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發文,強調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護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但在黑龍江省雞西虎林市,一項正在強力推進的國有土地清收行動,要將農民開荒并耕種多年的土地,由村集體收歸國有。這項工作的推進在當地引起較大非議。(04-25 東方網)
虎林市在歷史的發展中,因地制宜地采取鼓勵性的措施辦法,引導農村群眾在墾荒中發展壯大了糧食產業。但因林地手續的變遷中,一些群眾并不知曉責權利和邊界劃分中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如今卻因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在開展國有土地的清收中擔心喪失懶以生存的土地,其生計成為困難,導致工作開展難。
穩定土地承包的權屬,是群眾實現美好生活的有效途徑。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在穩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基礎上,再將土地承包期延長30年,給廣大農民和種養殖大戶帶來了發展生產的信心。因而虎林市在30余年的發展中,雖然確定了權屬的劃定,并沒有改變農民承包土地的權屬,故而群眾在履行法律義務或享受國家政策性補助中,安居樂業了幾十年,并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如今要改變土地的權屬,群眾在黨穩定土地承包權的大環境中,當然不能答應。解決土地權屬之爭的辦法,仍然在保持國有或集體所有權的不變的情況下,穩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解決群眾生存之憂,才是有效辦法。
生態保護要創新思路。生態環境保護這條紅線不能觸碰,但群眾在多年生活中開墾的耕地也不愿喪失,故而讓虎林市在國有土地的清收中難以推進。其實解決這件事情是沒有難度的,既要尊重歷史與現實,更要尊重群眾對賴以生存土地的情感,把保持土地承包權不變和生態環境保護有機結合起來,明確群眾承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的界線,對國有土地實行退耕還林還草政策,享受相關政策補助,在促進種糧農戶轉型發展中,向第二、三產業轉移或利用林下發展種養殖,解決生存之憂,國有土地的清收行動自然就能開展了。同時要加大環境保護法規的宣傳,加大破壞濕地、草地、林地等生態行為的處罰力度,方能調動群眾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了用群眾滿不滿意、高不高興、幸福不幸福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因而虎林市要審視自己的工作方法,把退耕還林還草與國有土地的清收結合、把解決群眾的生存危機與生態保護相結合,在拓展群眾增收渠道中,方能在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氛圍。
(作者單位:鹽亭縣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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