建,可以認為,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構建就是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集中體現為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構建,兩者如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由此出發,如下三個方面的問題當首先加以明確。
一、應當是什么樣子
中國農村發展學或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應當是什么樣子的?顯然,需要為之畫幅像,作為致力的方向或目標。
(一)以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為研究對象
中國農村發展學是一門關于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的科學。或者說,中國農村發展學的研究對象是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如果說一般意義上的農村發展學研究的是農村發展運行的一般規律,那么,中國農村發展學所要實現的,就是研究對象的再聚焦——從人類社會農村發展運行的一般規律出發,緊緊圍繞中國自身國情,在實現一般與特殊緊密結合的基礎上,揭示和提煉中國農村發展運行的規律。
其一,中國農村發展學是一門科學。作為一門科學的中國農村發展學,盡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以及歷史演變、制度設計、政策安排、管理格局、實踐總結等構成其不可或缺的研究內容,但終歸是研究農村發展運行規律的科學。這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科學性之所在。
其二,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的揭示和提煉,是建立在清晰認識和把握人類社會農村發展運行一般規律基礎之上的。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涵蓋人類社會農村發展共性和中國農村發展特性兩個層面,并非限于中國農村發展特性一個層面。這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立足點之所在。
其三,講好中國農村發展的故事,解決中國農村發展的問題,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正如“中國式現代化既有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國情的鮮明特色”的道理,中國農村發展學既有各國農村發展學的一般特征,更有基于自身國情的農村發展學的中國特色。這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中國特色之所在。
(二)以自主為導向
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核心和靈魂,在于自主而非本土化。圍繞農村發展,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經歷了引進、移植、模仿、學習西方和蘇聯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過程。如果說以往圍繞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探索主要基于本土化的目的而展開,那么,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在“必須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為最大的政治”的背景下,由“本土化”躍升至“自主”層面——以自主為導向,構建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實現精神上的獨立自主,則是哲學社會科學界站在新的歷史方位的全新追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立足中華民族偉大歷史實踐和當代實踐,用中國道理總結好中國經驗,把中國經驗提升為中國理論,實現精神上的獨立自主”。貴在自主、重在自主,關鍵之點在于自主,這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核心和靈魂。
(三)以教材或專著為成果形式
有別于課題研究,中國農村發展學或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成果形式主要是教材或專著。
課題研究慣常的成果形式是研究報告。作為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或自主知識體系構建的成果,雖然可以是研究報告,但研究報告只能作為階段性成果或中間成果,最終則要能夠凝練和集中體現知識體系建設成果。也就是說,它的成果形式應當也必須是知識體系。目前來看,最能集中體現知識體系建設成果的形式是教材。既可以是本科教材,也可以是研究生教材,還可以是供黨政干部閱讀的知識讀本。
總體而言,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國自主的知識體系-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中國農村發展學這一關系鏈,集中反映了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中國自主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理論邏輯、歷史邏輯和實踐邏輯。
二、不能是什么樣子
中國農村發展學或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不能是什么樣子?也有必要使用排除法,將其排除在工作視野之外。
中國農村發展學的研究對象是中國農村發展運行規律而非其他別的什么規律,旨在構建的是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而非其他別的什么知識體系。認識到這一點,就要避免似是而非,力爭少走一些彎路。
(一)非以往的農村發展學理論體系或農村發展學教材的簡單修訂版
一個極易出現的情況就是,在以往農村發展學教材或知識讀本的基礎上做簡單修訂。這樣取得的成果,顯然不是或不可能是中國農村發展學的重構。這就如同建筑物做裝修,在框架結構不做大調整的條件下,所能改變的只能是外表和用途。倘若中國農村發展學或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停留于如此層面,就談不上構建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也談不上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于是,也就走不出用原有理論解釋中國農村問題的傳統思維邏輯。
(二)非西方農村發展學和社會主義農村發展學的拼接版
在學科教育方面,曾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搞所謂“平行教學”——將一門課程區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部分,分別講授。例如政治經濟學,先講授政治經濟學的資本主義部分,接著講授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新時代中國農村發展學的學科建設和自主知識體系構建,顯然不能延續或復制這樣的模式。比如,上篇是西方農村發展學,下篇是社會主義農村發展學,兩篇各講各的,互不關聯。這種拼接版,肯定不符合要求,起碼不符合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中國自主知識體系的構建要求。于是,也就難以從根本上擺脫普遍理論與本土知識的二元關系。
(三)非中國現行農村發展制度及其運行實踐的注解版
很容易發生的第三種傾向是,把涉及中國農村發展的若干制度體系及其運行實踐加以裁剪、梳理,以此為基礎,逐一做專門的注解、闡釋。通過這種“制度實踐+注解闡釋”方法所形成的,顯然不是中國農村發展學或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如果這樣做的話,也就難以突破“原有課程+中國案例或數據”的局限。
以上三種傾向,在中國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與自主知識體系構建中都是可能會出現的。為避免出現以上傾向,學術界要有清醒的認識,要先打好“防疫針”。對于該做哪些事、該如何去做,需要認真開展研究
三、堅持“四個必須”
從抓關鍵點和要害處的角度而言,在中國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與自主知識體系構建中,要特別注意做到“四個必須”。也可以說,這是繞不開、躲不過、必須進入工作視野的四項工作。
(一)必須涉及框架和構件的調整
中國農村發展學學科建設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構建,兩者雖表述不同,但實質上是一回事:從學科名稱來講,是中國農村發展學;從學科實質內容來講,是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不過,無論什么表述,特別突出的一個變化,就是在“農村發展學”之前添加了“中國”二字,從而形成了一個富有特殊意義的專門稱謂——中國農村發展學。
這一變化非同小可。既然如此,就不能不涉及框架和構件的調整。一個學科體系的構建,一要有合理的框架,二要有足夠的構件。所以,必須從框架的重新設計和構件的重新確立入手。換言之,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必須涉及框架和構件的調整。
(二)必須牽動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的調整
舉凡學科建設,總要落實于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建設上。如果這三個方面沒有變化,還是以往的老樣子,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構建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就會陷于空談。
牽動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調整等方面的工作,得有人去做,現在就要去做。很容易出現的一個問題是,將三個體系不加區分、混為一談。所以,應安排專人聚焦中國農村發展學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做分層次的研究。否則,新的學科和自主知識體系就構建不起來。
(三)必須提煉標識性概念、標識性范疇和標識性表述
理論體系通常是由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方法三部分構成的。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得從標識性概念的提煉入手。圍繞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要在深入學習習近平經濟思想的基礎上,提煉新概念、新范疇、新表述,像撰寫辭條那樣精確地界定并闡釋各個概念、范疇和表述的內涵和外延。
(四)必須進行理論探索和理論創造
不同于對具體問題的研究,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是以完整的理論體系為基礎的,并貫穿著一以貫之的內在邏輯。換言之,要以全新理論體系的構建支持和支撐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構建。
從某種意義上說,全新的理論體系就是以標識性概念、創新性理論為主干的自主知識體系。這就必須進行理論探索和理論創造。也可以說,理論探索和理論創造是構建全新的理論體系,進而構建中國農村發展學與中國自主的農村發展知識體系的前提條件。
(作者系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原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原黨委書記。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經濟》2024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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