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時節,某單位集體下鄉送溫暖。大部隊40多人,三天活動兩天在路上,走訪貧困戶、看扶貧項目、幫扶簽約加起來不過半天時間。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這樣的慰問不免讓人覺得有些變味。送溫暖重在效果,沒有點成本意識,搞什么活動都興師動眾,最終損失的只會是自身公信力。把每一分資金都用在刀刃上,困難群眾才會感受到“穩穩的幸福”。(摘自2月26日《網易新聞》)
逢年過節,各個單位開展送溫暖慰問活動,這也無可厚非。一方面它是各個單位貫徹落實國家政策的具體體現;另一方面它是將改革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給他人帶去節日的問候。原本就是這么一件實實在在的好事,為什么這個單位作出相反的效果出來了呢?
首先,這單位下鄉開展送溫暖活動,這人數是怎么確定的?不管這單位本身有多少人,這40多人應該占單位總人數一半或者更多。這樣連續三天搞活動,原單位的工作是否能夠正常開展,是否給群眾辦事帶來不便。另外,下鄉送溫暖,是否需要這么多人?這些人在慰問活動中主要分工是什么,不要這么多人,是否也能完成此項送溫暖活動。以上種種,留給我們太多遐想空間。因此,大部隊出動,是否有興師動眾的嫌疑?是否會讓老百姓詬病?
其次,三天活動兩天在路上,是因為路途遙遠,導致路上的時間過長嗎?如是,單位是否應該多安排點時間,重點用在走訪貧困戶、看扶貧項目、幫扶簽約,真正地深入群眾,了解情況,體察民意,而不是開展這種形式大于內容的下鄉“走秀”。
最后,我們如何才能做好送溫暖下基層呢?一是做足前期準備,全面了解被送溫暖對象實際情況,為下一步制定方案提供依據;二是根據前期收集的情況匯總,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確定送溫暖方案,既不耽誤工作,又能真正溫暖他人;三是在具體實施送溫暖活動過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密切聯系群眾,維護好公職人員形象,使活動取得預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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