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首次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增加農村現代化內容,以往中央文件用的多是“農業現代化”,加入“農村”二字,將農業和農村發展對等融合起來,將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及農村改革發展等統稱為農業農村現代化,顯然是對“三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為,農業現代化與農村現代化密不可分,只有農業和農村的共同現代化才能使人留在農村,最終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相比,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要求升華為“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一種更高層級的發展目標和要求:“產業興旺”相比“生產發展”更有具體性;“生態宜居”相比“村容整潔”體現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追求由“物質文化需要”向“美好生活需要”轉變,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高度,體現了農村也要向城市一樣更具吸引力和宜居性的務實發展目標;“治理有效”相比“管理民主”更好體現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和“人民當家作主”的發展方略。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要將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作為一個整體納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全過程中,逐步實現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平等化、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居民收入均衡化、城鄉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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