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原市紀委通報,2014年1月,扶余市得勝鎮林豐村原村委會主任劉凱私自支取村民于某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38萬元,隱瞞截留4750元個人私用,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中國網8月22日)
黨的十八大以來,為實現全面建成農村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加大了農村地區財政投入的力度,加快了全面建成農村小康社會的步伐,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然而,伴隨著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土地、礦產等資源價值激增,鄉鎮的“村官”的權力越來越大。而鄉鎮紀檢監察力量和監督約束機制相對薄弱,監督失靈。甚至少數同志還認為,村級經濟規模不大,“村官”在經濟上最多只會有些小問題,不會犯什么大錯誤。即使發現問題,也因“怕出丑”而千方百計地想辦法“捂蓋子”,搞“內部消化”。一些基層政府出于發展經濟和維護穩定的考慮,對村干部貪腐問題往往“民不舉,官不問;民不鬧,官不究”,以至于“村官”成為反腐敗“真空地帶”。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村干部是國家龐大行政機器中的“末梢神經”,雖然頭銜不大,卻擁有廣泛的權力。道路的修建、宅基地的審批、土地的征用、集體財產的處置,都是在村兩委會的直接操作下進行的。一些村官們正是借助手中的這些權力,從中中飽私囊。本應為農民的“帶頭人”,卻蛻變為農民身上的“寄生蟲”,不但造成國家和集體財產重大損失,更嚴重損害了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給農村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也帶來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嚴懲腐敗上,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針對農村腐敗問題,治理這是不容質疑的,不能有半點馬虎,但是不能單純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需要從多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加強村務公開,在陽光下曬出財務清單,讓群眾明明白白。保證村居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用法治方式和制度手段管住村官的絕對權力;另一方面,鄉鎮黨委要加強村務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到群眾中去、到田間去進行實地了解,聽聽群眾對村官履職情況的看法和意見。此外,要進一步增強紀委的監督作用,讓鄉鎮紀委切實動起來,不要當“稻草人”,守好“責任田”,對于敢于觸碰紅線、越雷區的村官,絕不手軟、無情面可將,讓村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作者單位:四川綿陽平武龍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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