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紀委年前通報7起黨政機關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規承包經營農村土地典型問題。其中,有的黨員領導干部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請托人購買林地并送給自己親屬無償使用,有的以單位名義為自己購買土地建房,有的非法占用集體林地種植玉米破壞林地植被。
在基層,一些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仍時有發生,有的黨員干部高高在上,作風飄浮,對群眾疾苦視而不見;有的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在服務群眾過程中以權謀私;有的貪污腐敗,雁過拔毛,把公共財產變成自己的“碗中肉”,甚至對扶貧資金伸“黑手”;有的執法不公,橫行鄉里、欺壓百姓?!跋壺澇扇海浜θ缁ⅰ?,不僅侵害群眾利益,還損害黨群干群關系,動搖黨的執政根基,必須下決心、出重拳,切實整治群眾身邊的“蠅貪”。造成這些腐敗問題的誘發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歸根結底,主要是:紀律規矩不硬,表現為部分干部宗旨淡化、思想動搖、貪欲橫生,導致一些干部在腐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撥;監管督查不嚴,表現為對用權缺乏有效監督、對工作機制缺乏有效監督、上級缺乏有效監管,從而導致腐敗問題滋生和蔓延;紀律審查不力,表現為一味查處所謂的大案要案,而對一些基層“蒼蠅式”腐敗問題發現不足、查處不力,甚至是視而不見、置之不理,導致“小官大貪”、“基層塌方式腐敗”問題層出不窮。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始終把全面從嚴治黨擺在突出位置,著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尤其是開展了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有效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
筆者認為,整治群眾身邊的“蠅貪”,關鍵一要精準對焦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要緊盯“三類重點人員”及村居“兩委”成員、鄉鎮(街道)和基層站所負責人以及縣(市、區)直屬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重點查處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征地拆遷,保障房、安置房和工程建設,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行業和領域,尤其是脫貧攻堅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二要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黨委和紀委要主動擔責,并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各級黨委、紀委要充分重視,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日程,把壓力傳導到縣鄉,問責“倒逼”。基層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既掛帥又出征,種好自己的“責任田”;紀委要把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主要工作任務,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嚴查快辦。三要通過建章立制規范基層權力運行。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鶎蝇F有的一些規范權力運行的規章制度是套用上面的,上下一般粗,不接地氣,缺乏針對性,有待進一步細化健全。要進一步摸清基層權力“家底”,并放到太陽底下曬一曬,讓基層干部明白權力界限,心中有戒;讓群眾清楚權力底細,時時監督。要緊抓建章立制,立“明規矩”、破“潛規則”,不斷壓縮消極腐敗現象在基層的生存空間和滋生土壤,推動基層風清氣正,維護好群眾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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