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浙北優新村的調查與思考
摘要:良好的農村環境是農村經濟發展之前提,是農村美好生活之基礎,是農村社會和諧之保證。浙北優新村環境治理方面存在一些困難,原因有四個方面:一是外來人口多,二是管理不到位,三是村民參與不足,四是制度建設缺乏。如優新村一樣的拆遷新建村的環境治理應從四個方面尋找出路:增強外來人口家園體驗,引導他們自覺維護環境;完善干部考核體系,引導干部從過分偏重經濟發展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轉變;優化村民公共精神,鼓勵村民參與農村環境治理;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升現有制度的執行力。
關鍵詞:拆遷新建村;環境治理;困境;出路
隨著中國現代化進程的加快,環境治理日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社會“重大問題”之一。尤其是近年來,各類與環境污染相關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證明人們的環保意識在不斷增強。但是,相對來說,人們更為關注一些有新聞效應的重大環境治理事件,如廈門、寧波、昆明等地的“PX”事件,或如浙江等地一時出現的企業家或私人老板“花錢請市長”下河洗澡一類的新聞事件。卻對人們日常生活中的環境狀況,尤其是對農村的生活環境關注得不夠。我們對浙北一個拆遷新建村的調查發現,該村拆遷重建至今剛剛十年,但環境狀況已經相當不容樂觀,環境治理也面臨較大的困難,村民對村里的環境狀況及治理績效反應強烈。優新村令人擔憂的環境狀況和環境治理績效正日益成為村民們對村干部不滿的重要原因之一,影響著農村社會的和諧。因此,研究優新村環境治理面臨的困境,探究其原因,對化解農村環境治理問題,加快新農村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浙北優新村環境治理困境與原因
一、優新村概況及環境治理現狀
優新村位于浙江省嘉善縣惠民鎮西北,距離鎮政府約1200米,村域面積3.12平方公里。有9個村民小組(社),現有469戶,常駐戶籍人口1562人。外來人口10000人左右,遠多于戶籍人口。現在的優新村是將原來的兩個村合并搬遷至現在的新村。新村東西向為商業一條街,南北向為“界河”,兩邊分別住著原來的兩個村村民。2002年7月,縣經濟開發區四期開發,有兩條道路南北縱貫整個優新村。2003年底,全村4350畝土地全部被征用,432戶拆遷房屋補償13062.5836萬元,青苗補償金559.3769萬元,安置人員1509人。由于全村土地全部被征用,村民主要收入來源以房屋租金、養老金、年底分紅及工廠打工收入等為主,2008年人均年收入即已達到10831元。與絕大多數的拆遷村一樣,優新村的拆遷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其中也充滿了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甚至上級政府之間激烈的博弈。村民多次到縣、市、省政府上訪,甚至有好幾次“進京”行動。但是,隨著上級政府的介入及村民的一些利益訴求得到滿足,特別是優新村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及順利運行,人們的生活逐漸得到改善,優新村又恢復了平靜。近幾年,該村從一個領導眼中“天下大亂”的村變成了“天下大治”的村[1],取得了一系列榮譽。[2]前任黨支部書記也因此而得到提拔,擔任另外一個鎮副鎮長。
盡管承載著諸多榮譽,優新村仍然面臨著一些治理難題,環境治理便是目前村民反映最為強烈的一項。由于是拆遷新建村,優新村最早入住新村的幾戶在此居住至今也不過10來年。但村中的環境狀況已經令人堪憂,目前469戶中,有近200戶,5000平方米左右的違章建筑,有的是簡易鋼棚,有的卻是鋼筋混凝土建筑,一些黨員、村民代表家中也建有大面積違章建筑,給村民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如隨著村民生活條件的改善,不少村民家中已有轎車,但由于村內道路畢竟狹窄,一些道路被違章建筑所占,導致車輛無法轉彎,引起一些村民不滿。同時,由于新村已經集中居住,前后房屋距離較小,一些村民將房屋私自“升層”[3],遮擋別戶的陽光,也容易造成村民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另外,優新村外來人口約10000人,因此夜市非常熱鬧,人頭攢動,不少外來人口在傍晚從事燒烤、小吃等生意,造成了滿地垃圾和油污。村中商業一條街上的灰白色水泥路如今已有大段的油污路,新村也舊了不少。其實,優新村為治理村中環境也費了不少心思,花了不少錢。據一位張姓村務監督委員會副主任介紹,去年村里的衛生費就達到了四五十萬,大概占到了村全年集體可支配資金的10%左右[4]。村委會也組織了專門人員去清查統計村中的違章建筑,但都是收效甚微,村民們的意見仍然比較大。
二、優新村環境治理困境之原因
優新村的環境治理陷入困境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是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積累起來的。既有拆遷新建村特殊的經濟發展模式所帶來的影響,也有村干部、村民的行為取向等方面的影響。總體上看,優新村環境治理目前面臨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造成:
首先,外來人口多,人口倒掛影響著優新村的環境治理。優新村與許多拆遷村一樣,由于土地被征用,村民在一夜之間實現了從農村戶口向城鎮戶口的轉變,經歷了“農民市民化”進程。但是最為根本的改變還是經濟發展模式的轉變,導致農民家庭收入來源結構發生了重大改變。沒有土地,以水稻種植為主的農業生產已不再可能,但由于優新村緊靠開發區,開發區內有多家工廠或企業,有許多在工廠或企業務工的外來人員成為優新村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將近1萬人,與優新村2000不到的戶籍人口相比,人口倒掛現象嚴重。外來人口有大量的租房需求,因此,房租成為優新村絕大多數家庭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據村務監督委員會副主任張主任介紹,全村90%家庭都出租房屋,每戶平均年租金收入在2萬元左右。正由于外來人口越來越多,租房需求龐大,租金越來越看漲,一些開始村民擴建自己的房屋。由于新村剛建時每戶的宅基地是分配固定的,因此,從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擴建基本不可能。因此,一些村民通過各種方式擴建房屋,增大可租房面積。將協議規定的2層升成3層,3層升成4層甚至更高,有的村民干脆擠占公共場地建房。同時,村中的商業一條街上的商鋪,基本租予外來人員經營,租金收入占村集體可支配資金的大頭,每年有幾百萬的收入,街面上的100多個燒烤攤、小吃攤的攤位費,每年的收入在三四十萬,這些收入都是優新村集體可支配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最終成為村民每年分紅、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等各項生活福利的重要資金來源。外來人口為優新村帶來可觀經濟收入的同時,也給村里的環境治理造成很大困難,使得村民對外來人口有種“食之無味,棄之不得”的“雞肋”之感。之所以食之無味,在于外來人口更多情況下將自己視為村里的過客,只是在此賺錢而已,根本不存有環境保護這樣的長遠之計,從街面上各攤位前的遍地垃圾便略知一二,村民們也很討厭。但正如我們在訪談中一些村民坦言的那樣,如果他們都走了,優新村村民的生活將大受影響,有的甚至無以為繼。正所謂“去之不是,留之也不是”。
其次,管理不到位,村干部行為取向存偏差影響優新村環境治理。農村環境治理雖然應該鼓勵多方力量共同參與,但是相對來說,村干部,尤其是村一把手的行為取向對農村環境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它涉及到一個村錢往哪里投,勁往哪里使的問題,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制約農村環境治理的最重要的因素。周黎安曾用地方官員之間的“晉升錦標賽”來解釋中國的高速經濟增長[5]現象,盡管村級干部未完全參與到這一錦標賽之中,但是,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仍然是村干部們的首要目標,優新村的村干部們自然也不例外。我們遍查優新村改革開放以來的組織史[6],可以發現黨支部書記基本上兼任村經濟合作社社長或董事長一職。2000以來優新村經歷過三任書記,第一任女書記任上,新村剛建,還未成形,由于沒有土地指標,其頂著多方壓力“硬建成了村里的商業一條街”,2004年該女書記因經濟問題被村民舉報,最后被拘役四個月;第二任書記則對商業一條街進行了大力招標,現任書記則將前兩位的事業不斷發揚光大,才有了今天商業一條街的繁榮。[7]可見,經濟發展也是村干部心中不變的主題。相對來說,環境治理則不那么受待見了,原因在于,環境治理屬于“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如村中大量存在的違章建筑,村民普遍認為,沒能從源頭上控制住,現在從哪家先開始拆都行不通,都是得罪人的事情。尤其是有的違章建筑已經建成鋼筋混凝土結構,拆起來更為麻煩。一些村干部提出希望“上頭”下來個文件,他們就好辦了。而當他們向鎮里和縣里提出這樣的想法后,“上頭”回復說這是你們村里自己的事情,我們也不好管。我們的田野調查中,談到村里的違章建筑時,一位村民連續地講“村干部不管”。這樣,就形成了一位這位村民所說的那種局面“原來的村書記會到村里兜幾圈的,現在不兜了”[8]。現在的村書記沒法去村里“兜幾圈”,因為如果被村民碰到反映這些問題,他又不想解決,也不能解決,倒成了尷尬之事,所以干脆成天躲進辦公室,“拿著錢坐在那里”了。
再次,公眾參與少,村民參與不足影響優新村環境治理。農村環境需要生活于其中的人去精心呵護,環境治理需要他們的積極參與。但是,村中環境的公共物品性質,決定了村民積極參與管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就優新村來說,村民很少參與環境治理有多重原因。一方面,如現在許多農村一樣,如今優新村的年輕人基本在村背面的工廠或企業打工,早出晚歸,他們對村中的事務關心本來就不夠。一些村民反映某村干部對違章建筑管理不力,但當被問及此人何以還能選上時,他們認為這主要是村里不少在廠里打工,選舉時不了解的緣故,誰當誰不當都差不多。而村中留下的要么是上了年紀的老人,要么是還上學的小孩。這些人也不大可能參與村中的環境治理。另一方面,優新村環境治理過程中村民參與不足還有另外方面的原因。優新村農民歷史上主要以種地為生,也曾經長期“站在齊脖深的河水中,只要涌來一陣細浪,就會陷入滅頂之災”[9],所在區域歷史上天災不斷,人禍亦多,農民生活十分貧困。村史記載,域內為血吸蟲病重災區,原本三個興旺大宅基,至解放時死于該病的有24人,死絕6戶。拆遷并村之前,優新村集體可支配收入只有15萬元左右,村民生活亦不富裕,拆遷后,村集體經濟才逐年壯大起來。不斷壯大的村集體經濟不僅能夠使村民每年都能享受一定的分紅,而且還“包辦”了村中的許多公共事務,環境治理便是其中重要一項。以街面衛生管理為例,優新村聘請了一支保潔隊伍,專門負責村中的環境衛生,每年的支出在四五十萬元。從村民的角度來說,反正是“我們”出錢請人做事,當然就是要由“他們”來負責了。我們在訪談中,甚至碰到這樣一種村民,故意亂倒垃圾,認為他們出錢,如果不倒點垃圾讓他們去打掃,豈不是白白給他們錢了。除本村村民之外,大量的外來人口也沒有參與到優新村的環境治理中來,僅就與他們直接相關的街面衛生來說,外來人口完全沒有參與的動力。優新村街面上的小吃攤位,每天向村“護村隊”交納10元錢的攤位費即可,再無其它特別的義務。[10]本村村民及大量外來人口參與的缺失,僅靠一支保潔隊伍或幾個“拆違人員”在那里“單打獨斗”,是目前優新村環境治理陷入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
最后,制度建設缺,制度建設缺乏及執行力不足影響優新村環境治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優新村在環境治理方面面臨的一個困難就是沒有相關具體制度。村規民約中有環境管理相關條款,村民公約第9條規定,“嚴禁破壞生態環境,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嚴禁焚燒秸稈,做到房前屋后物品堆放整齊,庭院潔化綠化美化”,如違反村規民約的,將“取消村優秀共產黨員、星級文明戶評選資格和上級各類先進推薦資格;不予發展黨員、不予提名后備干部”。[11]村規民約在農村環境治理中能夠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它也面臨著多重困難。如“民約”中規定的對違反者的“制裁”措施并不具有普適性,如取消優秀共產黨評選資格條款,只有對那些有黨員的個人和家庭才能起到作用,而優新村目前包括預備黨員在于共有70名黨員,只占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不到。另外,優新村村規民約第13條明確要求“外來人員在本村居住的,必須服從本村管理,遵守本村規民約”。但是,上面所提到的“制裁”措施卻完全不適用于外來人口,從制度設計上講,這就使得外來人口對第9條的規定完全“免疫”。除了制度建設不夠之外,現有一些制度的執行力度也制約著優新村的環境治理。村中的違章建筑,基本上都是逐漸冒出來的,比如占用公共土地建房蓋屋,都是今天搭一個棚,明天添一片瓦,未能從源頭上進行有效控制,當初未能從源頭上進行有效控制,現在很難憑著村規民約而“一轟而上”地進行拆除。還有的如樓房升層問題,雖然有建房協議,不得隨意升高,但是對村民們來說,協議的執行力度也不足,村民之間也有種攀比心理,“他家可以升高,我家為什么就不可以”,一些村民如是說。
拆遷新建村環境治理之出路
身處浙北經濟發達之地,優新村的環境治理有其特殊之處。但是,作為一個拆遷新建村,優新村也有著其它拆遷新建村的共同特點,如經濟發展模式的獨特性、人口結構的復雜性等。優新村的環境治理也是一樣,也有許多拆遷新建村環境治理面臨的共同問題,在此,我們借鑒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大膽提出幾條化解如優新村一樣的拆遷新建村環境治理困難的建議:
第一,增強外來人口家園體驗,引導他們自覺維護環境。像大多數拆遷新建村一樣,人口倒掛是優新村的一個重要特征,也是其環境治理必須要面對的問題。對那些居住在拆遷新建村的外來人口來說,他們可能更多地感覺自己只是過客,并無久居之心。他們的目的主要是賺錢,至于賺錢的方式方法對村中的環境造成多大的傷害,他們是不會去管的。現在一些地方在建“PX”項目時遇到的阻力,正是當地民眾環境意識覺醒的標志。但是這種民眾意識的覺醒主要是因為這些項目對人體巨大的危害性及新聞媒體的大量介入,而拆遷新建村的日常生活環境則無法受到如此關注,本地村民不可能有如此激烈的反應。更由于外來人口的消費需求為拆遷新建村帶來不菲的收入,村民們對外來人口的依賴性不斷增強,使得他們也無法對外來人口抱有更強的抵制態度。對優新村來說,目前外來人口近萬,要迅速改變目前的“租金經濟”[12]大概很難,如果他們不能夠以此地為家,只是抱著一種過客的心態,那么他們就不可能心系優新村的環境狀況。因此,必須要增強外來人口的家園體驗,使他們能夠融入本地生活,只有這樣,才能使他們關心、關注村中的環境狀況,使他們具有長遠眼光,而不會為一時的盈利訴求而破壞村中環境。制度設計上來看,要改變外來人口權利義務不均衡的狀態。優新村村規民約共14條,只有一條提到外來人口,就是第13條的規定,即 “外來人口必須遵守本村規民約”。這樣的生硬規定,顯然不利于外來人口情感上的融入。因此,對在本地居住時間較長的外來人口,應進一步提高他們參與村務管理的機會。日常社會管理中,應當堅持本地居民與外來人口平等相待、一視同仁,基層黨組織要做到公平執政、依法執政,幫理不幫親。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提高外來人口的家園體驗,使他們能夠自覺地以此為家,關心村內的生活環境和其它事務。
第二,完善干部考核體系,引導村干部從過分偏重經濟發展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轉變。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黨和國家的工作重心從階級斗爭向經濟發展轉變,“發展是硬道理”早已深入人心。在這一口號的鼓舞下,人們的目光不約而同地投向了生產力,特別是對GDP情有獨鐘,農村基層干部也不例外。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是上級黨委和政府考核村干部的主要指標。即使在環境保護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我們發現帶領村民致富仍然是一些村干部能夠被提名參與競選的主要理由。在優新村2013年的一次選舉中,村支部書記的推薦理由只有一條,即“有經濟頭腦”,最后他確實成功當選。周黎安提出,“政府官員的治理機制是決定經濟增長的重要的制度安排”[13],村干部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政府官員,但在壓力型體制下,農村基層干部的治理機制顯然也是影響其行為取向和工作績效的重要制度安排。尤其是在優新村,黨組織的“一把手”即支部書記雖由黨員代表選舉,但其實最終的確定權在縣委,這就更決定了縣委的要求對村里班子工作重心的影響。訪談中,現任的一位陳姓黨總支委員告訴我們,2004年優新村“天下大亂”之時,縣委縣政府給村里新班子的要求有兩條,一是“摘帽”,即摘掉貧困的帽子;二是維穩,即保持穩定。新班子成功地做到了這兩點,主要領導得到了提拔,調到另外一個鎮上做副鎮長,但是,這兩條思路卻被保留了下來。因此,要改變農村基層干部重經濟發展而輕環境保護的現狀,必須要進一步完善干部考核體系,將農村日常生活中的環境治理成效納入村干部的考核范圍內,尤其是要將環境保護引入對村主要干部的考核,唯有如此,才能扭轉村干部的行為取向,促使他們在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更多地關注日常生活環境的保護和改善。
第三,優化村民公共精神,暢通村民參與農村環境治理之渠道,推進參與式治理,鼓勵村民參與農村環境治理。拆遷新建村獨特的經濟發展模式及人口構成狀況,決定了其環境治理不應當只是村“兩委”或村干部的事情,它還需要全體村民及外來人員、社會組織等其它主體共同參與。本地村民的積極參與又是重中之重,他們是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的人,如果他們不關心自己的日常生活環境,別人也不大可能去關心了。就優新村來說,僅靠一個保潔隊伍去維護街面衛生,或只靠幾個干部去拆除違章建筑,只會是勞神費力,事倍功半。一位參與街面保潔的本地村民高阿姨告訴我們,街面上的垃圾,“早上掃得干干凈凈,下午又要掃起來一大堆”。因此,對于越來越復雜的農村社會的環境治理來說,本村村民的積極參與將是十分關鍵的一環。優新村在民主管理方面的多項榮譽標示著村民對村中公共事務的參與度并不低,又為何出現在環境治理上村民的參與度不足之情狀?根源在于,雖然中國的村民自治自80年代就已推行,但優新村具有實質性的村民自治應該講是從2005年后的選舉開始[14],尤其是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成立與運行,使得優新村村民自治一步步走上正軌。但是,優新村的村民自治是以“財務監督”開始,村民們的眼睛只盯著錢,盯著村里每年的集體可支配資金多少,年底能發多少分紅,村干部有沒有貪污這些問題,對環境治理等公共事務的關注度高,但關心卻顯得不夠,認為這個事情應該是村干部或保潔隊伍的事情,村民偏頗的公共精神成為環境治理參與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對拆遷新建村的環境治理來說,要完善村民的公共精神,促使他們不僅關注公共經濟,而是也去關注其它公共事務。這就要求在農村環境治理決策中深入調查研究,推進基層民主協商,真正了解村民對農村環境治理的意見和要求,提高他們對日常生活環境的關心程度[15],因為僅是關注,只會帶來抱怨,只有真正地關心村里的環境,村民才會動起手來去維護。
第四,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提升現有制度的執行力。制度是社會運行的游戲規則,它會塑造人的行為。諾思認為制度是影響長期經濟績效的一個重要因素,鄧小平在對“文革”進行深刻反思后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16]。農村的環境治理也面臨著制度建設不足和執行力不夠的問題。對如優新村一樣的一些拆遷新建村來說,要使村中環境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方面,就要進一步完善村規民約。在村規民約的制定過程中要注意吸引外來人員及代表參與討論,增強村規民約對外來人口的適用性及在他們心目中的合法性。但是,這其中問題的復雜性在于,很多拆遷新建村的外來人口遠遠多于本地人口,村中事務的決策和討論不可能讓他們全員參與。如優新村村務公決中,有一項正是“村規民約的制定與修改”,但幾乎不可能讓所有外來人口參與村規民約的公決。同時,外來人口數量多且來源雜,他們來自五湖四海,做著各不相同的工作,代表如何選出,選出之后代表性如何,都是很大的問題。對拆遷新建村的環境治理來說,僅靠村規民約顯然已經不夠,尤其是對外來人員的約束性不足。因此,必須要建立起對村民和外來人口具有普遍適用性的環境治理規章制度,將不同類型的人口納入,只有這樣,才能為提高農村環境治理的效率和水平提供切實的制度保障。不過這種規章制度很難由農村基層黨組織和村委會等機構制定,而需要由上級政府在廣泛征求村民及外來人口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并實施。從這種意義上來說,上文提到的村干部希望上面來個文件不是完全沒有道理。另一方面,除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外,加強現有村規民約的執行力度也是完善農村環境治理的重要舉措。優新村的違章建筑、樓房升層等問題的存在,都不直接涉及外來人口,從治理的角度來說并非“無章可循”,只是開始時就未能嚴格執行村規民約,尤其是讓家中尚建有違章建筑的人擔任了“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自此而一發不可收拾。[17]所以,加強制度建設和增強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力度,在農村環境治理中都不可或缺。
環境問題正日益吸引著國人的眼睛,但人們對農民的日常生活環境卻關注得不夠。我們通過對浙北一個拆遷新建村的環境治理現狀考察后發現,拆遷新建村的環境治理面臨著來自多個方面的挑戰,如人口構成、官員的考核體系及當地居民偏頗的公共精神等。農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我們必須關注農村的環境狀況,提高農村環境治理的績效,進而為提高整個農村社會治理的效率,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創造優良的鄉村生活奠定堅實的基礎。
注釋:
1、來自與該縣政協一位副主席的訪談;同時也出于鎮領導的口中。
2、2011-2013年間,該村先后被評為嘉興市民主法治村、嘉興市“優美庭院”示范村、嘉興市實施“春泥計劃“工作先進集體、村黨組織被授予嘉善縣“十佳學習型黨組織”、市級村示范便民服務中心、縣級軍民先進文化示范村、縣“網絡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先進村、縣五強村務監督委員會、縣廉政文化先進農村示范點、縣黨代表示范工作室、縣“五好”關工組織等榮譽稱號,尤其是村務監督管理受到省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
3、注:房屋“升層”具體是指:優新村整個村域雖有規劃,也按每戶人口多少分配宅基地,但房子是村民自己蓋的。建房之間,預計建幾層都與村里簽有協議。后來由于租客越來越多,一些村民私自將房子加高,這樣前面加高的房子就會遮擋后面房子的陽光。村民們稱這個為“升層”。
4、注:衛生管理費數據來自與張姓村務監督委員會副主任的訪談,村集體可支配資金數據來自2013年優新村年終工作總結。
5、周黎安:《中國地方官員的晉升錦標賽模式研究》,《經濟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50頁。
6、可見:《中共嘉善縣惠民鄉組織史資料》編寫組:《中國共產黨嘉善縣惠民鎮組織史資料(第一卷)》(1949-5月-1987年12月),1987年12月版,2009年4月修訂本。《中共嘉善縣惠民鄉組織史資料》編寫組:《中國共產黨嘉善縣惠民鎮組織史資料(第二卷)》(1988年1月-2008年12月),2009年4月。《中國共產黨嘉善經濟開發區(惠民街道)組織史資料(第一卷)》,(1993年2月-2013年12月)。
7、注:與一位現任黨總支委員的訪談。她認為,村里的商業一條街之所以能造起來,主要還是歸功于那位女書記,并認為她雖然有些經濟問題,但“這個功勞不可抹殺”。
8、注:與一位計姓村民的訪談。其他村民也對村干部不管違章建筑多有抱怨。
9、[美]R·H·托尼:《中國的土地與勞動力》(波士頓,1966),第77頁。轉引自:[美]詹姆斯·C·斯科特:《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程立顯、劉建等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1年第1頁。
10、注:與一位湖南籍攤主的訪談。其在優新村的中心河岸邊搭了一個簡易木棚做炒河粉生意。據他介紹,每月的收入在2500左右,與工廠打工差不多,但比較自由些。
11、注:優新村村規民約第9、12條。
12、注:優新村的“租金經濟”包括兩個層面,就村集體來說,村中的商業一條街上的店鋪租金是其主要收入來源,就村民家庭來說,房租則占家庭經濟收入的近半甚至更大比例。可以說,無論是村集體還是村民家庭都已經離不開外來人口。因此,訪談中曾有村民不無擔憂地談到“如果后面的工廠倒了,外來務工人員沒有了,我們的生活就成問題了”。
13、周黎安:《中國地方官員的晉升錦標賽模式研究》,《經濟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50頁。
14、注:與多位村民的訪談就證實了這一點。當被問及80年代的村民自治時,他們大多數不知為何物,但馬上會說優新村的村民自治是從2005年的那一次選舉開始。
15、注: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村民對村中的環境治理很不滿意,對樓房升層、違章建筑及街面衛生不佳等關注度很高。但當被問及家中是否有違章建筑時,卻承認自己也有,并認為別人有,他們沒有就“吃虧了”。
16、鄧小平:《鄧小平文選》(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3頁。
17、注:優新村的樓房升層問題是從一位張姓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開始的。村民見他都可以建,所以也紛紛效仿。
基金項目:本文系齊衛平教授主持的上海市社會科學創新研究基地(“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研究方向”)的階段性成果。本文受華東師范大學2014年“博士研究生學術新人獎”項目資助。
作者簡介:王可園(1981—),華東師范大學政治學理論專業2012級博士研究生,主要從事政治學理論、農民政治行為以及執政黨建設研究。
來源:第八屆縣鄉干部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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