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從安徽省紀委獲悉,該省各市、縣已陸續(xù)開展“酒桌辦公”專項整治工作,規(guī)定省內公務接待除外事、招商活動外,一律不準飲酒,酒桌禁令成了安徽官場上的一條高壓紅線。(中國新聞網6月20日)
曾幾何時,“喝的是酒,噴的是口水,講的是關系,辦的是事情”一句順口溜,道出了部分領導干部放不下“不吃喝不辦事、不給好處不做事”的錯誤權力觀。儼然把貪圖享受、吃喝玩樂當成公職人員的應有“福利”,總是想方設法找酒喝、找飯吃,擺脫不了以權謀私的“心魔”。報道稱,安徽省紀委為改進中央巡視組在“回頭看”中反饋的“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情況,在全省各市、縣開展“酒桌辦公”專項整治工作,規(guī)定除外事、招商活動外,一律不準飲酒。筆者以為,此舉值得一贊,并期待“禁酒令”能成為官場酒文化轉變的風向標。但也略有一絲疑慮,“禁酒令”就真能讓“酒桌文化”循規(guī)蹈矩?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其實說到帶“最”的法律法規(guī)或是出臺的地方禁令,還真不在少數(shù)。什么“史上最嚴禁煙令”“最嚴環(huán)保法”“史上最嚴格的洋奶粉新規(guī)”“最嚴限宴令”“最嚴限桌令”“最嚴減負令”等等如是,可謂琳瑯滿目。然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大有人在。一些黨員干部總會動起歪腦筋,要么念念不忘既得利益,對禁令存在抵觸情緒和變通心思;要么部分監(jiān)督部門對規(guī)定在執(zhí)行的過程中,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文件里寫得很嚴厲,開會時講得很堅定,可到了飯桌上卻依然是我行我素,酒杯照端不誤。讓“禁酒令”也淪為一紙空文。于是,酒場相陪,用“酒精”考驗,衡量一個人忠實、耿直,更是情到深處的“檢驗”。
寧傷身體,不傷感情,舍命陪君子。“酒桌辦公”看似酒在“作怪”,是酒惹得“禍”,制定“禁酒令”讓人快意。然,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筆者以為,酒實在很“冤”,問題的“元兇”不是酒,而是不合理的公務接待、財政管理、對權力束縛。時下,一些官場酒文化盛行,迎來送往、檢查評比、升職加薪、培訓參觀、喬遷慶典等,都成了“酒桌文化”的由頭。“無酒不成席”“酒品看人品”,什么“能喝三兩喝半斤,這樣的同志我放心;能喝半斤喝八兩,這樣的同志要培養(yǎng)”。酒,在公務接待中被賦予了太多的“意義”,為此,“酒桌文化”屢禁不止也就不奇怪了。
上行方能下效。任何禁令一經發(fā)布,必須保證落實,做到令行禁止,板上釘釘,才能起到禁令的威嚴和震懾。毋庸置疑,十八大以來,隨著查出力度加大,一些地方領導干部“酒場文化”有所收斂,但也不排除自身不自律,抵擋不住酒精的誘惑者。再加上面對領導基層接待人員必會“舍命陪領導”雙重原因,勢必導致“酒桌文化”生生不息。試想,若是領導不端杯,基層的同志們自然也沒了端杯的借口;若是管理要到位,落到實處,形成制度,把嚴報銷關口;若是加強監(jiān)督,以抽查、暗訪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對高檔餐飲場所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有貓膩和打“擦邊球”等行為嚴肅處理。那么,何愁“酒桌文化”不循規(guī)蹈矩?
綜上所述,加強“酒桌文化”規(guī)范,既是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需要,也是保護領導干部的需要,更是順應民心的需要。而要讓“酒桌文化”在“禁酒令”規(guī)范下讓循規(guī)蹈矩,從而根治“酒桌辦公”的痼疾,關鍵要完善監(jiān)督問責機制,加強財政預算約束。因為說一千道一萬,最終公務接待的核心是財政制度問題,而落實禁酒令的根本方法就是讓預算軟約束硬起來。另外,千萬別讓“禁酒令”淪為“紙上談兵”,否則會讓人民群眾的期望落空,也會嚴重傷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權威。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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