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物質生活的日益豐富,人們不再將目光僅僅投在解決衣食住行上。更愿意一家幾口,或者帶上三五朋友外出旅游,沉浸在大自然的懷抱中,既增長了見識,又陶冶了情操,還可以認識來自全國各地的小伙伴,可謂“一舉多得”。然而諸多無良旅行社正是看準這種“商機”,勾結當地無良商家,打著“土特產”的名義,瞄準出行人的荷包,甚至還出現“購買最低標準人均4000元”、“不買滿XX元不準離開”等威脅言語,這些旅游亂象成為旅游市場一塊不能根治的“牛皮癬”。
同樣的旅游,不一樣的購物。
人民網最近曝光了某旅行社北京八達嶺長城“一日游”項目,清晨六點出發,晚上八點解散,十幾個小時的“一日游”行程中,真正核心區游覽時間只有不到一個小時,大部分時間被導游安排在購物點和自費景點,而且上車沒幾分鐘,導游就強行要求各團員繳納“補齊團費”,其中還包括一處觀看演出的費用,好好的“一日游”儼然成了“一日購”,無論是參與者還是旁觀者,都感到一陣心寒。
為何類似的事件頻頻在媒體曝光,卻屢禁不止?為何同是中國人,在旅行途中,就連最基本的人身自由都不能保證,只能任人宰割?如此明目張膽的強買強賣,如此鬧心的旅程,讓游客的“舒心”還能剩幾成,讓公眾對旅游業的“信心”還能有幾分?
國內旅游市場的亂象由來已久,相關部門大刀闊斧地改革、整頓也不是一天兩天了。但我們看到,依然問題頻發,老百姓怨言不少。
國家相關部門也老早就注意到旅游市場的亂象。日前,國家旅游局合并修訂《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對不合理低價游、強制購物等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最重要的一點修改是對旅行社指定的購物場所和另付費項目,必須先取得旅游者的簽字同意。且旅游者在活動過程中有拒絕權和反悔權。這給旅行者在旅行過程中受到的侵權行為提供相關法律依據和條款。
然而“遠水救不了近火”,《條例》之外,旅游者在旅行途中還是會在導游的一番軟磨硬泡和威脅下繳械投降,畢竟外出旅游的人都是抱著享受美好假日的心態出去的,選擇旅行社就是為了不費神,有人全權安排好旅游途中的食、住、行問題。所以在旅行途中,旅行者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如果不簽字不同意的話,難保會受到導游的不公平對待。中國人向來也相信“和氣生財”的思想,犯不著為了幾千塊錢去得罪導游,反正也不是自己這樣,別人也這樣。而且事后對這類事件的處理和現場取證很難,導致旅游者抱著得過且過的心理,更是助長了一些導游的囂張氣焰。
《條例》之外,除旅行社和導游,景區周邊地區的旅游環境整治也是迫在眉睫。“真的是屢禁不止,罰了錢教育后,沒幾天這些黑導游又回到景區,和執法人員打‘游擊戰’。賺得多,不怕罰。”某國家5A級旅游景區工作人員如是說。違法成本偏低,利益的驅使,也是導致旅游亂象頻發的原因。一些周邊商戶采取“打一槍換一炮”的游記戰術,見到外地游客就狠宰一頓。當執法人員查處時,他們立馬換地方,改頭換面,繼續宰客。就算被執法人員現場抓住,也因為處罰標準偏低,然后繼續逍遙法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旅游市場亂象的整治也不是一時之功。相關主管和監管部門還得使出“洪荒之力”,下大決心、大力氣,“獅子搏兔尚用全力”。只要用心抓,用力管,抓不出旅游市場一個朗朗青天?
作者單位:峨眉山市綏山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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