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村道管養、煙葉生產、勞動力轉移、果樹病蟲害防治……半月談記者在湖南部分地區采訪了解到,一些鄉鎮每年要與上級黨委政府簽訂二三十份責任狀。不少鄉鎮干部反映,簽訂責任狀、實行目標責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一些責任狀也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放任各種責任狀“滿天飛”,勢必會造成基層干部忙亂不堪、無所適從,甚至帶來浮夸虛報、數字造假、報喜不報憂等不正之風。(半月談12月29日)
行文之前,先容筆者大膽一猜,一年下來一些鄉鎮和上級黨委政府簽訂二三十份責任狀,能夠記下所簽的內容嗎?除計劃生育、安全生產、食品安全、防汛抗旱外,還有煙葉生產、網格化管理、勞動力轉移和金融環境創建等,如此眾多的“責任狀”能一一保質保量完成嗎?“擺平就是水平”、年終考核時,只要沒出大亂,檢查意思意思就行了,上級部門一般也不會較真,反正你好我好大家好,這又是為了糊弄誰?檢查雖然不少是走馬觀花,但也得為此隔三差五就要準備材料、開會匯報、陪同檢查,這又是做給誰看?等等的疑問,筆者只想說一句話:責任狀雖好關鍵要在“服務區”。
責任狀,簡單而言是內部管理的一種方法,是一種責任的再明確。它相似于古代的軍令狀,要是完不成任務,或者出現中大的問題,可以在追究簽訂責任狀當事人的責任。如果以此為準,簽訂“責任狀”保不齊還是一件好事,至少簽訂責任書,是為了將責任落實到人,增強工作主動性和責任感,推動工作落細落小落實。但如果像報道中的等等如是,簽訂責任狀只是為了彼此的心照不宣、虛晃一槍、有據可查,勢必就變了味、走了樣,起不到任何作用,無非是多浪費一些紙張、多開支一些會議費用、多犧牲一些干部干工作、多一些年終匯報的“點睛之筆”而已。為此,責任狀雖好關鍵在“實”。
人無信不立。說到底,責任狀雖多如果只是美其名曰“層層傳導壓力”,把責任分解,讓壓力逐級承擔、推卸責任,把責任狀變成了“推責狀”;只要完成領導關注的那幾件,不出大紕漏,其他不必真心去管。那么,從某種意義上說,簽訂責任狀也就變成了形式大于內容,讓各級領導干部本該肩負的使命和責任,一份沉甸甸的承諾成為“水中花、井中月”。讓領導干部本該為百姓做實事、盡職盡責,卻忙于應付所謂的“責任狀”,得不償失。所以,在表面簽責任狀的背后,就有不負責、敷衍塞責、推卸責任的隱憂。久而久之,簽責任狀也就只剩下作秀的嫌疑。
有廣告詞說得好:“xx酒雖好,但不要貪杯。”筆者愚見,責任狀雖好關鍵心要在“服務區”。它得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根據責權利對等原則,科學合理劃分上級和基層之間的事權和責任,構建嚴密科學的責任體系,上級的歸上級,基層的歸基層,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得應從實際出發,對照責任狀的目標任務,始終保持真抓實干的作風,加大執行力度,積極推行責任目標“問責”制,把目標任務、具體責任和相應責任人在本單位或部門進行公示,既讓簽約人增加緊迫感和責任意識,讓責任狀曝光于職工群眾的監督之下;得按照責任狀約定的內容逐條對照,嚴格考核兌現,有獎有罰,切實維護責任狀的嚴肅性、權威性和約束力,做到“責、權、利”的有機結合,決不能走過場、做樣子。否則,心不在,服務也就落空。
最后,筆者想說,責任狀還應該有的。關鍵在如何簽好、用好,構建嚴密科學的責任體系,讓責任目標和履責情況落到實處,讓心在“服務區”。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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