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衛河流域為中心
【摘要】清代華北平原水患多發,嚴重的水患影響到華北平原村落的發展及村落之間的社會聯系。研究發現,水患背景下的村落變遷,一方面表現為遷移即相對位置的改變,另一方面表現為村落的分合,而以分裂為主,即村落數量上的增加,體現出其不斷孽生外擴的特點。村落合并或另建新村落引起的村落名稱改變,充分體現了水患對華北平原村落的影響以及人類在水患背景下對生活和自然環境的態度,反映了村民在面對水患環境時的內心世界和積極向上的處世態度。為應對水患,沿河村落修建的堤防或寨堡等防水設施,客觀上加深了村落居民之間的聯系及村落內聚,這種內涵上的內聚與村落數量上的裂變增多并行不悖,是華北平原村落演變的重要特征之一。
【關鍵詞】災害史;清代;華北平原水患;村落變遷
華北平原村落的起源大多可追溯到明初時期,明洪武時期的大批移民被認為是許多地方村落形成的前提,其后經歷代發展演變逐漸形成今天的分布格局,并對各地經濟發展、生態環境、社會生活諸方面產生了重要影響。學界目前關于華北平原村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村落的形成原因、分布差異、歷史與規模、堡寨修筑等方面①,雖然已有學者注意到災害型裂變是導致華北平原村落迅速增長的一個重要類型,但災害型裂變的途徑和方式、聚落數量的發展與內聚性的關系等方面尚有探討之必要和余地。本文之所以以衛河流域為中心,原因有二:其一,衛河是華北平原上一條重要的水道,宋元時期有“御河”之稱,明清時期依然起著補充運河水源及漕運等重任。它從西南向東北流經華北平原,涉及河南、河北、山東及天津等地區,雖不能涵蓋整個華北平原,但也包括了其大部分地區。這些地區的村落自明清以來經歷了由稀疏到稠密的發展過程,故以此為中心,足以管中窺豹。其二,衛河水系主要由以“善決善徙”而著名的漳河以及淇河、洹河、湯河等河流構成,由于西有太行、東有運河阻隔,故衛河流經的廣大地區時常發生水患,從而對村落的分合產生明顯影響。故本文以衛河流域為中心、以水患為切入點,從水患與華北平原村落的遷移、分合及村落的防水設施———堤防與寨堡等方面入手,進一步探討災害型裂變村落變遷的方式、特點與規律,并指出村落數量上的分裂增多與內涵上的內聚兩種發展模式并行不悖。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一、清代華北平原水患概述
18、19世紀,澇災多發是我國當時的社會大背景[1](P259),衛河流域地處華北平原腹地,呈西南至東北走向貫穿整個華北平原。南黃(河)北漳(河)、衛河貫中,加上東面的運河,從而使華北平原形成三面環水的地理格局。在此區域內,由于黃河在華北平原的南北擺動,留下許多古河道和低洼之地,在衛河流域則主要表現為連綿不絕的陂塘如長豐泊、白寺泊、集賢坡、廣潤坡等,這樣的自然環境和地形、地勢特征,使衛河流域各地易受洪水侵害,故清代衛河流域與相鄰的直隸地區水患都呈頻發態勢[2](P580)。筆者通過對相關文獻資料的細密搜集與整理,按時間順序以縣為單位對衛河流域水患進行了統計,在此基礎上根據一定標準①對水災進行了等級分類[3](P254-260)。從統計資料中可以看出,在有清一代至民國初期這二百八十四年(1644-1927)中,衛河流域水患嚴重,在其所屬的21個州縣中,共發生水患1117年次,平均每年約有4個州縣發生水患。
華北平原嚴重的水患不僅造成土壤沙化和鹽堿化,對鄉村農業也產生了深遠影響,還造成當地人口家毀田埋、城鎮被迫遷移[4](P309-314)、村落分合變遷等后果,從而影響華北地區村落的分布、規模的增減以及村落之間聯系的強弱等,村落本身還表現出內聚化或分裂化的趨勢。
二、水患與華北平原村落的遷移
在水患的嚴重影響下,華北平原的沿河村落被迫作出改變,或遷移或分合,從而逐漸形成今天華北平原村落的分布格局。
(一)水患背景下村落遷移的原因
華北平原的自然地貌使該區易受水患侵襲,是導致村落遷移的重要原因。華北平原“地勢平衍,雖有潴水之淀泊,并無行水之溝恤,雨水偶多,即漫流田野,淹浸莊稼”。另外,經流華北平原的河流兩岸如漳河、衛河與漳河交匯區域等處,多為沙質土壤,結構松散,筑堤較為困難,許多河流無大堤約束,一遇降水即出現漫流現象。特別是臨漳以下的漳河更是遷徙無常,給當地的城鎮村落帶來極大危害,故“在所有自然因素中,水災與河患對村落裂變最為顯著”[5](P6)。河流的每次遷徙改道,都會對附近的村落產生影響,迫使村民遷往它處。如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衛河發大水,衛輝府城“附近村莊大半被水淹浸,居民遷徙或避居廟宇”[6](P236)。
河流泛濫對沿岸地區土壤肥力產生影響亦為導致村落遷移的重要原因。在漳、衛河流域,由于濁漳含沙量較多,長期的河流泛濫淤積留下大量泥沙,使得土壤沙化、鹽堿化比較嚴重,嚴重影響了土壤的肥力。如景縣在靠近漳河地區“因漳水泛濫,淤積為沙,致成不毛,村民遂皆遷徙”[7](卷1《地勢?地形》,P77-78)。
一般而言,因受水災的淹浸,村落的遷移多以整體遷移為主,但偶爾亦有部分村民遷移建立新村落的情況,如臨漳縣新后屯村,就是乾隆年間因漳河多次泛濫成災,為避水災,后佛屯部分村民遷出而形成的,為了有別于原村名,故名為新后屯[8](卷1《政區建置》,P87)。
(二)村落遷移的去向水患之后,受災村落被迫遷移,其遷移去向一般有兩個:
一是與其它村落合二為一。如臨漳縣的小郭村即系郭家村、高家莊二村合并而成。據乾隆《彰德府志》記載有郭家村、高家莊,后高家莊因被漳水沖毀,村民搬至郭家村,兩村合并,因村不大,故稱小郭村。臨漳縣鎮河村則是由三個村莊合并而成。據記載,此地原有郭家莊、東薛村、西薛村三個村落,清乾隆年間因漳河改道,迫使東薛村、西薛村搬遷而與郭家莊合并,村民希望從此不再受漳河危害,故取新名為鎮河村。②
二是選擇異地重新建村,這種選擇為大多數村落所采用,可能與自然村落的封閉性使得外來人口不易融入其他村落有關。原村被淹后,居民另遷新址建立新村,一般而言,建立的新村落多不再延用原村落之名,而是另取新名或在原村名中冠上“新”字或表示方位的字以有別于其原住村落。如臨漳縣西辛莊在清康熙年間,因漳河泛濫將村落沖毀,居民遷出另建新村寨,故取名新寨,代替原西辛莊之名。臨漳縣的高莊亦屬此類。高莊的前身叫吳村,清代漳河多次泛濫,吳村被水沖毀,該村村民高煥章率村人遷此定居,取名高家莊,簡稱高莊,吳村之名棄而不用。臨漳縣郝辛莊亦因原村落王村頻遭水患,從王村原址上遷出而以姓氏作為村落之名。據《郝氏宗譜》記載:郝姓從山西洪桐遷居漳南王村墾荒營生,因王村北臨漳河,時受水患,后部分郝姓西遷,另建新莊,名曰郝新莊,后演變為郝辛莊。其他的如西后坊表、西前坊表、杜堂、井龍等村落亦屬此類。
無論是選擇易地重建還是與其他村落合二為一,都只是村落相對位置的改變,至少沒有表現出村落數量的增長,此特點與水患后的村落分裂有所不同。
(三)遷移后的村落命名
在查閱地方志的過程中,筆者發現水患發生后村落的變遷,主要表現為或合并或分裂或重新建村,但在此過程中大多伴隨著村落名稱的改變,村落名稱的改變主要有以下幾種特征。
第一,分合后的村名發生變化。一些村落遭洪水襲擊后若分裂成兩個村落,則以相對的方位冠在原村名前,以示區分。魏縣邊馬鄉的樓底村分裂為東樓底村與西樓底村(牙里鎮所轄)二個村落,系因原村中一座樓房的上層被洪水沖走而只留下樓底而得名。清末樓底村被沖成兩部分,一為東樓底村、一為西樓底村,現分屬兩個鄉鎮①。相反,如果以前兩個村落名稱前冠有方位,合并后則會去掉方位詞而成為該村的村名,如臨漳縣上柳村即是如此,清乾隆年間漳河改道,西上流村被沖毀,民人并入東上流,從此合并二村稱上流村,后演變為上柳村。臨漳縣劉太昌村村名的命名則是原兩村名稱的直接合并。民國四年(1915年),漳河從倪辛莊到曹村之間決口,沖毀劉村,該村居民搬遷到太倉村東另建新村,后二村合一改名為劉太倉,后演變為劉太昌。
有些村落因遭水患一部分村民遷出后,原村落的村名也會改變。比如臨漳縣老莊原名為李家寨,系明初所建,到了清代,漳河逐漸遷徙到該村附近且不斷泛濫成災,因而居民大部分外遷,留在此居住的村民將村名改為老莊。
還有一種系村落被水沖毀、居民遷居他村后融入該村,融合后的村落其原村名消失,而以被水沖毀之村落名代之。如魏縣南雙廟鄉簡莊,清雍正年間被洪水沖毀,簡莊居民北遷至東野沖,與東野沖融為一個村落,東野沖改稱簡莊,原東野沖之名則廢。
第二,分合后村名不變。在村落遭受水患后,村中部分村民遷出另建村落,新建村落的村名亦有不變者,仍然延用原村落之名。如臨漳縣杜堂村,據《杜氏族譜》及杜氏先祖碑文記載,明初杜永資從山西洪桐縣遷來此定居建村,取村名叫杜家堂。清宣統二年,原村被沖毀,杜姓一部分搬遷于此,村名仍為杜家堂。后來為了與漳河南岸杜家堂有別才改名為杜堂。這種情況可能與村民思想上懷戀故土、不忘故鄉的感情有關。
第三,分合后的村名特征。其一,易遭水患的村落在命名上表現出與自然環境相關的特點,有些村落即以水患后環境特征來命名,如魏縣泊口鄉崔野沖、郭野沖、趙野沖、王野沖、后野沖,五村彼此相鄰,皆為明初山西居民遷此所立。因地勢低洼,田野大量被沖,故名“野沖”。再如魏縣德政鎮所轄的前小寨、后小寨原名河浴村亦是因鄰漳河常受淤而得名。后來為防水災,兩村皆筑土寨,就以所筑寨墻為該村的象征將村名更為“小寨”。其二,在歷經水患劫難后取吉祥村名,以寄托美好希望。水是人類不可或缺的資源,所以古人立村也多在沿河附近,但是距離河道較近則會導致洪水泛濫時淹及村落民田,故一些村落的取名多取吉祥之名,以求祈福、平安之意。魏縣德政鎮所轄的安上村,原名河東村,因西鄰漳河而得名。漳河改道后,取安定穩當之意,改村名為“安當”,又以“當”字難聽,更村名為安上。前述之臨漳縣鎮河村的得名也是如此。
而魏縣野胡拐鄉高八莊的改名卻有劫后余生的幸運之味。高八莊本系明初王氏由山西遷此立莊,以姓氏取名王莊。清乾隆二十二年洪水暴發,村里有八戶農民,因居家地基較高未被水淹,人們避此得以幸存,遂改名高八莊。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華北平原大部分形成于明初的村落,因水患影響下的遷移去向或者與其他村落合并,或者另建新村落。在此情況下,村落名也往往隨之改變。村落名的改變,充分體現了水患對華北平原村落的影響以及人類在水患背景下對生活和自然環境的態度。無論是以水患后村落所處的自然環境命名,抑或是取吉祥村名以祈求平安,還是以劫后余生的幸運心態命名,透過這些村名的變化,我們都可以了解村落當時所處的自然環境,并以此探究村落的形成發展過程及其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窺探村民在面對水患環境時的內心世界和積極向上的處世態度。
三、水患與華北平原村落的分合
水患影響下村落的變遷,除遷移之外,還有村落分合,即村落的合并和分裂兩種方式。村落的合并體現為兩個以上的村落合并為一,這是村落總數量上的減少。在水患沖擊下,村落因受水患侵襲而不得不遷移,但由于自然村落的相對封閉性,外來人口較難容入其中,故在村落分裂和合并這兩種相向發展的方式中,村落的發展更多地表現為分裂,這使得華北平原村落數量不斷增加,并逐漸演化為現代村落之分布格局。
(一)華北平原村落的分合情況
華北平原地域廣闊,為說明水患背景下清代華北平原自然村落的分合情況,我們以魏縣為例予以闡述。魏縣地處華北平原的南部,地當大名府之北門,是京畿之地的重要屏障。其地南跨衡漳[9](卷28《藝文志》P32),“環漳水而襟衛河,面太行而抵沙麓”[10](卷2《輿地志》P117),更有洹河流經。有清一代,魏縣發生水患37次,其發生水患之情況與華北其他地區相比處于平均稍偏下水平,非水患最嚴重之處,亦非最輕微之區域,故有一定的代表性。為直觀起見,本文特選取史料明載因水患導致村落分合的情況列表如下(魏縣在乾隆二十二年因水患而裁撤,所轄區域歸并大名、元城,因資料零亂,統計可能并不完全[3](P254-260)。
從表1中可以看出,在水患影響下,魏縣村落在清代發生分合的情況以分裂為主。這與華北平原的大多數村落在明初建村后,呈現出不斷增多的發展態勢[11]基本一致。在這五個發生分合的村落中,除了簡莊、東野沖因水患合并之外,其余四個村落在水患的沖擊下均發生分裂,占到村落變遷中的五分之四。水患不甚嚴重的魏縣尚且如此,整個華北平原的情況大抵與此相仿。故可以說,在水患背景下,清代華北平原村落的變遷主要表現為數量不斷增加的趨勢。
(二)村落因水患而分裂的途徑
在水患的侵襲下,華北平原村落變遷會被迫發生分合。通過上述統計可以看出,在此背景下,村落分合主要表現為村落“分”的一面。而“分”的途徑,主要有如下三種:其一,洪水直接將一個村落沖成兩部分,從而導致村落分裂成兩個自然村落。因為漳河遷徙無常,所以這類現象在漳河沿岸比較常見,比如現屬魏縣邊馬鄉的東樓底村,該村與西樓底村(牙里鎮所轄)原系一村,名樓底。大馬村鄉的北旦疃、南旦疃兩村原為一村,名旦疃,相傳為明初所建,后因水災分為兩村,便冠以方位命名[12](第三章《城鎮鄉村》,P116)。魏城鎮所轄的大北關、小北關亦是如此,兩村建于明萬歷年間,先民從外地遷此定居,因離縣城北門較近,故稱北關村;后漳河泛濫,河流從該村中間流過,將村一分為二,后人按兩部分村落的面積大小稱河南岸者為大北關,稱河北岸者為小北關[12](第三章《城鎮鄉村》,P84)。沙口集鄉的大斜街、小斜街二村原系一村,因村中街斜取名斜街,后斜街被洪水沖成兩段,村人各按村落大小稱大斜街、小斜街[12](第三章《城鎮鄉村》,P97)。這樣的史料俯拾皆是,此不贅述。
其二,洪水把原村落淹沒沖毀,原村落居民分別遷出,從而形成兩個及兩個以上的新村落。如現屬臨漳縣的前趙坦寨與后趙坦寨即如此。據清乾隆《彰德府志》記載,趙坦寨在康熙年間因漳河泛濫把村莊沖毀,居民南移北遷,村分為二,在南者為前趙坦寨,在北者為后趙坦寨[8](卷1《政區建置》,P80)。當然,衛河的決口與泛濫也會導致沿岸村落的被迫分離。如現屬魏縣大辛莊鄉的曹夾河、王夾河,二村原為一村,明初曹、王二姓由山西遷此立莊。后衛河水將村一分為二,曹、王二姓便分開居住形成兩個村落,因兩村落間夾著一條河,遂將村名改為“夾河”并各冠以姓氏[12](第三章《城鎮鄉村》,P100)。同時,有的村落因水淹而遷移,會分裂成多個新村落。如臨漳縣的昭德村,乾隆五十九年漳河決口改道造成衛河流域多地嚴重水災,昭德村也因之被沖毀,居民陸續外遷另建新村,先后建立起駱莊、丁家村、桑莊、南顯楊四個自然村。
其三,原村落被洪水淹浸后,部分村民遷出形成新村落,而原村落仍舊存在,如臨漳縣東冀莊、西冀莊。據清乾隆《彰德府志》記載,明初冀姓從山西洪桐遷此定居,取名冀家莊,后因漳河為患,部分居民西遷另建新村落,取村名西冀家莊,而留在原址者稱老冀家莊,后改為東冀家莊。
頻繁的水患不僅直接造成城鎮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且大量的村落在水災之后發生分裂,數量不斷增加,改變了原有的村落布局。由同一村落分裂形成的同源村落相互之間由于具有血緣或地緣關系,聯系相對較多。但水患背景下村落的分裂也阻斷了原村落正常的發展進程,影響村落的規模和經濟發展。
四、水患與村落的防水設施———護村堤防與寨堡
在靠近河流或易發水患的地方,百姓為防止水患對村落的淹浸,避免沖毀村落家園,采取了許多保護村落的辦法,如在岸旁植柳。村人“倪書林……所居逼近漳河,時虞水患,常于岸旁植柳以防沖刷,村賴以安”[13](卷9《列傳三?篤行》,P20)。而最為保險和有效的方法則當屬修筑護村堤防與寨墻。
(一)護村堤防與寨堡
1.護村堤防
護村堤防的形式有圍堤、月堤等。滑縣老岸鎮的圍堤“因舊堡外遺址而成,周八百三十六丈,高八尺五寸,上廣一丈,下廣二丈三尺,上備土牛,周圍樹叢柳千六百六十三株,用殺水勢而護堤址。近數年來長垣及附近地方屢有水災,而是鎮獨安居樂處,無傾危覆溺之患”[14](卷11《堤防壩埽》,P29),對城鎮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在衛河附近,沿河村莊除了修筑衛河堤防外,還在村落外圍修筑月堤以加強防范。光緒九年(1883年)七月,衛河于新鎮郭村、碼頭決口,淹沒農田30畝。是年冬,民眾治理衛河,將原舊堤高寬各加五尺,共長36600余丈。傅莊到侯胡寨一帶居民將小堤加寬加高,總長4200余丈。雙鵝頭村民筑本村月堤長1300余丈[15](《大事記》,P21)。除此之外,光緒十五年(1889年)倪文蔚在奏折中講到了護村堤:“衛輝府之滑縣,地居直隸長垣縣之下游,該縣桑園村接近滑境。六月下旬,河水盛漲,桑園民埝被沖,黃水奔騰下注,循滑堤東北,由老安鎮一帶直趨衛南坡出境。滑堤內外兩面皆水……北面寨墻早坍,居民筑有圈堤一道,水至堤面僅余尺許,情形岌岌可危。”[6](P531)“民埝”“寨墻”“圈堤”都是村莊的防水工事,寨墻主要用于防匪,防水是次要的。許多護村堤防無法連接,防洪時只能靠民埝。民埝是單個村莊修建的護村堤壩。
2.寨墻與寨堡
除了修筑護村堤防,華北平原的一些村落還修有寨墻。興修寨墻主要是為了防御,如魏縣野胡拐鄉所轄的合義村,此地原有幾個小村,因居住分散常受他人欺壓,為御外患民人便聚集在一起筑寨立要,取名寨里,后更名為合義村[12](第三章《城鎮鄉村》,P106)。咸同年間,社會動蕩,人民起義和反抗事件常有發生,一些地方為避匪亂而紛紛修筑寨堡加強防御,如修武縣的寨堡就頗具代表性,民國本方志中詳細記載了該縣許多村落同治年間修筑寨堡的情況[16](卷8《民政?寨堡》,P613)。雖然寨堡的修筑主要是為了加強村落防御,但在距河較近和易遭水患的地方,寨墻也必然能起到防水患的作用。
護村寨墻的修筑,部分是在建村時就計劃好繞村筑寨以防水患,如魏縣魏城鎮石、吳、馮、李辛寨,該四村建于明初,村人系山西遷來,四姓分立四莊。為防水患,皆繞村筑寨墻,故得名“新寨”,并分別冠以姓氏。其中李新寨原名李家村,清末改稱新寨,后“新”字演變為“辛”字[12](第三章《城鎮鄉村》,P83)。部分則是在不斷遭受河患的情況下才被迫修筑的,如德政鎮所轄的前小寨、后小寨,二村原系一村,統稱河浴村,因鄰漳河常受淤而得名。后漳河改道,部分村人搬到漳河故道東定居立村,取名河浴東,原村名仍為河浴村。為防水災,兩村皆筑土寨,并將村名更為“小寨”;為避免重復,遂按建村時間分別冠“前”“后”于“小寨”前[12](第三章《城鎮鄉村》,P86)。
寨墻的修筑一般由當地富戶或地方鄉紳出資興建。筆者在查閱各地方志時發現,幾乎各地村落寨堡的修筑均是如此。如修武縣董村寨由村紳董邦法在同治七年、待王鎮寨由鎮紳史浚生在同治九年捐資興修等[16](卷8《民政?寨堡》,P613);滑縣的劉作云為“同治年間兵部武選司郎中,慈周寨人……出錢四千余緡修筑寨堡,保金甚多,鄉里稱之”[14](卷18《人物?義行》P7);祁勃然為“同治年間候選訓導,居楊兆村,出資五千五百三十緡修焦虎寨,鄉里依為保障”[14](卷18《人物?義行》,P9)。
3.圈堤
由于村落的經濟實力薄弱及修護不及時等原因,護村堤防和寨墻也并不能完全避免村落遭受水患,洶涌的洪水有時也會沖塌護村堤防,淹沒村落。如光緒十三年(1887年),河決丁灤杜莊,黃莊寨墻俱被沖毀,老岸、塔丘水勢尤大[14](卷20《祥異》,P6)。所以,在臨河一帶地勢低洼的地區,為防水患,當地百姓還聯合起來修筑圈堤。衛南坡歷史上就是常遭水淹的地區,“在滑縣東六十里古衛南廢縣,即受胙城以下酸水、濮水、柳青河倒坡諸水,下流達于澶淵。衛南坡地勢洼下,南有老安渠水來,西南有苑村渠水來,正西有小寨渠水來,西北有白道口橋口水來,正北有金堤口水來,此坡中惟有柳青河一道自西南向東北,寬五丈,深一二三尺不等,上自安上村下至三韓廟,迤東與濮陽縣澶州河接連,雖有形跡,年久淤淺,每逢黃河沁河決口或夏秋大雨霪霖,坡中之水出不敵入,故屢被水淹,民不聊生。是以坡之東沿傅草坡與小田等村于清同治年間共筑南北順水土堰一道,長約七八里,不時修補,以防水患。至民國十年又復加高培厚,寬八九尺、高三尺余。又丙寅仲春,坡北楊莊村社長胡萬嶺、村正申席珍,田莊村正副田玉印、張廷嵐同筑圈堤一道,寬一丈五尺,高六尺,此二莊村始無水患焉。”[14](卷3《輿地第二?山川》,P22)附近村落民人共同努力,不斷加高加固圈堤,除去多年水患,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故引來其它各村的紛紛效仿,“至大王莊、郭莊、徐莊、清邑屯五縣村亦居衛南坡北,地勢洼下,坡內只有漕河一道甚淺,自西向東寬四丈,深二三尺不等,上至白道口,下至三韓廟北與柳青河合,故大水之年,五谷淹沒,大王莊村正副朱建寅、張玉磐率眾于民國十五年亦筑圈堰一道,寬一丈五尺,高六尺,是歲遂致有水而無患”[14](卷11《堤防壩埽》,P29)。這是易遭水患的村落為應對水患共同面對困難、團結協作的有力明證,此舉也產生了良好的防水患效果。
(二)護村堤防與村落內聚
為應對水災,各村落單獨或幾個村落聯合修筑的寨墻或圍堤等,在某種程度上提高了村落抵御水患的能力,增強了村落的安全性。同時也使共同擁有一個護村堤防的各村之間有了相對較多的聯系,所以有學者認為,華北地區河流泛濫、平原地區的勞動投入量相對較少,而寨堡(圍墻)的發展導致了村落內聚化的發展[17](P89-96)。護村月堤也有利于村落的內聚[18](P26)。而黃忠懷先生認為,華北地區“從總體上來說,村落仍是不停處于裂變分化之中,也就是說村落的發展不是內聚,而是分化。正是村落處于不停的裂變分化之中,村落的數量不斷增長,完成了村落空間分布過程”[5](P30)。其實,就衛河流域而言,村落在形式上的數量分裂與內涵上的內聚并不矛盾,比如河流泛濫會導致一些村落的分裂變化,同時也并不影響另一些村莊為了應對洪水而表現為內聚的一面。雖然各個村落從內部結構組織上來說仍然是各自獨立的個體,但在面對洪水災害、單個村落無力應對時,地緣相近的村落互相聯合、互惠互利,聯合修筑防洪寨墻,使各村形式上暫時表現為村落的內聚。所以筆者認為,華北地區村落的裂變分化與內聚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存在著結構型、災害型、行政型等形式的分化,另一方面也存在著部分村落之間聯系的內聚化發展。
總之,為應對水患對村落的沖擊,有經濟實力的村落修起了護村堤防,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水災的侵害,同時護村堤防也使村落在形式上的聯系更加緊密,尤其是多個村落的聯合修筑,使包含于內的幾個村落聯系增多,有的甚至經過若干年的發展,慢慢融合成一個大村,這既有利于增強抵御外患、水災的能力,也有利于村落和當地經濟的發展。
五、小結
清代是我國水旱災害頻發的時期,華北平原的災害則以水患為最。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衛河流域西依太行山向東北延伸,西沁東運、南黃北漳、衛河貫中的地理環境決定了該地區更易遭水患。在水患的沖擊下,華北平原村落的發展受到影響,一些沿河易遭水患的村落被迫遷移或合并,從而改變了華北平原村落的布局和數量。而中國古代村落的封閉性特點,使得外來人口很難融入當地村落,故而水患導致村落的變遷更多的表現為華北平原村落的增生和分裂,這是村落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的歷史演變過程。同時,在當時相對落后的生產能力和生產技術條件下,為了應對水患,單獨或多個村落往往會通過修筑堤防、寨堡、寨墻等形式來加以防護,這種共同的行動需要各方的協作和配合,在應對共同困難的過程中各村落之間的聯系日益加強,表現為村落的內聚化特征,這種內聚化特征直到近代以后還一直存在著,如幾個曾經聯系緊密的村落被劃入一個管理單位、村民之間交往更頻繁等。總而言之,清代華北平原在水患背景下村落變遷的過程所表現出來的這種內涵上的聚積與數量上的裂變增多是并行不悖的,這也是華北平原村落演變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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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鄭州大學學報 20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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