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太倉市發展村辦合作農場的思考
[內容摘要]太倉市從2009年起探索發展合作農場,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采取村集體自主經營和委托經營兩種形式,優化農村資源要素配置,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經過幾年實踐,太倉市現代農業發展明顯加快,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明顯增強,村民共享收益明顯增加,創出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太倉模式”。本文總結了太倉市發展合作農場的主要做法、初步成效,以及創辦合作農場的必要條件,冀望對發達地區農村發展現代農業和集體經濟提供借鑒。
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的重要載體,是堅持和完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制度基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發展壯大鄉村集體經濟的重要性,提出“既要壯大集體經濟,也要解決好農民問題”的要求。這就要求在農村改革和發展過程中,不斷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積極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的多種實現形式和發展途徑,引導鄉村走共同富裕道路。太倉市從2009年起探索發展合作農場,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采取勞動合作、流通合作和資產合作三種方法,村集體自主經營和委托經營兩種形式,優化農村資源要素配置,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經過幾年實踐,太倉市現代農業發展明顯加快,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明顯增強,村民共享收益明顯增加,創出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太倉模式”,對發達地區農業和集體經濟發展具有一定借鑒意義。
一、主要做法:
近年來,隨著太倉市工業化、城鎮化、城鄉一體化快速推進,大批農民向城鎮和新型社區集中,村莊空心化、農民老齡化、農業兼業化趨勢明顯,“誰來種地”、“如何種好地”成為一大現實問題。為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資源利用率、土地產出率和勞動生產率,2009年太倉市在深入調研基礎上,決定大力發展合作農場,并通過政策引導、市場運作、完善機制、規范發展,擴大合作農場中村集體自主經營范圍,提高集體經濟在農業GDP中所占份額,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至2014年底,全市共組建合作農場102家,總面積21.3萬畝,其中村集體自主經營面積9.62萬畝,占比45%,委托經營面積11.68萬畝,全市合作農場擁有資產總額5.94億元,場均582.35萬元。他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市委市政府采取“扶持+規范”的措施,雙管齊下,強力推進合作農場健康發展
2009年,太倉市在充分調研基礎上,形成發展合作農場的工作思路。2010年4月,太倉市以兩辦名義出臺的《關于發展合作農場的意見》明確,“合作農場主要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發起,農民參股實現合作經營”,合作方法有勞動合作、流通合作、資產合作,實行企業化管理。幾年來,市財政每年安排資金對合作農場貸款貼息,并于2013年啟動合作農場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試點,9家合作農場獲得1.24億元的5年期貸款。合作農場在申報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機購置等項目時受到政策傾斜;對合作農場上繳稅金的地方留成部分實行全額獎勵;合作農場享受與農民專業合作社同等稅收優惠;支持合作農場參與糧食經營與農資經營。為鼓勵合作農場擴大自主經營規模,太倉市對合作農場自主經營水稻種植的,除生態補償外,每年再補貼200-300元∕畝。對合作農場興辦加工企業所需建設用地,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統籌安排解決。在合作農場全面推開后,太倉市立足長遠,發現問題,總結經驗,于 2015年10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農場規范化管理的意見》,要求合作農場完善制度、加強財務管理、規范社員分配、強化項目管理,并統一合作農場自主經營的認定標準、運作模式和管理機制。
(二)合作農場實行“自主經營+委托經營”的方法,一場兩策,村集體有所為有所不為
太倉市以合作農場為抓手,把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推進現代農業建設與發揮集體“統”的優勢、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有機結合,努力實現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統籌推進、協調發展。全市102家合作農場均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創辦,基礎設施、物資裝備、生產資料全部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投入,并實行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為使村集體在控制經營風險的前提下實現收益最大化,合作農場采取“一場兩策”、統分結合的經營辦法,即對經營風險較高、不便于監督管理、適合分散經營的,以委托經營方式將土地出租給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合作農場獲得租金收益。對具有集體優勢的三個領域,主要采取自主經營的辦法:一是糧食適度規模經營。由于種植糧食收益比較穩定,還可以獲得市鎮財政的生態補償和自主經營補貼,合作農場傾向把集中連片的地塊用于自主經營糧食種植。在全市合作農場96199畝自主經營面積中,糧食作物面積71329畝,占比74.15%;經濟作物面積14095畝,占比14.65%;水產養殖面積533畝,占比0.55%;其他10242畝,占比10.65%。如城廂鎮東林村將全村1400畝耕地全部用于合作農場自主經營水稻種植,其中900畝種富硒稻,每年經營收益均在500萬元上下。東林村還輸出管理,與鄰近的萬豐村海豐農場專業合作社開展合作,共同經營海豐農場千畝水稻田。在經營規模上,合作農場并不迷信越大越好,而是根據農田狀況、集體經濟實力和經營管理水平,選擇農場能夠承受的經營規模。全市合作農場糧食自主經營規模場均僅699畝,經濟作物場均138畝。合作農場自主經營面積最大的4363畝,最小的0畝。[U1]城廂鎮9個合作農場面積共20695畝,其中94.7%計19593畝用于自主經營,場均2177畝[U2];而雙鳳鎮11合作農場面積共32317畝,其中僅15.6%計5051畝用于自主經營,場均459畝。二是農業社會化服務。合作農場對下屬各分場實行統一規劃布局、統一作物品種、統一肥藥配送、統一提供服務、統一銷售的“五統一”服務,并定期核算費用。村集體組建勞務合作社、農機合作社,滿足合作農場的生產服務需求,并獲得經營收益。三是發展農業產業化。合作農場圍繞主導產業,延伸產業鏈條,發展加工農業、旅游農業和循環農業,提高農業附加值,改善生態環境,獲得增值收益。城廂鎮東林村以糧食種植為基礎,投資500萬元建稻米加工廠;發展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農業,建了2個總養殖規模2萬頭的羊場、1個從事羊屠宰和深加工的食品加工廠,還準備再上秸稈處理項目。城廂鎮電站村利用交通便利發展旅游休閑農業,目前村集體總資產8000余萬元,其中經營性資產4000余萬元。
(三)生產經營運用“大承包+小包干”的模式,揚長避短,化解傳統集體經營的弊端
針對農業勞動過程和生產過程不一致,集體經營條件下不便于對個體勞動實施有效監督的難點,太倉市創新推廣了“大承包、小包干”的運作激勵機制?!按蟪邪笔侵?,由農戶代表推選的村民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合作農場場長,場長僅在村委會領取定額報酬。合作農場下設若干分場,聘請本地有一定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原村組干部或農技員擔任分場場長。合作農場對各分場開展“五統一”服務,并對分場長落實生產經營責任實行獎賠制:核定產量、成本等指標,對超產和降本予以獎勵,對減產和增本扣罰報酬?!靶“伞笔侵?,每個分場按一定標準核定包干管理費用,并按照規模和種植品種設若干包干區分包給管理員。管理員用肥、用藥及田間管理要服從農場統一指導,并實行考核打分,與包干管理費掛鉤結算。如合作農場包干管理費標準核定為275元/畝,管理員包干100畝地,若考核合格,他可獲得2.75萬元報酬。通過制度管理,強化考核激勵,調動了管理者和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有效規避了農業雇工“出工不出力”問題。
二、發展成效:
(一)創新了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得到完善。一是發展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占家庭承包面積的96%以上,形成適度規模經營面積33.9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90%。全市102家合作農場平均經營面積2088畝,其中經營面積3000畝以上的26家,1000畝以上的76家,平均自主經營面積943畝,形成了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機械化工作的現代農業發展態勢。二是促進了多種形式的聯合與合作。太倉市積極發展社區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農民專業合作、資金互助合作 (富民合作)和農村勞務合作,“五大合作”構成相互支持、相互促進的新型農業合作體系。合作農場均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創辦,農戶以承包土地經營權、資金、勞動入股合作農場,土地和資金入股實行保底分紅,勞動入股則按月領取工資(也相當于保底分紅),盈余部分實行二次分配。三是完善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市、鎮農經農技部門全力支持合作農場發展,為農場完善經營管理、解決生產技術問題提供貼心服務。各村集體既創辦合作農場,也創辦勞務合作社和農機服務社,滿足合作農場的生產服務需求。合作農場對下屬各分場實行“五統一”服務,提高生產的專業化、標準化、集約化、組織化水平。東林村合作農場在中科院蘇州硒谷研究院指導下,采用最先進的根施技術種植富硒大米,取得較好種植效益。
(二)加快了現代農業建設步伐,農業發展方式快速轉變。合作農場的基礎設施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農業機械全部由村集體投入,并獲得部省項目支持,為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至2014年末,合作農場設施設備累計投入1.88億元,擁有配套農機具809臺套(其中大馬力拖拉機300多臺)、倉儲4.7萬平方米、曬場10.5萬平方米。95%以上的合作農場實行標準化生產,綠色農產品數量不斷增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得到加強,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農業科技創新加快推進,開發出肥水一體智能型灌溉系統,全市建成了11個工廠化育秧點,自制研發的水稻機插秧生物基質得到全面推廣,合作農場機插秧率達到100%,糧食生產實現全程機械化,全市農業綜合機械化率達92%。現代農業發展走在全國前列,被認定為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
(三)提高了農業經營效益,增強了村集體經濟實力。太倉市通過合作農場發展土地規模經營,優化了資源配置,擴大了經營收益,為集體經濟開辟了新的發展路徑,合作農場成為強村富民的新財源。一是土地資源變多了。通過土地流轉和村莊整理,一般每個村可增加20%的耕地。二是生產成本變低了。全市合作農場平均灌溉用水節約50%、管水員節約80%、農藥化肥節約10%、機耕機收省油10%。三是糧食畝產提高了。合作農場自主經營糧食種植,畝產平均提高10%以上。據2013年底對全市合作農場經營收益分析,自主經營糧食種植每畝可得375元凈收益,按場均699畝糧食自主經營面積計算,1個合作農場可獲得26萬元凈收益,如果對稻谷進行簡單加工、包裝,以商品大米出售,經營收益則更高。2014年全市合作農場總收入47331萬元,其中經營總收入42585萬元,場均41.75萬元;資產總額5.94億元,場均582萬元。
(四)加快了農民收入增長速度,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農民入股合作農場,除土地入股每年800元/畝、資金入股每年10%的保底分紅外,還有二次分配。2014年全市合作農場社員分紅總額10534萬元,其中保底分紅8261萬元、二次分配2273萬元。勞動力為合作農場打工拿薪金,常年管理人員369人、從業人員613人,年人均收入3.2萬元。還有一大批本地老年農民通過勞務合作社向合作農場輸出勞務,獲得報酬。東林村村辦勞務合作社約400人,其中60歲以上的占一半左右,勞務合作社安排60-70歲的老人到合作農場就業,每年合作農場僅工資就支出1500萬元,9個食堂免費向農場職工供應午餐。近幾年太倉市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2.11:1縮小為2014年的1.97:1,為全省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區之一。
三、幾點啟示:
從太倉市合作農場的發展實踐中,我們獲得以下啟示:
(一)發展合作農場的必要性。集體統一經營作為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重要內容,多年來沒有得到有效的落實和增強,相反,由于對雙層經營體制的片面理解和宣傳,集體統一經營逐漸弱化,集體財產逐步消解,集體經濟薄弱,一些村集體喪失了經濟管理、產品分配、帶領群眾致富的物質基礎而日漸渙散,村兩委缺乏凝聚力、向心力,村民自治功能弱化,加大了鄉村治理難度。只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使村集體具備依法辦理與村民利益休戚相關的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的實力,村集體才能成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自治集體。從太倉市實踐看,發展合作農場可以成為村集體發展經濟的重要路徑。村集體發展農業合作經營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一是便于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包括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益。農村土地無論歸村或組集體所有,鑒于村和組之間緊密的隸屬關系,發展合作農場都是行使土地集體所有的有效載體。二是減少交易成本。承包土地向其他經營主體流轉,尤其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戶和組織流轉,由于信息不對稱和不確定性,加大了交易成本。而村集體自主經營,是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成員的內部交易,減少了市場交易成本,相應增加經營效率和效益。三是村集體是承擔涉農項目的適宜主體。村集體與其他農業經營主體相比,具有組織機構穩定、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發展成果可以實現成員共享等特點,在支持農業發展和惠及更多農民方面更加符合涉農項目的目的和要求。四是能讓集體成員分享更多收益。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集體經濟是集體成員的共同利益。與承包土地流向農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相比,發展合作農場可以讓更多的經營收益留歸村集體,并通過合理的集體產權制度設計,讓集體成員分享更多收益。
(二)辦好合作農場的前提條件。經過幾年實踐,太倉全市102家合作農場發展依然是不均衡的,農場之間在自主經營的規模和效益方面存在明顯差異。調研認為,村集體辦好合作農場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一是農村勞動力充分轉移就業。農村勞動力實現非農穩定就業,就會自愿流轉承包土地,形成土地規模集聚效應。近年來,相繼有6000多家中外企業落戶太倉,提供了比較充裕穩定的就業崗位,全市93%的農村勞動力實現非農就業,承包土地流轉入股比例達到92.3%。二是村集體必須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發展規模經營,必須有與土地規模相匹配的資金投入,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和物質裝備條件。太倉市各村(居)在發展合作農場以前就已經具備一定的經濟實力。2010年末,太倉全市總資產25.49億元,村均2450萬元;全市村級可支配收入4.2億元,村均405萬元,其中10個村超1000萬元,1個村超3000萬元,僅10個村不足100萬元,最低的也達到87萬元。至2014年末,全市合作農場累計投入1.88億元用于農業生產經營投入。三是一名好的帶頭人和一批職業農民。合作農場實行企業化經營,必須有一個管理優良的專業隊伍,包括一名經營管理水平高的帶頭人和一批懂技術、會管理的職業農民。太倉市凡是發展好的合作農場,都有一個好的團隊,這對集體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四是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運作激勵機制。由于農業的生產時間與勞動時間不一致,對雇用勞動實時監控成本高、效果也不理想,這是土地規模經營中容易造成的“規模不經濟”問題,也是一些專家倡導農業家庭經營的重要原因。太倉的經驗表明,通過運用先進科技和物質裝備,以及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完全可以避免農業集體經營中的“磨洋工”現象,提高勞動生產率。
(三)合作農場的發展成果必須成員共享。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的目的是強村富民,讓集體成員分享更多收益,實現共同富裕目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并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等六項權能。太倉市的合作農場既按照入股資本對社員實行保底分紅和二次分配,也對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發放福利。太倉市2015年10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農場規范化管理的意見》,要求合作農場要按照合作社的相關要求規范社員分配。但是,合作農場作為不同于一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集體經濟形態,不僅要讓入股社員得到分紅收益,還必須在確保合作農場持續發展的基礎上,通過創新機制,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更多享受合作農場發展成果。對于這一問題,太倉市還需繼續在摸索實踐中尋找最佳答案。
作者單位: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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