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習近平總書記在山西考察調研時,主持召開了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座談會,集中研究破解深度貧困之策,并在講話中強調:“扶貧工作必須務實,脫貧過程必須扎實,脫貧結果必須真實”,而且要求各地“脫貧計劃不能脫離實際隨意提前,扶貧標準不能隨意降低,決不能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對事關脫貧攻堅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刻闡述,是做好當前和今后脫貧攻堅工作的思想引領和行動指南,為我們在新起點上加快推進脫貧攻堅提供了新的重大機遇。
長期以來,黨和政府一直堅持消除貧困、改善民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持續開展以農村扶貧開發為中心的扶貧脫貧行動。特別是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做出了《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把打贏脫貧攻堅戰作為“十三五”期間的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明確提出“到2020年,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實現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為實現這一目標,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及直接擔負脫貧攻堅任務的機關黨員干部,紛紛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層層簽訂了“脫貧攻堅軍令狀”,做到了“不以事艱而不為,不以任重而畏縮”。然而,有個別地區及個別領導干部把脫貧攻堅的戰場當成撈取“政績”的“秀場”,或急于求成,或做表面文章,搞“虛假脫貧”“數字脫貧”……這種現象,不僅嚴重脫離了群眾實際,而且嚴重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更是降低了政府工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地位。因此,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完善機制入手,杜絕“虛假脫貧”“數字脫貧”問題的出現。
首先,要明確脫貧的具體標準。各地要充分考慮到當地貧困群眾的貧困程度、扶貧重點、攻堅難度等因素,對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兩高于、一接近”的具體目標進行量化、細化,建立起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明確操作性強的驗收標準和考核標準,并在驗收考核中對重點貧困村、建檔立卡戶逐項指標的核實認定,從而防止“虛假脫貧”。
其次,要實行脫貧的動態管理。各地要根據脫貧攻堅戰略的實施,建立貧困村、貧困戶的信息臺帳和動態管理機制,并按照脫貧攻堅計劃組織扶貧項目,使貧困村、貧困戶盡早脫貧。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考核驗收工作的開展,做好各個部門之間數據的篩查比對,及時銷號不符合貧困標準的村戶,及時納入新增的貧困村戶和返貧的村戶,從而防止“數字脫貧”。
再次,要完善脫貧的巡查機制。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要履行好脫貧攻堅“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把農民所想、所盼作為扶貧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各地黨委政府則要制定出臺脫貧攻堅的巡查機制,適時組織巡查,及時發現并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虛假問題苗頭。對那些“虛假脫貧”“數字脫貧”的人和事,堅決予以追究問責。問題嚴重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總之,在脫貧攻堅過程中,只有各級各部門深入實施精準扶貧,才能確保脫貧工作精準有效;只有完善透明的工作機制,才能使扶貧工作得到群眾的認可;只有充分發揮組織巡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作用,才會讓“虛假脫貧”“數字脫貧”無處遁形。
(作者單位:鄭州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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