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機關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山西臨汾監測數據造假案16名涉案人員作出判決。24日,臨汾市官方回應表示,臨汾市委、市政府對此深感自責,向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深表歉意。(中國新聞網 6月24日)
一直以來,監測設備形同虛設,數據失真情況嚴重,已是一個歷久彌新的話題。但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相關環保局原局長、環保局辦公室原負責人以及13名從犯判處有期徒刑,應該說還是頭一遭。縱觀早前的一些環境檢測數據造假,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么被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造成嚴重后果的,最多是被撤職或者開除,其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而已。沒有下“重手”,根本無法唬住惡意違法排污、數據造假等污染行徑。更是讓“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大行其道。
其實,企業造假手段層出不窮,不外乎是利益驅動,撇不開一個“利”字。分析緣由,一是排污企業造假,為了達到少交甚至免交環境污染稅費的目的。而地方環保部門造假,與為了顯示治污政績不無關系。再者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減輕考核壓力、實現環境質量達標等目的,甚至出現行政管理部門指使監測站編造、篡改監測數據,用來維護地方形象。加上違法成本過低,必然導致監測數據造假層出不窮。說到底,無論是企業為了利益鋌而走險,還是監管部門為了扭曲的政績觀,參與造假或者推波助瀾,都折射出的是執法中的監管不力,信息不公開、透明所致。
環境數據監測不是小事,關乎執法效率。對監測數據的弄虛作假,無疑是對法律與現代科技的雙重褻瀆與戲弄,更是對公信力的跌碎。的確,自最嚴環保法實施以來,法律的“老虎牙齒”到位,一些企業已經意識到利害關系,不再敢明目張膽排污。地方管理者深感污染嚴重,為自己的“將來”帶來一定影響,因而小心從事。但轉而卻在數據造假上做起文章。究其原因,企業通過環保數據造假來掩飾自己排污,從而給自己贏得生存機會和黑色利潤;執政一方的地方官員,在“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的利益驅動下GDP注水。為此,干打雷不下雨,已經遠遠不夠,難以畢其功于一役。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懲處數據造假打,提高違法的成本,值得一贊。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城市的空氣污染問題原因多種,來自方方面面,并非突然發生,更非偶然。它與本地區長期以來過度依賴gdp,對環境保護的習慣性忽略和畸形的產業結構不無關系。有鑒于此,還得從領導干部的相關考評機制入手,否則,就算防范和懲治機制再嚴厲,也難保沒有心存僥幸、想方設法去暗度陳倉者。
藍天碧水是人民群眾最為渴望和備受關注的。空氣質量的好壞沒有人能置身事外。比污染更可怕的是監測數據造假。愿文中的數據造假帶來的懲處效應,能給更多的心存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以警醒;更愿環境保護能成為領導干部政績中的硬貨,走好地方經濟可持續發展道路。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