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看待和正確處理干部在干事創業中出現的問題,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為敢干的人‘兜住底’”,本月初,濟南市委審議通過的《關于支持黨員干部干事創業建立容錯免責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提出了上述“兜底”構想。(2016年3月24日 新華網)
截止目前,6市出臺了類似的“改革失敗”“容錯機制”等文件,這是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關于健全“容錯糾錯機制”的具體舉措。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今天,進一步深化改革,營造寬松、和諧、大膽創新的創業、就業環境已刻不容緩。因此,“容錯糾錯機制”的誕生是時代背景下的產物,它的出現,為那些不敢作為、瞻前顧后的人解除了后顧之憂,為那些勇于改革創新的“領頭羊”保駕護航,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勇于改革、敢于創新”的良好氛圍。
在瞬息萬變的信息時代,新生事物不斷出現,如果官員們總是固步自封、不愿改變現狀,那又如何適應改革的大潮流,引導廣大群眾創新創業,脫貧致富呢?在改革創新之路上,誰都有可能因為經驗不足、決策偏差、工作失誤或者不可控等因素而犯錯,面對這些錯誤,我們需要有容錯的度量,有容錯糾錯的相關政策,要給改革創新者改正錯誤的機會。
我們容許犯錯的初衷,是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加入到改革創新的大業中來,更好地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添磚加瓦,但絕不能成為那些違紀違法之人逃脫罪責的工具。因此,6市出臺的“容錯機制”文件中,都明確規定,容錯免責的條件、范圍等,以及不能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有了“容錯機制”,政府部門還應該強化“糾錯機制”,當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時,需要正確的“糾錯機制”來糾正錯誤,減輕或消除不良影響,避免事態的進一步惡化。在“糾錯體制”的建立上,要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黨委政治核心作用以及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要確立糾錯的責任主體、糾錯的相關程序、糾錯的適用范圍等具體事項,使“容錯、糾錯機制”一體化,相互配合、相互約束。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容錯、糾錯一體化機制”,才能更好地發揮激勵黨員干部大膽創新創業的作用,促進我國改革的深入推進。(網名:荊棘里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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