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貧困,實現共同富裕,這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共產黨人的使命擔當。“全面脫貧”是“徹底”消除貧困的最后“堡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全面脫貧”事關國家發展目標、人民福祉、社會和諧、黨的執政之基。要實現全面小康社會難點在農村,而最難的又是貧困地區農村。多年來,我國扶貧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過程極其艱難,越到后面難度越大,而要到2020年實現“全面脫貧”,其任務之艱巨是可想而知的。個別貧困地區為超前完成任務突出政績、個別單位或個別干部對扶貧資金“挪用”或“私占”、個別地區不顧實際發展能力和實際情況而強行“全面脫貧”,等等,都會造成“數字脫貧”現象的發生。“數字脫貧”不僅不能讓老百姓的實際生活水平得到真正提高,而且影響“上層”決策及老百姓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全面脫貧”不是簡單的數字加減,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盡管扶貧越到后面難度越大、困難越多,但仍要有足夠的耐心和韌性,既要按時完成“數量”和“質量”的“全面脫貧”,又要實事求是按當地“實力”穩步推進而不玩“數字脫貧”。如何防止個別地區把“全面脫貧”變成“數字脫貧”:
一是對政策的絕對執行。對中央“全面脫貧”政策絕對執行,對其任務和目標堅決貫徹落實;地方“具體”政策要“實”,堅持因地制宜、問計于民、問需于民,找準“貧困”根源,認真聽取和采納貧困群眾意見建議,讓貧困群眾成為“全面脫貧”的主體;具體政策執行既要持之以恒,又要與時俱進,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一任接著一任干。
二是不能就“全面脫貧”而“全面脫貧”。“全面脫貧”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是國家重大發展戰略之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全面脫貧”不僅是物質脫貧,更是精神脫貧,“人窮窮一時、志短短一生”,“治貧先治愚、扶貧先扶智”,要讓貧困群眾成為“脫貧”的主體,由“要我脫貧”變為“我要脫貧”;“全面脫貧”不僅要解決當前的“貧困”,更要從根本上解決因“扶貧任務結束”、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孩子上學等因素造成的“返貧”或“斷崖式返貧”現象的發生,要由“輸血式”轉為“造血式”脫貧,做到“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全面脫貧”要防止“新懶漢”現象的發生,要從思想觀念和發展方式上來調動貧困群眾進行“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是“全面脫貧”措施“可行有效”。“全面脫貧”措施必須“可行”,看得見、摸得著、能執行,要因村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做到真正的“精準”,必須得到群眾真正認可,經得起實踐和歷史檢驗;“全面脫貧”措施要“有效”,既要有異地搬遷、產業發展、金融幫扶、對結幫扶等經濟發展“實”策,有教育、就業、醫保、大病救助等社會保障的“長效保底”之策,還要有民營企業、慈善組織等社會組織的廣泛參與。
四是對“全面脫貧”進行“全面”監管。對發現的“數字脫貧”行為要進行嚴肅問責和嚴懲,以“零容忍”的態度、刮骨療毒的決心,確保真扶貧、扶真貧的良性運轉;實施最嚴格的考核評估、長期督查巡查制度及后期監督機制,形成各類新聞媒體、社會各界、巡查組、各級監督監察機關、專門督導機構等多方監督的大格局;對扶貧資金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和審計,防止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脫貧”不“脫貧”,貧困老百姓最有發言權,建立鄉鎮村社公示欄,及時公開、公示“脫貧”的任務、目標、進度和效果,由貧困群眾親身來“檢驗”和說明。
五是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若要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農村要發展,農民要致富,關鍵靠支部。”黨組織要相信黨的決策、并要堅決貫徹執行,始終如一、直至完成任務;黨員干部要身體力行、率先垂范,發揮好脫貧致富帶頭的榜樣作用。
作者單位:中共隴南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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