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農民話題:日前國家統計局對外公布的《2016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底,農民工總量達到28171萬人,比上年增長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個百分點。提到農民工,首先要了解現代社會發展的農民群體,只有深入了解中國的農民群體,才能理解中國。
今天,我們選送了一篇華中師范大學徐勇老師的《只有理解農民,才能真正理解中國》,選自社會科學報十年精粹《思想的力量》學術卷。
中國是一個有著悠久農業文明傳統,且至今農村人口仍然占多數的國家。中國政治本質上是農民政治,中國的革命本質是農民革命。中國改革也是由農民率先突破傳統體制的。從20世紀50年代到20世紀末,正是中國農民的自主行為,一步步地突破體制的限制,改變著政策和體制,促使“不合法”的東西合法化。在當代中國,率先突破體制束縛的為什么是農民?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研究農民的政治行為。而解釋農民政治行為的經典模式是:壓迫與反抗、順從與叛亂。但這一兩極化的經典模式已很難理解當代(1949年后)中國農民的政治行為。
依從或反抗
在傳統社會,國家與農民的關系表現為分散的小農與強制的國家的關系。這種關系在政治上則表現為壓迫與反抗、順從與叛亂,或者說是“順民與仁政”、“暴民與暴政”的循環往復。由此也形成解釋農民政治行為的經典模式,即壓迫反抗、順從叛亂的分析框架。農民對于國家而言,要么是依從者,要么是反抗者。馬克思從法國小農的經濟社會分散性特點出發,論述了農民的政治保守性。他認為:“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并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所以,歸根到底,小農的政治影響表現為行政權支配社會。”馬克思從生產方式的角度,認為小農政治行為模式主要是保守性,是對皇權的崇拜、順從和迷信。毛澤東作為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者,運用馬克思主義“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的觀點,對于中國農民的革命性給予了充分的評價,認為中國革命本質是農民革命,農民是革命的主力軍,是積極行動者。
20世紀的學者基本上都是沿用經典模式來認識和解釋農民政治行為的。美國著名歷史學者巴林頓·摩爾在其名著《民主和專制的社會起源》一書中深刻指出,正是由于印度農民的消極抵制和中國農民的積極革命,決定了兩個國家的前途和命運。美國著名的政治學者亨廷頓則系統論述了農村和農民在發展中國家政治過程中的角色,認為:“在現代化政治中農村扮演著關鍵性的‘鐘擺’角色。”“農村的作用是個變數: 它不是穩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美國另一個著名學者斯科特,則以第三世界農民的日常反抗為樣本,提出了著名的“弱者的武器”的觀點,他認為:“在第三世界,農民很少會在稅收、耕作模式、發展政策或繁瑣的新法律等問題上去冒險與當局直接對抗;他們更可能通過不合作、偷懶和欺騙去蠶食這些政策。”
以上的研究主要是以20世紀70年代前發展中國家政治發展中的農民政治行為為對象的。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中國農民群體性事件的增多,一些學者開始關注農民的政治行為,但他們運用的分析框架仍然是經典模式。
改變國家行為模式
經典模式解釋農民政治行為時,是以農民與國家的兩極對立關系為前提的。而當代中國農民與國家的關系模式,既不是根本的對立,也不是簡單的順從。他們并不是要以革命性的激烈對抗方式改變國家基本制度和政治統治,也不是對國家意志和行為的盲目依從,而是以其一系列的自主行為,希圖改變國家的政策和行為模式。
從20世紀50年代的“生產力暴動”,包產到戶,到60年代被視之為“投機倒把”的流動商業行為,一直到80年代的“紅帽子商人”,農民從自己的利益要求出發,以自己不合時宜,甚至與國家行為模式格格不入的自主行為,爭取和維護自己的利益,并促使國家政策和行為模式的改變。正是這一系列的自主行為最后拉開了整個中國改革的大幕。這一狀況實際上反映了當代中國農民政治行為模式的特定制度背景。
從根本上說,農民對當代中國基本政治制度是認同的,即使是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嚴重經濟困難時期,農民也沒有采取激烈反抗的方式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而一般歷史學家的研究認為,在中國歷史上,只要饑餓引起大面積民不聊生,必然引起農民起義和叛亂。三年困難時期未出現激烈的反抗這一事實因此成為西方學者理解當代中國的一個重大“不解之謎”。其實這一謎底就在于經歷長達數十年農民革命以后,農民對于革命的領導者——共產黨是基本認同的,并持有戰勝困難的信心。但是,農民也不是一般的政治盲從和依附者。農民的利益與國家利益并不是機械的疊加,兩者利益不僅有差別,甚至有沖突。這主要是特定的政策和體制造成的。而在以工業化和計劃經濟為主導的政策和體制下,農民群體的利益受到的損害更多一些。于是,正是農民,而不是理論上的先進階級——工人階級,成為特定政策和體制的不認同者,直至以自己特有的行為表達自己與政策和體制意志的不同要求。
制度的創新者
傳統模式解釋農民政治行為時,更多的是將農民作為破壞者的面目展現的,無論是改變統治體系,還是使政策受到蠶食;是“依法抗爭”,還是“依理抗爭”。這的確是傳統農民政治行為的特征。農民作為傳統生產方式的承載者,他們更多的是對命運的屈從或者臨死反抗,其結果只是改變個人命運,而不是改變決定他們命運的制度。這正是馬克思將農民視之為保守者的重要原因。
但是,當代中國農民的一系列自主行為,不只是改變了自己的命運,而且引發了整個制度的變遷。這就是通常所說的,中國的改革是自下而上的改革。當然,我們不是說農民有多么高明,農民的行為是一種自覺的制度變遷行為。但是,農民的行為確實使執政者意識到政策和體制的不合理性。正是農民一系列、持續不斷的自主行為,使當政者反省:為什么我們主觀上是為人民謀利益,客觀上卻得不到農民群眾的擁護;為什么“嚴重的問題在于教育農民”,而農民卻不聽教育,仍然自行其是。越是接近農民的基層官員,這種反省越早越強烈。這正是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基層官員保護和主動支持農民自主行為的重要原因。
后來,這一反省上升到執政高層,于是有了20世紀60年代中央高層中的相當多數人對包產到戶的贊同和支持。直至70年代末,在中央高層領導下,主動展開全面改革。這就是通常所說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沒有農民自下而上對體制的沖擊,高層自上而下的改革是不可能產生的。從這一角度來說,農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制度的創新者。由農民的自主行為引起的制度變遷,既是傳統政治行為經典模式無法解釋的,也是改革后引進的制度變遷理論無法解釋的。
注:文章原載于社會科學報2009年5月14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社會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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