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作為全體村民共同意志的載體,是對國家法律法規在基層貫徹落實的有益補充,北川縣壩底鄉積極引導村民依據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結合轄區內各村實際,給村規民約里加上了“廉潔篇”,在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遏制基層貪腐,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等方面起到了有力的助推作用。
規矩傳到位,戴好“緊箍咒”。把規范村干部廉潔從政行為納入村規民約,讓干部在陽光下為民服務,潛移默化規范村級權力運行,促進廉潔基因在基層生根發芽。比如,通坪村村規民約規定“村兩委成員應廉潔自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辦事原則,對在履職中出現優親厚友、自私自利行為的,要在村民大會上公開檢討,涉嫌違紀違規,由鄉紀委做出黨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報請政法機關依法處理。”村規民約在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村民自治活動中發揮了教育引導和約束懲戒作用,有力助推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民風轉到位,引導新風氣。村規民約用制度化的形式引導村民主動轉變思想觀念,從根本上帶動村“民風”轉變,讓村規民約成為村民自覺行為。比如通坪村村規民約規定“婚喪嫁娶除舊習,移風易俗新風氣”,要求紅白喜事一律從簡,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在基層落地生根,遏制“四風”問題萌芽復蘇。同時,對違反村規民約的不良現象,采取群眾舉報和日常督查相結合,調查核實、教育轉化、公開評議等辦法進行綜合整治,情節較輕的進行批評教育; 情節較重的進行警告處分,并張榜公示;對嚴重違反的家庭及個人經村兩委研究決定報鄉政府備案后在全村評選、評優時取消其資格,對非普惠政策的享受可暫緩服務或取消資格,在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時,通過村“一事一議”給予適當減免。
制度管到位,遏制“微腐敗”。在基層,一些村干部利用手中權力,對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不充分征求群眾意見,搞“一言堂”,對國家強農惠農資金的分配明目張膽的照顧親朋好友,截留挪用資金的情況時有發生,直接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啃食了群眾的獲得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相對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嗡嗡亂飛的“蠅貪”感受更為真切,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必須認清“小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的道理。把“廉潔篇”寫進村規民約,能夠有效預防、嚴厲懲治直接侵犯損害群眾利益的“蒼蠅式”腐敗。通坪村村規民約對村級重大事項的決策、村務財務的公開、惠民資金的分配作出詳細的規定,保障了村民對村級事務的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管住了村干部手中的權力,有效遏制了基層微腐敗的發生。
(作者單位:四川省北川縣壩底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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